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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
  

  四、生态省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建设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

  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培育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现代服务业,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发展模式从先污染后治理型向生态亲和型转变,增长方式从高消耗、高污染型向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型转变,使生态产业在国民经济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生态经济格局。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正确处理发展高新技术和传统产业、资金密集型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关系,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制造业和基础产业为支撑、服务业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

  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优势行业、优势企业和优势产品。继续保持和不断强化纺织、服装、机械等产业的竞争优势,大力发展电子、医药、环保等产业,加快建设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高附加值特色产业为支柱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深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进一步发展效益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积极发展海洋高新技术,在保护的同时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发展海洋经济。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集中力量开发一批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发展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文化传媒业、旅游会展业、金融保险业、中介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等,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实现产业结构由“二三一”向“三二一”的转变。

  2.培育发展循环经济。

  树立循环经济理念,探索发展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推动“资源—产品—污染排放”所构成的传统模式,向“资源—产品—再生资源”所构成的循环经济模式转变。以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为突破口,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公害化原则,依靠科技创新和政策引导,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多赢”。充分发挥企业在物质循环建设体系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符合浙江经济特点的循环经济试点。扶持一批企业内资源循环利用的省级示范企业和企业间资源循环利用的省级示范园区,进行产业与产业之间、生产与消费之间资源反复循环利用的循环经济实验。

  3.积极发展生态农业。

  加快绿色农产品生产。利用我省特有的生态资源优势,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标准完善、管理规范的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体系。启动30个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建设,建设一批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以畜禽生态养殖示范为抓手,大力发展绿色畜牧业。突出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绿色名特优农产品,实现品种优质化、生产集约化、产品安全化和管理科学化。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绿色认证体系。变“绿色壁垒”为绿色动力,扩大绿色农产品的出口。

  推广生态农业模式。积极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开发模式、以农田为重点的粮经作物轮作模式、以减少面源污染为核心的农药、化肥、地膜科学使用模式。应用农业地质调查成果,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建设若干高产、优质、低耗和防治污染、综合开发的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在水网平原,加强防洪排涝工程和河道整治,发展以粮畜渔为基础,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相结合的生态农业。在丘陵盆地,积极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开发,发展立体种植、农牧渔相结合的生态农业。在山地丘陵,发展以名茶、名果、笋竹、药材、高山蔬菜等作物立体种植为主体的生态农业。在沿海港湾平原,发展以沿海种植业、滩涂养殖业为主的生态农业。在海洋岛屿地区,减轻捕捞强度、发展以生态渔业和节水型种植业为主的生态农业。

  积极推行以科技为支撑的现代农业。加强植物和动物基因工程育种技术研究与开发,完善良种选育、繁殖和推广体系。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点和网络建设,重点推广精准育种和播种、平衡施肥和科学灌溉。

  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与农产品质量监管。重点解决动植物病虫、畜禽药物残留与卫生质量、大宗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扩大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控点的覆盖面积,落实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2005年基本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任务,2010年全面实现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尿的资源化利用。研制开发高效疫苗、动物疫病的快速诊断技术和安全无污染饲料添加剂新品种。研究制定农药、化肥安全使用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推广使用可降解地膜。进一步规范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生物释放安全环境影响报告制度。

  4.大力发展生态工业。

  在进一步整合各类工业园区的基础上,推进工业园区的生态化改造。通过优化整合,促进污染项目集中布点,集中治理,达标排放,全面加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的生态环境建设。按照产业链、供应链的有机联系,逐步实现上、中、下游物质与能量逐级传递,资源循环利用,污染物减量排放。

  积极推行清洁生产。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从源头上削减污染,节约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积极推行ISO14001环境管理标准,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争取到2005年省控重点污染企业清洁生产实施率达到20%左右,2010年达到60%左右。

  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充分发挥我省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优势,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的增长,增加清洁能源比重。燃煤电厂安装脱硫装置,实施洁净煤工程,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环保技术改造、提高传统能源产业。继续发展水电和核电,充分利用“西气东输”天然气,加快东海油气资源和进口液化天然气的开发利用,因地制宜推广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利用,积极探索潮汐发电,开发利用地热能、海洋能等资源,使能源结构逐步适应生态经济体系建设的需要。

  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积极研制和推广节电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努力降低资源消耗。加快废弃物资源化进程,重点解决工业“三废”的回收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设废旧镉镍电池无害化处理、废润滑油回收处理、废旧家用电器和电脑回收利用等一批示范工程,研究实施生产者负责回收废弃物品的激励与处罚措施,推广混凝土空心砖和利用废渣生产烧结空心砖的技术与装备,开发利用新型墙体材料。

