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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步骤
  

  二、生态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建设步骤

  (一)指导思想

  浙江创建生态省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坚定不移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全面推进“绿色浙江”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1.注重协调,持续发展的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双赢”,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科教支撑,体制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和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作用,发挥自身的体制、机制优势,加快创新步伐,切实增强生态省建设的科教支撑能力和体制机制活力。继续加强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立法工作,做好生态省建设的制度创新和法制保障。

  3.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坚持全局观念,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从实际出发,选择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进行突破,循序渐进地全面推进。依据生态功能分区和各地特点,提出相应的建设重点和工作要求,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4.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政府加大投入,强化监管,发挥引导作用,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共服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发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和运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

  5.公众参与,开放合作的原则。强化人力资源开发,广泛开展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生态文化教育,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鼓励与支持民间团体和社会公众参与创建生态省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领域,扩大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三)总体目标

  浙江生态省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充分发挥区域经济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在发展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经过2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实现人口规模、素质与生产力发展要求相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把浙江建设成为具有比较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和谐的生态家园、繁荣的生态文化,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的省份。

  (四)建设步骤

  与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步骤相衔接,浙江生态省建设大体分为启动、推进、提高三个阶段。

  1.启动阶段(2003—2005年)。

  全面启动生态省建设。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经济增长质量进一步提高,生态效益型产业成为经济新增长点;有计划地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有效遏制局部地区存在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抓好生态示范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生态市、县创建活动全面展开。

  ——经济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和城乡结构调整步伐加快,生态农业基地建设、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和生态旅游发展取得较大成绩,生态效益型产业成为经济新增长点,全省人均GDP预期超过21000元,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43%,城市化水平达到55%。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大,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万里清水河道建设稳步推进,重点区域“青山白化”基本消除,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和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53%、92%和30%。COD排放强度从2001年的19.7千克/万元下降到11.6千克/万元,主要水系水质达到功能区质量标准的比率从2001年的58.9%上升到65.0%左右。

  ——人居环境逐步改善,科技教育加快发展。建设生态城镇,创建绿色社区和“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促进充分就业,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绿色消费观念初步形成,主要“餐桌污染”基本消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普及率超过65%,科技教育支撑能力进一步提高。

  2.推进阶段(2006—2010年)。

  生态省建设全面推进。推进新型工业化和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进一步取得成效,生态经济形成一定规模;工业企业基本实现清洁生产,规模以上企业60%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成一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扭转局部地区存在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处理率和建成区绿地率分别达到60%、95%和32%;“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全面完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地位。社会福利和公益设施基本完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到2007年底,30%左右的县(市、区)初步达到生态县(市、区)建设要求;到2010年底,40%的设区市基本达到生态市建设要求,全省人均GDP预期达到25000元,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50%,城市化水平达到60%。

  3.提高阶段(2011—2020年)。

  生态省建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基本实现,80%以上的设区市达到生态市建设要求。初步形成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经济结构、生态环境系统和社会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从“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向“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的转变;年人均GDP预期达到50000元,争取实现翻两番目标,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60%,城市化水平达到65%,全面达到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生态省建设指标;经济发展、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全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

  (五)评价指标体系

  为客观评价生态省建设的进程,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参照现有生态省试点的指标设置,结合浙江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进步三个方面,选取具有代表性的26个指标,构成浙江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还要根据生态省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新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同时,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国家环保总局制订的生态市、县建设指标的基础上,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研究制定生态市、生态县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用于评价各地区的创建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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