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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行动纲领

  ——谈《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2010年5月1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这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必将对今后一个时期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规划》的编制实施是长三角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

  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是全国发展基础最好、体制环境最优、整体竞争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长三角地区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在不同时期多次做出重要部署。经过多年的努力,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有力地带动了沿海地区和长江流域的发展,为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长三角地区正处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转型的关键时期。《规划》的颁布和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国民经济企稳向好的势头。长三角地区是我国融入国际市场程度最高、参与国际竞争最深入、受国际经济形势变动影响最直接的地区之一。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完全消除、贸易摩擦和潜在市场风险日益增多的新环境下,贯彻落实好《规划》,推动长三角地区率先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发展水平,在更高的起点上融入国际市场,对于争取我国在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和国际竞争中的平等主动的地位,夺取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全面胜利、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有利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长三角地区发展水平。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主要有:各地区比较优势和区域整体特色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产业层次不高、结构趋同;交通、能源、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配套衔接不够;资源环境约束日益明显;自主创新能力尚需提高;社会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亟待完善,这些问题既有全国共性问题,又有长三角地区先遇到的问题。贯彻落实好《规划》,有利于长三角地区破解发展难题,率先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发展水平,进一步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跨越。

  ——有利于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带动长江流域乃至全国经济发展。新世纪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积极支持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长三角地区作为全国综合发展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贯彻落实好《规划》,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长三角地区作为经济增长极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把新的发展方式、完善的体制模式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向其他地区扩散,在带动长江流域和沿海地区繁荣发展的同时,为国家实施区域发展战略提供坚实物质基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规划》的谋篇布局着眼突出长三角地区改革发展的时代特征和区域特色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长三角地区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规划》从适应国际环境新变化、应对国内发展新挑战新要求出发,在谋篇布局上强调长三角地区的改革发展,必须以“率先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升发展水平”为主线,既要着力抓好当前发展中迫切需要推进的重要任务,率先切入、取得突破;又要注重解决制约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率先探索、作出示范。

  ——《规划》立足实现我国总体发展战略目标,适应国际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明确了长三角地区的发展路径。今后一个时期,长三角地区一方面必须继续保持国内发展的领先地位,另一方面必须加快追赶世界先进水平的进程。基于这一考虑,《规划》明确要求长三角地区在制度建设和发展方式上先行先试,努力建设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区、改革创新的引领区、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国际化发展的先导区。为此,《规划》通篇贯穿着对长三角地区发展的“双重”要求:既要进一步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同时,又要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和国际竞争力,力争在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分工中占据重要位置,成为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

  ——《规划》围绕长三角地区各方共同关注、单一省市难以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提出了统筹协调的具体安排。区域规划重点针对跨区域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各方共同关注、一方又难以自行解决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按照这一要求,《规划》着重就生产力区域布局、区域基础设施的共建与共享、重点产业分工协作、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以及关系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等提出要求,目的是打破市场分割与地区封锁,提高要素配置在空间流动的速度、规模和水平,促进区域一体化发展。

  ——《规划》从落实国家战略意图和发挥地方比较优势出发,强调健全完善实施机制和政策体系,营造了有利于先行先试的政策环境。区域规划的有效实施,既要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又要坚持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规划》从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对推进实施进行了部署,明确要求国务院各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政策支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分析评估和监督检查,同时,两省一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通过中央和地方的共同努力,建立运转高效的实施协调机制,加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促进长三角地区实现新的跨越。

  《规划》的主体内容紧扣长三角地区转变发展方式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现实诉求和未来愿景

  《规划》围绕率先转变发展方式、率先实现现代化的主线,在深入分析长三角地区发展优势和面临的机遇挑战的基础上,着眼全局,确定了区域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目标、总体布局和重点任务。

  ——指导思想。从进一步增强长三角地区在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引领我国参与全球竞争中的核心作用出发,《规划》提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着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提高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水平,着力促进社会和谐,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一体化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努力建设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区、改革创新的引领区、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国际化发展的先导区,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

