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根据会议议程,省人民政府吕祖善省长作关于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安排,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会议报告上半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重点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情况 

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还在持续,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使世界经济复苏更加曲折复杂,国内经济运行也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困难。面对异常复杂的经济发展环境,全省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着力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进一步延续和发展,增长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民生继续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一是经济回升势头明显。主要增长指标恢复或超过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前的水平。初步预计,上半年全省生产总值1192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增幅同比提高6.7个百分点,其中一、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16%和10.7%。工业生产增速较快,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8.8%,工业出口交货值增长28.6%。服务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其中批发零售贸易总额增长26.2%,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分别增长20.4%和15.4%,旅游外汇收入和国内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8.2%和17.7%。出口增长明显加快,全省外贸出口增长39.7%,高出全国4.5个百分点;月均出口规模137亿美元,超过2008年上半年平均水平,其中6月份出口166.8亿美元,为多年最高水平。
二是增长内生动力增强。投资结构优化,民间投资明显加快。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163.7亿元,增长17.7%。限额以上非国有投资增长25.6%,提高19.2个百分点,其中民间投资增长28.2%,增速高于国有投资22.6个百分点,占限额以上投资比重59%,比2008年上半年提高2.6个百分点。工业技术改造投资1241.7亿元,增长15.4%,占工业投资的58.8%。限额以上第三产业投资增长23.7%,占限额以上投资的55.9%,比去年同期提高2.4个百分点。消费保持较快增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5%。汽车、家电、通讯器材等消费热点依然明显,其中汽车销售额增长40.1%,限额以上企业耐用品类零售额增长37%,高出非耐用品类13.2个百分点。
三是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增长41.1%,提高30.1个百分点,专利授权量增长53.1%。新产品产值增长37.6%,提高34个百分点,对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增长贡献率为21.3%。全省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7%和23.1%,比规模以上工业快8.2个和4.3个百分点。经济效益继续提升。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49.1%,提高56.7个百分点,企业亏损面下降5个百分点,亏损额减少36.9%。财政一般预算总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2693亿元和1469亿元,分别增长25.4%和29.7%。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上半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实现“双下降”。八大水系、运河和主要湖库171个省控断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0.2%,提高1.8个百分点。县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89.7%,提高5.6个百分点。
四是民生继续改善。就业形势良好。6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21%,下降0.2个百分点;新增就业人员46.4万人,全省共有21.5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乡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14919元和7311元,分别增长11.6%和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7%和10.1%。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上半年全省新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7.9万、83.1万和16.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703万人,其中农村600.5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月标准人均提高150元。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加快。全省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11.4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277万平方米、农民工公寓28.5万平方米,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4371户。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经济快速增长总体上还是恢复性的,是政策驱动型的增长,是去年低基数基础上的增长,国内外经济环境异常复杂,发展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因素非常突出,我省经济发展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困难。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节能降耗形势非常严峻。“十一五”前四年,我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了17.3%,今年只要再下降3.2%就能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但上半年的进度不理想,全面完成节能降耗目标的压力非常大。究其原因:一是重化工业尤其是高耗能行业增长较快。今年以来,受市场需求拉动影响,重工业快速增长,全省重工业增加值增幅高出轻工业7.1个百分点,对节能降耗带来很大影响,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3.2%,降幅同比减少3.9个百分点。八大高耗能行业中电力(17.6%)、造纸(19.5%)、非金属矿物制品(16.1%)、化学原料(17%)、黑色金属(25.6%)5个行业工业增加值增幅超过16%。二是新上高耗能大项目影响明显。特别是镇海炼化年产100万吨大乙烯项目于6月份正式投产,上半年新增能耗达50万吨标煤,全省石油加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上升14.9%。宁波钢厂和华东铝业两企业因产能扩张、生产规模扩大净增能耗70万吨标煤。仅以上三个项目使上半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上升约1.5个百分点。三是全社会用电快速增长。上半年全社会用电增长20.6%,增幅同比提高21.8个百分点,增幅居华东六省一市之首;其中第三产业和居民生活用电分别增长16.9%和13.9%,增幅同比分别提高7.3和6.6个百分点。

  第二,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能源原材料价格和劳动用工成本上升较快。上半年全省原材料购进价格上涨13.8%,高于工业品出厂价格涨幅7个百分点,高进低出明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增长24.1%。企业融资成本也在上升,1—6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息支出增长17.5%,应收账款净额增长25.4%。成本上升过快制约了企业效益提高。到6月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增幅已连续4个月高于主营业务收入增幅。

