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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5月26日电(记者李璐、李亚彪)26日,浙江省政府通报了对奉化市大埠工业区块部分企业违法排污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4家违法排污企业被关闭,奉化市环保局副局长被免职。
奉化市大埠工业区块系利用原奉化化肥厂厂房引进企业逐步扩大形成的,目前共有包括从事表面处理、精密铸造、服装水洗、防水材料和包装材料生产等企业20余家。据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施利民介绍,这一事件主要涉及大埠工业区块内的青云镀业有限公司、新星镀业有限公司、大桥明化电镀厂和中兴镀业有限公司。这4家电镀企业通过控制排污阀门或私自改造污水管道等故意规避监管的手法,将未经处理或未经完全处理的污水排入剡江。
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电镀行业环保达标工作日益紧迫。今年5月8日至10日,新闻媒体报道了奉化市大埠工业区块部分电镀企业违法排污事件,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浙江省政府迅速成立调查组,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典型的企业违法排污事件,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调查发现,在这一事件中,奉化市环保部门违反国家及浙江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管理的规定、越权审批4家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对企业环境行为日常监管不到位,对群众曾举报的该区块废水废气污染问题查处不力;奉化市萧王庙街道对其辖区内的大埠工业区块电镀企业在较长时间内不同程度存在污水超标排放、偷排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
浙江省有关方面除对4家企业实施关闭并处以高限处罚、加倍追缴排污费、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责任人行政拘留处罚外,还对奉化市分管环保工作的常务副市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奉化市环保局局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奉化市环保局一位副局长免职,对奉化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给予撤职,对其他相关负有责任的公职人员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奉化市委、市政府已就此事向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浙江省环保厅决定,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重金属行业、污水处理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为重点的执法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