  发展壮大环保产业。研制和生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环保产业名牌产品,形成结构合理、适销对路、技术含量高的环保产业体系。重点开发推广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秸秆无害化和资源化,工业企业污染预防和集中治理,废弃物综合利用,以及水资源重复利用技术与设备,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等。建立环保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试验基地,发展一批产值亿元以上的环保产业骨干企业和集团。

  5.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发展文化产业。实施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保护和挖掘历史文化遗产,整合开发文化资源,加快建设西湖文化广场、杭州大剧院、浙江美术馆和各地的重点文化设施,重点发展广播影视、音像电子、新闻出版、文化娱乐、工艺美术等产业群,组建若干个具有规模优势和竞争实力的文化产业集团,提高浙版图书、美术书法、印学和地方艺术剧种的市场竞争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传播渠道和经营方式,逐步建成以城市为中心、覆盖全省的文化传媒网络。

  发展生态旅游业。进一步挖掘和整合生态旅游资源,规划、设计并推出一批生态旅游产品。坚持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以森林、农业、海洋、江河溪流等生态环境资源为载体,把生态观念和生态文化融入旅游的各个环节。建设若干主题型生态旅游区,使生态旅游成为我省的重要品牌,带动全省旅游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发展现代商贸、物流和信息服务业。根据我省块状经济特色和市场大省特点,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体系,改造传统百货零售业,积极推进连锁经营。提倡绿色营销,创建绿色市场,形成绿色、有机食品的流通渠道和交易体系。积极发展会展业,继续办好杭州西湖博览会、宁波国际服装节等。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大力发展网络服务、信息内容服务以及各类应用服务,开展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努力规范并继续实施“金桥”、“金卡”、“金关”、“金税”等工程。

  6.努力倡导绿色消费。

  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过程的安全检测和监督,确立科学的、有益于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食品消费模式。严格治理“餐桌污染”,鼓励消费绿色食品,禁止买卖和食用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反对暴饮暴食和铺张浪费,严格控制烟草广告,禁止公共场所吸烟,逐步降低烟民比例。禁止穿着受保护的野生或稀有动物皮毛制作的服装。倡导住房适度消费,广泛使用环保装修材料,推广建设生态型住宅。要大力发展立体交通和公共交通,适当发展城市地铁或轻轨,提倡使用电瓶车、双燃料汽车等绿色交通工具。鼓励使用太阳能和沼气,使用节水、节电产品和用具,推行垃圾分拣和废弃物回收利用,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

  (二)建设可持续利用的自然资源保障体系

  加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

  1.加强法规建设,完善资源管理体制。

  进一步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加强水、土地、矿产、森林、海洋、环境等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自然资源法规体系,确立法治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中的核心地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统分结合、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把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上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和管理,推进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制定和实施有效的自然资源产业政策,积极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促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竞争性开发和资产化管理,努力培育和规范矿业权、水权、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产权市场,依法征收资源使用、补偿费,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制止低效率、破坏性使用自然资源的行为。

  2.合理开发利用资源,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

  建立和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实施更科学的供水计划和更严格的用水管理。合理调配各地区之间,生活、生产和生态之间的用水,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水质的要求。鼓励发展节水农业、节水工业,全面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率,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加强蓄水能力和供水能力建设,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河道整治和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增强水资源的供给保障能力。

  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建设高标准农田,注重提高土壤质量,控制设施农业障碍因子,防止耕地质量退化。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复垦,科学进行滩涂围垦,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正确处理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农村居民点向城镇与中心村集中、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土地流转制度,完善征地办法,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依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加快发展具有浙江特色的海洋产业。加强协调和管理,合理开发深水岸线,优化港口布局,加快建设现代化港口群,大力发展海洋运输和临港工业。调整海洋渔业结构和作业方式,严格执行休渔期、禁渔区制度,建立海洋生物特别保护区,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主攻水产养殖,拓展水产品加工,提高海洋渔业经济效益。积极发展海洋旅游业,扶持海洋药物、海洋功能食品、海水综合利用、海洋新能源开发等新兴海洋产业。

