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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稳定观才是科学稳定观

  稳定不是为了把人“管死”,而是为了规范人的行为,为了解放人而建立的一种良好的社会运行秩序。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稳定观,就是要把满足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作为出发点与归宿,最大限度地代表民意、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始终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以加快发展作为实现社会稳定的根本手段。

  稳定是动态的充满活力的“相对稳定”,是一种大局稳定和动态平衡。树立动态的科学稳定观,就是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稳定,以动态的稳定观来分析和把握我国面临的社会稳定形势,通过对社会稳定的制度创新来实现社会稳定的平衡状态。

  法治是科学稳定观的关键,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树立法治的科学稳定观,就是要从战略和战术上都高度重视法治在维护稳定中的关键作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牢固确立宪法和法律至上、法大于权、以法制权、违法必究的法治意识。

  科学稳定观是和谐的稳定观,它把社会稳定视为一项全面的系统工程,既要紧紧抓住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又要防止单打一。必须正确处理稳定与改革发展的关系,以不断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作为结合点,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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