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企业家、同志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49号令《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办法》,同时也是为了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生态科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优化浙江的网络经营环境,促进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

   网络经济是国家大力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战略举措之一。健康发展是网络市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保障。坚持促进健康发展,就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培育扶持、促进网络市场的发展,为网络市场主体的发展创造、提供良好宽松的外部发展环境;就是要通过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网络欺诈行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等,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一个公平的发展环境,实现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办法》作为我国第一部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行政规章,有力地体现了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办法》的颁布施行对我省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尤有重要意义。浙江是互联网大省,全国排名前3000家行业网站,浙江占五分之一,在中国行业网站百强中,四成左右的网站注册地在浙江。全国网购市场份额,浙江占一半以上,其中淘宝网09年的销售总额超过2000亿元。浙江涌现出阿里巴巴、淘宝网、网盛生意宝等一批知名的互联网企业。近年来,浙江工商坚持“以服务促发展”的理念,采取一系列举措,努力助动浙江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使得浙江网络经济呈现繁荣景象。《办法》的出台,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服务监管工作提供了更有效的指导。

   近期,浙江省工商局部署对全省涉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网站进行了一次调查,了解网站落实《办法》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困难。据统计,全省已有3万家各类市场主体在网站上实现营业执照网上标识。6月25日,滨江区工商分局对我国最大的C2C网购平台淘宝网进行了检查,重点围绕实名认证、交易双方信息保护等内容,并实地指导网站制作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经检查,淘宝网通过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和银行系统双认证方式,所有的卖家都已经过实名认证,并已将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合法的标记加载在网店的页面上,对淘宝商城企业会员营业执照的网上亮照系统正在建设中。淘宝网对所有客户记录及交易记录均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原则进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确保为五年以上。这说明我们浙江网络监管和网站自身管理已有良好的基础。《办法》正式生效后,我们将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全面规划、抓住重点、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原则,努力使《办法》的各项规定切实落到实处。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办法》,浙江工商系统正在认真部署、积极推行八项举措,以进一步服务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举措一:开通网民网上维权便利通道。在浙江省各级工商部门门户网站、浙江省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设立网上维权公共通道,在网站营业执照标识内设立网上维权专用通道,面向社会提供在线投诉举报、在线调解等各项服务,方便网民消费投诉、举报,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举措二:设立营业执照网上亮照服务平台。根据《办法》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为此我局推出了营业执照网上亮照服务平台,建立了包含全省所有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市场主体身份的动态数据库,免费为网络服务经营者提供准确、动态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信息服务,帮助涉网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实现“网上亮照”。同时,给广大网民展示一个表示网站、网店真实身份的“营业执照”,减少交易风险。

   举措三:开辟有关网络经济网上宣传窗口。在浙江省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每个网站的营业执照标识上,开辟法律政策栏目,加强网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宣传《办法》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如告诉大家网络交易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出现问题应当怎么办等。开设信用警示栏目,发布网络消费预警信息;开通咨询、互动交流的“直通车”,加强工商部门与网民的交流沟通。

   举措四:开展涉网市场主体户口自动建档。对开展网络经营与服务的企业,通过网络技术对市场主体进行自动建档,摸清浙江省网络经济和涉网市场主体发展状况,对网站开展分类服务指导,帮助网站提升改造,做强做大。现在已对我省14.17多万家建有网站、网页的涉网企业进行了建档。通过建档,主动开展服务。共走访了5914家网站,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引导网站根据《办法》要求进行改造,并对2763家网站进行电子商务服务,帮助他们提升网站经营能力。

   举措五: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实施网上巡查。我们将浙江省市场主体开设的网站纳入经济户口日常管理中,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开展网上巡查,结合线下实体检查,重点查处误导消费者的宣传、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网上售假售劣、网络传销、网上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以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全省工商开展网上巡查36万次,发现问题网站4363起,其中立案查处网络案件908起,重点打击网上虚假宣传、网上传销、商标侵权、消费欺诈、不正当竞争、广告违法等消费者、经营者关注的焦点、热点,对危害程度低、影响小的过失行为,特别强调开展行政指导,帮助网站及时纠正问题3166起。通过网上巡查,给网络经营装上了“摄像头”,为打造健康网络市场奠定了基础。

   举措六:指导涉网企业开展信用自律。信用是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我省企业信用监管已全面展开,针对网络经济的特点,又加强了网络行业信用建设。我局会同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出台了“浙江省网站信用管理规范指引”,制定了“浙江省网站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行政指导方式帮助网站开展信用建设。为了发挥先进网站的示范效应,重点指导我省三十一家知名网站,共同发起成立了“浙江省网站信用联盟”,以信为盟、自律发展、引领网络,主动接受社会和相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并向社会发布了“浙江省网站信用联盟自律公约”。今天网盟还将发表“构建网络商业文明,推动网络经济健康发展”宣言。下步我们将在依法监管的基础上,将信用监管作为主要监管手段,指导市场主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加强信用自律。