  第三,影响经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很多。一是世界经济复苏不确定性的影响日益凸显。欧洲发生主权债务危机,迫使这些国家实施财政紧缩计划,对世界经济复苏产生重大影响,加上今年以来国际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人民币升值压力加大,使很多企业不敢接大单、接长单,对外贸出口形势不能盲目乐观。二是国家宏观调控面临诸多“两难”问题,我省经济发展面临许多新的困难。今年以来,能源原材料价格上升较快,农产品价格波动加大,一段时期房地产价格大幅上升,社会通胀预期增加,加上严峻的节能降耗形势,中央在保持宏观调控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这些措施的积极效应正在显现,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值得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对地方财政收支平衡的影响正在显现。上半年我省房地产业税收收入475.8亿元,增长82.1%,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3.7%。目前房地产成交量明显下降,相关税收也将减少,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增幅大幅回落。上半年,国家控制信贷投放、放缓项目审批速度、清理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对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带来影响。上半年全省基础设施投资仅增长3%,同比回落24.4个百分点。三是今年以来气候异常、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对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粮食和主要农产品市场稳定的压力增加。同时,我省长期积累的经济结构性、素质性、体制性问题依然突出,一些社会矛盾也在不断显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依法行政、服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改进的方面,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努力加以解决。

  二、今年以来省政府所做的主要工作

   今年以来,省政府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总体思路,坚持保增长与调结构相结合,抓经济与惠民生相结合,抓发展与促改革相结合,着力在“治本”和“促调”上下功夫,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

   (一)坚持保增长与调结构相结合,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制定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导则、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市、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114.4万亩,启动建设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区75个。农业生产基本稳定,上半年春粮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增长3.7%和0.9%,早稻播种面积增加2.4%。大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在继续抓好第一批21个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同时,筛选确定第二批21个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推动146家龙头骨干企业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制订支持产业集群示范区加快转型升级和龙头骨干企业培育的政策措施,制定实施11个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年度计划,研究编制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等9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制订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导意见和促进政策。大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组织编制10个服务业重点行业规划,推进4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培育100家服务业重点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动发展平台建设。选择和推动14个产业集聚区规划编制,研究制订引导支持政策,加大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力度,嘉兴、湖州两个省级开发区和绍兴袍江工业园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加快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带建设。深化海洋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制订海洋经济发展带规划,推动“三位一体”港航服务体系建设,我省已被确定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加快推动中心镇改革发展和小城市培育。制定加快中心镇改革发展的政策意见,推动强镇扩权改革,省财政安排10亿元资金推动中心镇发展和小城市培育。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杭长客专、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和宁波枢纽开工建设,沪杭客专进展顺利,预计年内通车,乐清电厂3号、4号机组投入运行,“三个千亿”工程完成投资800亿元,积极引进大项目大企业,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和实际金额分别增长38.1%和9.2%。积极扩大消费。深入实施低收入群众增收行动计划,上调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多渠道增加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推进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拨付财政补贴资金11.4亿元。努力扩大出口。完善落实促进企业拓展市场、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政策举措,成功组织开展港澳?浙江周、世博?浙江周、台湾?浙江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等重大活动。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深入实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加快推进节能降耗十大工程,结合电力迎峰度夏,分期分批对1100多家高耗能企业实行为期15天的集中检修停产让电,组织实施节能降耗及工业循环经济重点项目389个。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加大环保执法和重点减排项目督查力度,推进4个省级督办重点环境问题和30个开发区(园区)环境污染整治,开工建设83个镇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工程,新增县以上城市污水配套管网372公里。

  (二)坚持抓经济与惠民生相结合,切实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加大中心村建设和村庄整治力度。全面推进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上半年全省启动建设中心村420个、环境整治村3200个,新增城镇集中供水覆盖的农村人口53万,新开工农村住房改造建设19.7万户,已完成6.4万户。支持欠发达地区和海岛地区加快发展。省财政转移支付151.9亿元,增长7.2%,在原有政策基础上新安排欠发达地区扶持资金10亿元,研究制订扶持6个重点欠发达县加快脱贫致富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新一轮“山海协作”工程和结对帮扶工作,欠发达地区实现下山搬迁1.56万户、4.7万人。深入推进青川灾后恢复重建,抓紧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省财政用于就业及社会保障的支出增长49%,以农民工和大学生为重点,加大就业促进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力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发放低收入群众物价补贴3677.5万元,惠及79.3万名城乡困难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各地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全省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的支出分别增长22.8%和23.6%,免除51万名农村中小学寄宿生住宿费,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开工建设校舍面积138.1万平方米、竣工78.1万平方米,开展第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达237元,组织送戏下乡8770场、送书下乡70万册、送电影下乡11.6万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加强对粮油、蔬菜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和预警,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4%,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抓好防灾抗灾工作,加快推进“强塘固房”工程建设,完成加固病险水库115座、海塘40公里、堤防85.7公里,新开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2.3万户,完成7018户,加大基层防灾体系建设力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今年浙西南多次强降雨造成的损失。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10.8%、7.0%和12.2%。以实施“环沪护城河”工程、加强上海世博安保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开展以中小学和幼儿园为重点的校园治安防范专项工作,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0.81%,八类严重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14.2%。