  建立矿产资源分类开采、分区开采和省级矿产资源保护区制度。调整矿业结构和布局,减少矿山数量,促进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重点建设一批主要矿业开发基地,加强萤石等战略性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和建筑石料、粘土、黄砂等量大面广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高硅藻土、叶蜡石、明矾石等优势非金属矿产资源的深度加工。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经济林,提高林业资源的加工利用水平。加强对气候资源的监测与评估,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

  3.保护自然资源,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实施水功能区划管理制度,实行水域纳污总量控制,加大污水处理力度,提倡中水回用。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严格控制生产建设对水域的占用,严禁超采地下水,加强水环境的保护。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力度,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最大限度地减轻矿产开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搞好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和恢复。保护旅游资源,防止自然风景人工化,风景名胜区城市化,以及旅游资源的退化和破坏,根据旅游资源的容量,合理控制游客接待规模。

  严格海域使用管理。加强海上倾废管理,完善溢油防护设施和海损应急处理手段,严格控制陆域污染物入海排放总量。治理海洋污染,防治赤潮灾害,逐步恢复海洋生物资源,确保重点河口、港湾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4.扩大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内国际资源。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浙江企业参与中西部地区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通过贸易、股权投资、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利用国外资源,弥补省内自然资源不足。配合国家做好重要矿产资源的战略储备,保障安全供应。

  (三)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

  坚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并重的方针,突出抓好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生态环境,使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要求,生物多样性得到充分保护,抗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支撑能力不断提高。

  1.加强污染综合防治。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推动流域、区域、资源开发规划战略环评,促进产业合理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和统一监督管理,从生产全过程抓好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建立新增污染物调控机制,逐步实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的区域、流域总量控制。积极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2005年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2010年达到90%。重点抓好造纸、印染、制革、化工、医药、电镀等行业的污染控制,建立污染物在线监控系统,使工业污水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管网系统建设、运行监控力度,不断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推进城市污水资源化利用。抓好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工程,在重点河网地区建立农业氮、磷流失控制区,促进全省流域的水质目标管理,完成国务院关于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水污染防治目标。抓好温黄、温瑞、萧绍甬平原河网水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动以近岸海域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为重点的碧海建设工程,近岸海域环境污染趋势2010年得到基本控制,2020年达到海洋环境功能区要求。加快合格和规范化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确保饮用水源水质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继续治理大气污染。严格控制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继续实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新建电厂、热电厂全面实施脱硫工程,单机125MW以上大型火电厂和单台35吨/小时以上锅炉的热电厂逐步实施脱硫,脱硫效率分别达到90%和70%以上。逐步淘汰现有高能耗、重污染的小型燃煤锅炉,因地制宜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对水泥等建材行业,逐步淘汰和关停机立窑,推广新型干法窑外分解等先进生产工艺,有效控制粉尘污染。严格执行《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2005年停止哈龙1211的生产。重点防治化工、医药、冶金等行业有毒有害工艺废气污染,进一步扩大烟控区建设。严格执行机动车辆销售环保准入制度,强制淘汰超标排放车辆,减轻汽车尾气污染。加强城市交通运输和工程施工过程的防尘、抑尘管理。控制餐饮业油烟污染。

  搞好噪声污染综合治理。继续扩大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2005年城市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80%,2010年达到90%以上。治理工业企业噪声,鼓励选用低噪声的先进设备和生产工艺,对布局不合理、扰民严重、一时难以治理的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迁。防治城市道路交通噪声,严格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审批制度,强化饮食服务、娱乐场所等生活噪声的控制。

  加强固体废弃物控制与管理。建设全省固体废弃物管理网络,完善回收利用和交换系统,加快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严格执行危险废物产生、交换和转移联单管理制度,严禁危险废物排放和擅自处置,建设一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示范工程。加强进口废物的环境管理,严禁境外危险废物进入我省。

  2.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作用的区域建立一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对具有特殊生态功能,虽已受到一定程度损坏,但采取有效措施可以恢复的,要实施抢救性保护。高度重视生态良好地区和重点资源开发地区的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进一步做好珍稀濒危物种的抢救与保护,强化临安天目山、平阳南麂岛、凤阳山—百山祖、定海五峙山鸟岛等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禁止在核心区和缓冲区开展各类开发活动。在物种丰富、具有自然生态系统代表性、资源未受破坏的地区,合理增建森林、野生动植物、湿地和海洋等自然保护区,积极创建一批自然保护小区。

  保护森林,发展林业,提高森林质量,强化森林生态功能,积极构建以森林为主体的绿色屏障。大力推进以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公益林建设,促进城镇、平原绿化,抓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森林公园的管理。至202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