  ——战略定位。着眼于进一步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在我国参与国际竞争中的主体地位和龙头作用,《规划》提出三大战略定位,即:“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就是要围绕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建设,打造在亚太乃至全球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金融服务体系、国际商务服务体系、国际物流网络体系,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在我国参与全球合作与对外交流中发挥主体作用;“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就是要围绕培育区域性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发展金融、物流、信息、研发等面向生产的服务业,建设一批主体功能突出、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同时,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制造业的层次和水平,打造若干规模和水平居国际前列的先进制造产业集群。“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就是要努力提升中心城市的国际化水平,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全面加快现代化、一体化进程,形成以特大城市与大城市为主体,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的网络化城镇体系,成为我国最具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这些定位,都是从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出发,对长三角地区发展提出的要求。

  ——发展目标。合理确定发展目标,既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又要符合规划本身的功能定位,同时还要具有时序上的可比性。据此,《规划》从区域总体和核心区两个层面确定2015年和2020年发展目标,重点突出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服务业比重、城市化率和研发经费占GDP比重四个方面的指标。其中,到2015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2000元(核心区100000元),服务业比重达到48%(核心区50%),城镇化水平达到67%(核心区70%左右),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核心区3%);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0000元(核心区130000元),服务业比重达到53%(核心区55%),城镇化水平达到72%(核心区75%左右)。

  ——总体布局。根据长三角地区的总体功能定位,结合国家主体功能规划确定的优化开发区域发展方向,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基础,《规划》提出了“一核九带”的总体布局框架,具体是:上海发展核心,要充分发挥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作用,促进区域整体优势的发挥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沪宁和沪杭甬沿线发展带,要建成高技术产业带和现代服务业密集带,形成国际化水平较高的城镇集聚带,服务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发展;沿江发展带,要建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的基础产业发展带和城镇集聚带,成为长江产业带的核心组成部分;沿湾发展带,要建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协调的现代制造业密集带和城镇集聚带,带动长三角地区南部的全面发展;沿海发展带,要形成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新兴临港产业和海洋经济发展带,辐射带动苏北、浙西南地区经济发展;宁湖杭沿线发展带,要形成生态产业集聚、城镇发展有序的新型发展带,拓展长三角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辐射带动的范围;沿湖发展带,要成为全国重要的旅游休闲带、区域会展中心和研发基地;沿东陇海线发展带,要建设资源加工产业基地,成为振兴苏北、带动我国陇海兰新沿线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沿运河发展带,要成为独具特色的运河文化生态产业走廊;沿温丽金衢线发展带,要成为连接长三角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纽带。

  ——重点任务。《规划》坚持统筹兼顾、远近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八个重点领域任务。在城镇发展与城乡统筹方面,提出要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以上海为核心,完善南京、杭州等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增强其他重要城市实力,鼓励发展中小城镇,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完备的城镇体系,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在产业发展和布局方面,提出要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做强做优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钢铁和石化等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民用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巩固提升农业、纺织服装等传统产业,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和先进制造业基地。在自主创新与创新型区域建设方面,提出要以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完善区域科技创新平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率先在全国建成创新型区域。在基础设施建设与布局方面,重点建设沪宁、沪杭、沿长江、沿海、宁湖杭、杭甬、东陇海和浙西南八大交通通道,加强全国性和区域性综合运输枢纽建设,实现各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同时对能源、水利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部署。在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点是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全面提高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特别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保障生态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并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污染和大气污染防治,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三纵两横”生态网络。在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方面,着力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外来人口服务和管理,率先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方面,提出要进一步发挥上海浦东综合配套改革的示范作用,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重点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开展重大改革试验、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在对外开放与合作方面,提出要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实施企业“走出去”战略,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同时,加强泛长三角合作、以长江流域为重点的区域合作、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和国际合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规划》牵头编制单位和国家宏观调控部门,在推动长三角地区发展中负有重要责任。我们将结合自身职能,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统筹协调相关政策,并及时帮助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共同把《规划》贯彻好、实施好,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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