浙江在线03月09日讯 昨天,永康市公安局宣布,今年以来在永康连续作案的一个飞车抢夺犯罪团伙被该局刑侦大队街面中队打掉。该团伙在一个多月时间里作案多起,涉案价值20余万元。现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屡有独行取款妇女被抢
1月28日下午1时许,永康市民金女士从银行取现金,将钱装在手提包里,放在电动自行车踏板处。当她骑至汽车站附近路口等候绿灯时,一辆摩托车突然靠近,车上的人一把抢走她的手提包。金女士共计损失5.3万余元。
2月5日下午4时许,永康市民翁女士到三中路某银行取了3万元现金后,把装有现金的包放在驾驶副座上。尚未等她开车,有人突然拉开右侧车门,将包抢走。
2月22日上午10时许,永康市民邵女士从银行取了6万元现金后,装现金的包被抢,共计损失7.5万余元。
2月28日上午,永康市民陈女士的包被抢走,共计损失6万余元。
犯罪分子流窜作案
警方根据受害者的描述和发案规律、作案手段,认定近期发生的抢夺案为同一犯罪团伙所为,重点对带摩托车入住旅馆的可疑人员进行调查。
3月4日,侦查员得到线索,东阳某旅馆住进一伙可疑人员。永康警方出动20余人,将正在旅馆内的3名嫌疑人抓获。询问服务员后得知有两人刚退房离开,抓捕民警即跟踪赶到缙云某旅馆,将两人抓获。
经查,5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广西贵港人,3月4日这天,他们是到缙云踩点,寻找作案目标的。
他们交代,自1月份以来在永康共作案4起,案值20余万元。另据警方查实,该团伙曾于2月10日在东阳抢夺作案,案值4万多元。
警方提醒增强防范意识
警方提醒到银行提款的客户,最好要有两人同行,存取款时要注意周围有无可疑人员。走出银行前要把现金放在包内,出银行后也不要把包放在自行车篮筐或摩托车、汽车的后备箱内。
遇到破胎、红灯、塞车等情况停车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发现异常情况切莫单独下车查看,防止人物分离。
义乌破获系列轮奸、抢劫案
3月7日,义乌警方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手段,成功破获系列轮奸、抢劫案。
3月6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小丽(化名)步行至义乌市化工路某小巷口时,被一辆白色面包车拦下,从车上下来两名男子,将其拖曳至面包车上,带至阳关大道义乌与东阳交界地带。在车内,该两名男子采用暴力殴打和言语威胁手段,将其轮奸,并抢走手机、身份证等物后,将被害人小丽裸体抛于路边逃离。
案发后,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王辉忠作出批示,认为此案影响恶劣,要求公安机关全力侦查。义乌警方高度重视,刑侦大队通过现场勘察、DNA检验等手段,很快查明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叫李鹏。3月7日晚11时许,义乌警方在稠城街道上周村、后宅街道新凉亭等地将犯罪嫌疑人李鹏、李斌(均为男性,21岁,河南省沁阳市人)抓获。
现初步查明:自2008年初以来,犯罪嫌疑人李鹏、李斌在义乌稠城街道、大陈镇及河南等地实施抢劫、强奸作案6起,其中轮奸4起,抢得多只手机等财物。
现犯罪嫌疑人李鹏、李斌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金华日报 记者 张黎明 特约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 陈永柯 章鹤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