  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积极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流域的生态环境管理。建立上下游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协调好上下游地区经济布局、城镇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实施必要的生态移民。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到2007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平方公里;到2010年再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00平方公里,太湖流域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全部得到治理;到2020年继续新增治理水土流失6600平方公里,钱塘江流域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全部得到治理,瓯江流域上游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治理。

  加大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开展主要河道和乡镇所在地河道整治。加强小城镇环境保护,提高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镇功能。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注重城市布局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加强公园、绿化带等绿地的建设和自然风景的保护,确保一定比例的公共绿地和生态用地,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创建园林城市。巩固杭州、宁波、绍兴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建设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创模活动。

  3.严格管理辐射环境和化学危险品。

  加快辐射环境监测网建设、提高核应急响应能力。在现有11个市监测站的基础上扩大辐射监测力量,全面监视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提高辐射环境监管水平。进一步做好核电厂核事故场外应急准备工作,完善省核应急指挥中心各项功能及场外应急计划和实施程序。

  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做好生活社区、学校等场所电磁辐射水平监测,提高监控能力,建立放射源及废物动态管理数据库,加快放射性废物分类收贮,妥善落实中、低放废物处置措施。伴生放射性矿物的开采必须合理规划,严格监管。

  加强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实现对有毒化学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风险管理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剧毒、高毒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加强有毒化学品废物处理场所建设,实现有毒化学品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4.有效防御自然灾害。

  继续建设和完善沿海防洪御潮体系、高标准城市防洪体系、钱塘江干堤等主要江河堤防工程体系以及上游拦蓄工程体系。进一步加固大江大河干流堤防,限期完成病险水库改造。增强抵御洪涝、风暴潮、灾害性海浪、赤潮等突发性灾害的能力。建立防灾救灾应急体系、抗灾保障体系和救灾预备金制度,在灾区推行洪涝灾害保险。

  进一步做好地震、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灾害应急管理系统和紧急救援体系。到2005年,50个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治理;到2020年,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基本得到控制。

  完善专业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系统,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能力。建立健全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和管理体系,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为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的能力。

  (四)建设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人口生态体系

  认真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把解决人口问题、改善人居环境与发展生态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逐步实现人口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分布合理,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1.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健康水平和人口素质。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优化人口教育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区域分布,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2020年左右,全省人口在继续达到国家政策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缓慢下降,育龄夫妇普遍享受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较好地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逐步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预期平均受教育年数达到14年以上;城市人口比重达到65%。

  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高社会基本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水平。尽快改造和新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形成全省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有效预防和治疗传染病。建立健全以农村大病统筹为主要形式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治理和清除影响人民健康的环境因素,重点是消除大气污染、水环境污染、农产品和食品污染对人民健康的影响,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全民健康水平。到2020年,基本消除生态环境因素造成的出生缺陷、消除污染造成疾病伤残的重大事故,实现环境优美、人人健康的目标。

  2.促进充分就业,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适应经济结构调整、社会结构转型和就业需求增长的需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积极促进充分就业。营造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的社会环境。

  坚持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次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则,加强收入分配的调节,采取有力措施,消除贫困人口,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健全和完善城乡失业保障体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扶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率先创新养老保障体系,发展老龄产业,开拓老年人口消费市场,提高全社会对老年人口的抚养能力,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

  3.以创建生态城镇为抓手,改善城镇人居环境。

  按照建设生态省的要求,结合我省城市化的发展趋势与特点,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特别要注意土地、水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重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提高城镇文化品位,强化和完善城镇功能。优化人口、产业和城镇的布局,进一步完善能源、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

  提高城镇规划和城镇形象设计水平,着力塑造富有特色的生态城镇。建设布局合理、生态良好、景观优美、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的城市绿地系统,加强古树名木、历史文物、风景名胜区保护,严禁在城区和郊区随意开发湿地,填占河道、溪流,争创“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大力创建园林城市。鼓励发展节地、节水、节能、无污染的建筑物,积极探索各种生态型居住形式。

  4.创建绿色社区,打造生态家园。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中心或服务站,充分发挥志愿者组织的作用,进一步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以节庆、广场、家庭等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社区教育、科普和文体活动,促进文明社区和文明家庭建设。大力开展户外环境与户外设置物的整治,提倡庭院绿化、建筑物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进一步净化、绿化和美化社区环境。注重居住、保健、教育、安全和社交、休闲、娱乐等功能的有机结合,建立配套齐全、布局合理的基础设施。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社区居民的生态意识和参与能力。

