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5日讯3月10日,经婺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大学毕业后走向犯罪之路的刘成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今年26岁的贵州人刘成大学毕业后在一些企业里打工,面对流水线上的生活,刘成一点都想不起自己还曾经是重点大学毕业的本科生。因为没有专业技术,刘成不断换着工作,还经常处于无业状态。工作不好找,又不愿意吃苦,刘成想到了自己的“优势”:虽然毕业有一年多了,但还是一副学生模样,有时候去金华的几家高校玩,周围的人都把他当做学生看待,进出教学楼、办公楼十分方便。利用这一点,去年6月10日晚上,刘成来到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溜进旅游学院、西教学楼等地的办公室,看见钱就拿钱,看见移动硬盘拿硬盘,看见笔记本电脑背上就走,甚至连桌上的香烟也不放过。这样,一个晚上,他就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偷了四次,获得财物价值近3000元。从当年6月起至11月中旬,刘成多次“光顾”浙师大和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共作案16起,窃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刘成被民警抓获归案时,绝大多数赃物已经被他挥霍一空。
婺城区检察院在对近三年该院办理的本科以上学历犯罪情况调查时发现,毕业后不久走上犯罪道路的人数逐年上升。检察官认为,如何引导刚毕业的大学生走向事业、生活的康庄大道,应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 (金华晚报 通讯员 陈程 记者 陈玉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