   举措七:继续推进服务发展的“136助网工程”。为服务浙江网络经济发展,去年工商开展了“服务网络经济健康发展服务月”活动,推出了“136助网工程”建设,即培育10万网商,提升30多家重点网站信用水平,帮助60多万企业上网用网。今年还将继续落实既定的工作目标,并帮助指导提升100家网上市场。通过各种服务举措,让更多的自然人成为网络经营者,让网络经营者做大做强。

   举措八:逐步健全全省网络监管执法体系。省局已经建立了网络经营监管办公室,各地的三定方案也已经初步形成,将分级建立相应的职能机构。并正在筹备组织全省骨干的网络服务与监管知识培训。根据网络监管跨地域特点,正在建立省、市、县网络监管指挥调度系统、实现网络执法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筹备建立电子数据取证分析中心,实现精确监管、精确打击。我们的执法理念是“攻大奸、戒小过”,以及时有力的违法行为查处,保障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

   朋友们、同志们,《办法》的施行,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了规则,为大家营造了便利、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也为规范网络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浙江工商将继续秉承“服务、规范、发展”的理念,忠实履行促进发展、规范行为、保护权益的神圣职责,努力为浙江的网络经济构建一个洁净的天空。

   6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对外发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并明确指出将于7月1日起施行。

   作为国内最大的网上零售平台,淘宝网认为,这表明了国家对于电子商务的高度关注,充分体现了政府对网购发展的支持和鼓励态度,同时为互联网行业快速、稳定、健康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在新商业文明迅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种类繁多,其水平和质量也是参差不齐,迫切需要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规范。不论是对淘宝网这样的电子商务平台,还是对淘宝网2亿多的消费者,这都是一件好事。淘宝网作为电子商务行业的一份子,为此感到鼓舞。

    《办法》第十条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淘宝网从成立之就开始实行开店实名制,淘宝网的“三方实名认证”,不仅要求卖家提供身份证信息,同时须上传银行卡信息,并提交到网银和公安部的系统来进行验证。这一要求不仅使淘宝网对卖家的管理更为规范,而且也增加了消费者对淘宝和商家的信任度。7月份,为了更好的落实《办法》规定,淘宝网将在新商家的入驻流程中,要求商家提交地址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及时补充至商家基本信息中。

    同时《办法》第十条还规定: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卖家资质审核认证是用户首要关注的问题,淘宝网一直致力于此项要求的完善。主要做法是尽可能在交易前期通过一些规范,保证商品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在交易中,通过支付宝等手段保证交易安全性;交易后,还有“消费者保障基金”等措施来维护买家权益,最终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最大化保护。

    针对第十条中对工商执照展示的规定,淘宝网也已经着手开始实施,会在店铺相关位置放置已经工商登记商家的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如果没有电子链接标示的,淘宝将会为其制作相关工商信息展示。

    《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交易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不得作虚假宣传和虚假表示。 事实上,在淘宝现行的对商家的管理规则中,已经就有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同时淘宝也会对类似的情况如“库存不足”、“有货不发”等加大处罚力度。

    针对第二十三条: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淘宝一直在建立和完善商品管理和监控制度,从早些时候开始,每个月都会把当月发生的淘宝打击假货和发现的违反工商规定的情况向滨江工商提交月度报告。今年,淘宝网也将拿出一亿元来支持打假行动和建设网购保障,这不仅是淘宝自身品牌建设的一部分,也会联合品牌厂商共同打假。3月份,淘宝联合数十家品牌商共同签署《网络打假杭州宣言》。6月7日,高丝、飞利浦也分别在淘宝网发布维权公告,将与淘宝网一起,联手净化网购消费环境。实际上,淘宝正在用一系列具体行动来支持省工商局的相关规定。

   针对《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涉及经营者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数据资料信息的安全。非经交易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出租或者出售交易当事人名单、交易记录等涉及经营者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数据。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淘宝网针对在网站交易的买家与卖家制定了详尽的《隐私权政策》。首先,承诺“不会向任何人出售或出借用户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用户得许可;同时,淘宝亦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淘宝采取相应的手段终止与该用户的服务协议,查封其账号。”该政策从淘宝网建立之初一直严格执行至今,得到站内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认可。

   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非常及时的发现目前网络交易及服务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规章进行约束与规范,有效的维护了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淘宝网会积极地实施与履行相关规定,同时倡导同行业其他企业一起行动,为互联网及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构建网络商业文明推动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网盟宣言)

   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49号令《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之际,为构建网络商业文明,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我们浙江省网站信用联盟全体成员单位共同发表如下宣言: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做到文明办网,文明经营。

   二、全面履行《办法》规定的网络商品经营者、网络服务经营者各项义务与责任。

   三、依法开展个人身份实名审查登记、个人身份网上标识、市场主体网上亮照等工作。

   四、建立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包括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在网站醒目位置公示。

   五、加强网站会员信用管理,建立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估体系和信用披露制度,净化网络消费环境。

   六、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素质,自觉维护网络市场和谐稳定,为规范行业秩序承担应尽的责任。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营造更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提升浙江网络经济整体形象,为全国网络商品经营者、网络服务经营者作好示范。同时,呼吁中国网络经济行业的同仁们,从我做起,自尊、自爱、自强、自律,为做大做强中国网络经济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