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局辖区内获总局‘绿色通道’资格企业,累计已达到777家,已经超越广东,在全国名列第一。”昨天,在浙江省检验检疫局服务外向型经济转型升级新闻发布会上,浙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戴永华介绍道。
为推进大通关建设,进行通关模式改革,浙江局开辟绿色通道,实施产地监装,离境口岸(宁波)不再开箱查验。目前,采用该模式,经宁波口岸出口的企业已达到154家。
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省域出口商品直行通关放行政策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到目前为止,浙江局辖区内已共有直通放行企业1633家。2010年1月1日到4月30日止,共出口直通放行批次22591批,金额共7.98亿美元。放行的产品主要集中在鞋类、纺织品、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塑料玩具等。直通放行模式通关可以为每批货物平均节省费用200-400元,通关时间可以缩短0.5-5天。按每批货物平均可为企业减免300元计,共为出口企业减免677.7万元。
“直通放行和绿色通道的区别为,出口的直通放行企业在产地局可以直接签发通关单,凭产地局通关单可以到省内任何一个口岸的海关去报关,而绿色通道企业还是要到口岸的检验检疫部门换取通关单,但是可以免予查验。从便利程度来讲,两者相差无几,但对享受绿色通道的企业要求可能更高一些。”戴永华副局长解释道。
每日商报 刘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