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6日讯记者昨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3月15日起,金华市开始对市区各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订立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签劳动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劳动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据了解,此次劳动合同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市区范围内属于《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调整的所有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动密集型的生产加工服务企业、建设施工单位和用工较多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检查内容包括以下10个方面: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所有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人员是否及时续订合同;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合法、规范,必备条款是否完整,双方签字后的合同文本是否交个人一份;是否存在招用无合法证件人员、扣押身份证件、收取财物等情况;是否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名册内容是否完备,录用登记核查材料是否依法保存;是否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手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否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办理相关手续、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集体合同签订与工资协商机制建立情况;遵守每周不超过40小时、至少休息一天工时制度和带薪年休假制度情况;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加班工资与未休假工资是否按规定标准发放;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制定程序是否合法。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先由各用人单位自查。在用人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最后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和各区监察大队及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区域、分行业对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提醒说,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对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全面自查,依法建立健全招工录用登记核查、职工名册备查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防止产生双倍工资、赔偿金等不必要的违法成本。对不签劳动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劳动部门将依法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并列入失信单位名单予以曝光。 (金华晚报 记者 何百林 通讯员 胡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