  5.建设生态型村庄,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

  统筹城乡建设规划,编制体现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县城和乡镇村庄布局规划和单个村庄的建设规划,建设与生态环境和谐、节约耕地的生态型村庄。围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把生态公益林、万里清水河道、万里绿色通道、千万农民饮用水、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等整合起来,协调推进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倡畜禽生态养殖,推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明殡葬,做到农村墓区生态化,经营公墓园林化,清除“青山白化”。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因地制宜地解决农村能源问题。按照现代化要求改造和建设农民住房,进一步提高农村电话和电视普及率,提高农村卫生保健和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创建“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整体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

  (五)建设科学、高效的能力支持保障体系

  树立生态文化理念,加快生态省建设的体制、机制和管理创新,加强生态省建设的科技教育支撑,发挥生态示范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示范作用,完善生态环境安全的预测预警系统,建立生态省建设的科学决策和评估机制。

  1.树立先进的生态文化理念。

  通过生态文化建设,培养善待生命、善待自然的伦理观,树立环境是资源、环境是资本、环境是资产的价值观,确立保护和改善环境就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观,倡导节约资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崇尚自然、保护环境,循环利用、减量排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行为规范,创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省建设的文化氛围。

  2.加强生态省建设的科技教育支撑。

  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建成创新能力强、机制更活更开放、以多种所有制科研机构为主体、知识创新与技术创新紧密结合的研究开发体系;建成与区域经济结合、企业化经营的,提供专业、便利、全程、有效服务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统一、竞争有序、电子化和网络化的现代技术市场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和担保机构稳步发展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建立政府职能转换到位、技术市场监管有力、科技要素活力迸发的宏观调控体系,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区域创新体系及运行机制。

  加强科技创新。组织研发污染监控、生态重建、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鼓励绿色食品、绿色工业产品、生物饲料、生物农药和环保产品的开发生产。加快环保科研成果、绿色生产技术和循环经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科技先导型、资源节约型、环境保护型的产业和产品,加快淘汰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工艺装备、产品和企业。

  组织实施可持续发展科技示范。重点是城镇生活垃圾综合处置、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处置、餐饮业油烟废气生物法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城镇污水高效处理新技术及装备国产化、生态化智能化住宅建设、食品安全关键技术、废旧塑料综合利用等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和示范。

  加强生态省建设的人才培养。在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段教育基础上,大力发展高等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继续教育,充分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作用。加强生态环境、绿色产业、循环经济重点学科建设,加快生态省建设高素质人才培养,有组织地对企业法人和经营者进行循环经济的培训。根据生态省建设重大项目需要,通过各种合作途径,加大国内外人才引进力度。

  3.发挥生态示范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示范作用。

  从实际出发,敢于实践,大胆创新,认真抓好创建生态省的试点示范。广泛开展生态市和生态县(市)建设试点,及时总结经验,推进全省生态市和生态县(市)建设活动。大力加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农业示范县、园林式居住区、人居环境范例、生态示范社区、生态示范乡镇以及生态型住宅、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等各类生态建设示范工作。继续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以体制、科技和管理创新为动力,推动区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强化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示范功能,使之成为率先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率先步入可持续发展轨道的示范区。

  4.完善生态环境安全的预测预警系统。

  完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应用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建设包括生物资源、农业资源、环境质量、水土保持、河道水质、地质环境、海洋环境、气象、赤潮等内容的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建设“绿色浙江”环境资源数据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监测资料综合集成,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和跟踪评价水平。

  建设完善灾害预报预警系统。主要包括台风、暴雨、暴潮、冰雹等灾害性天气,以及赤潮、酸雨、地质灾害、环境污染事故和突发性动植物病虫害等的预报预警系统和快速反应系统,增加预警和防范准备时间,避免和减少各类灾害造成的损失。

  5.建立生态省建设的科学决策和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和协调管理机制。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规划时,要满足生态省建设目标的实现,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和建设要求。加强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注重信息共享,实行科学决策。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与专家咨询机制。对生态省建设重大决策实行公众听证制度,对重要规划、政策以及重大项目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加大决策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程度,形成政府、专家与社会团体、公众相互配合的民主决策机制,科学有效地推进生态省建设。

  建立生态省建设评估机制。按照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与考核评价制度,对全省与各市县、各部门生态省建设进展情况开展动态评估。研究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科学地分析和评价生态省建设的成效和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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