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一把手”主要工作“月报制”。要求各部门、乡镇(街道)“一把手”,围绕项目推进、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工业平台建设、化解安全与维稳矛盾等重点工作,每月1日以表格形式向市委、市政府简要汇报本部门、本乡镇(街道)上个月工作开展实效。
二、建立重点工作汇报“点评制”。每季度召开一次片区乡镇交流汇报会,汇报交流有关重点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市联系领导结合每季度召开的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和维稳形势分析会,对各乡镇、街道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点评。
三、建立日常督查“报表制”。要求各部门、乡镇(街道)突出重大工程、重要工作、重要督查事项等重点,根据不同的工作要求,以报表形式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进度。
四、推行督查通报“累计制”。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社会倒逼部门、下级倒逼上级、督查倒逼落实,确保按照进度要求完成目标。对工作落实不力、完成任务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督促整改。 (江山市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