  (三)坚持抓发展与促改革相结合,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以我省成为国家发改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联系点为契机,全面推进转变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审议通过11个市转变发展方式配套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义乌国际贸易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家审批,研究制订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评价体系。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24个县(市、区)推进农村医疗资源统筹配置改革,在30个试点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筹谋划教育改革创新,申报14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进一步健全促进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深入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全省财政科技支出增长17.9%,加快省科创基地和创新平台建设,新引进35家创新载体,新认定72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制定实施我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配套政策,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重大人才工程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进一步改善政府服务,加强土地资源保障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推进市、县、乡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努力改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开展涉企行政性收费和服务收费专项清理,着力规范和减少行政审批,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和投融资平台监管,严格控制行政成本。上半年全省新增人民币贷款4563.6亿元,其中新增小型企业贷款1405.9亿元,占企业新增贷款比重45.4%,比一季度提高4.6个百分点。深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全面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上半年省本级行政复议案件下降15.7%。

  各位委员,今年上半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浙江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人民开拓进取、共同奋斗的结果,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省政府工作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下半年省政府重点工作

  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仍然十分复杂,全面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还相当艰巨。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估计经济发展环境的可能变化,充分估计下半年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坚定信心、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努力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做好下半年工作,我们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继续坚持“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方针,突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巩固和发展经济回升向好的势头,确保全年和“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着力保持经济运行平稳。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变化,密切关注全省经济运行态势,及早掌握经济发展中的趋势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一是进一步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把稳定出口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首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完善落实促进外贸发展的各项政策。推动企业加快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大国际市场尤其是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引导行业龙头企业在海外设立区域营销中心,推动海外浙江贸易中心建设,加快“走出去”步伐,加快各类国家级、省级出口基地和境外贸易促进平台建设。加强对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应对贸易壁垒、出口退税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积极推动海关等相关机构的协调配合,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保单融资规模,加快推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继续加大国内市场开拓力度,加快推进“名品进名店”,支持100家优势企业在大型百货商场、超市以及市场开设销售专柜,建立连锁专卖销售网络,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和专业市场等平台拓展市场。二是大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抢抓下半年国家完成4万亿元投资计划和项目审批可能再度提速的机遇,进一步做好重大项目的催批和前期工作,确保我省已经列入计划的重点项目尽早批复、开工建设。加大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协调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抓紧出台我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投资结构优化和平稳增长。三是进一步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大力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和“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着力保障产业集聚区、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建设需要和经济转型升级项目、民生项目用地需要。加快建立低效利用土地退出机制,开展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分级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相挂钩制度试点。推动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强煤电油运的供给保障,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四是深化企业帮扶工作。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服务,落实好企业减负政策。

  (二)着力促进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一是抓好农业稳产增产。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切实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落实粮食产销扶持政策,加强信息引导和服务。大力推进粮食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晚稻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增长。切实做好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提高水利基础设施抵御灾害的能力,尽可能减少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二是抓好市场供应保障。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引导和支持省内粮食企业与粮食主产区建立多形式、深层次、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积极推进粮食物流和仓储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大中城市成品粮应急储备,确保各级储备粮数量和质量,抓好粮食应急加工、供应网点和运输企业等应急组织建设,提高粮食流通、收储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对主要农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坚决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防止农产品价格非正常波动。

  (三)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大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统筹推进发展平台保障、龙头企业牵引、重大项目带动、现代服务支撑四位一体的现代产业集群建设,进一步加快块状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开展第二批47个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引导推动企业强化研发设计、品牌营销和内部管理工作,推广应用循环经济模式,促进龙头企业做强做大。以物联网、生物产业及新能源为重点,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大力引进和推进一批重大工业项目。二是大力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抓紧出台服务业重点行业规划和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大力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和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快发展。加强服务贸易协调促进机制建设,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建设一批省服务贸易特色基地。加大服务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抓好服务业重大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破解市场准入等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四)着力拓展发展空间和培育新的增长点。一是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带建设。进一步深化海洋经济发展带建设规划和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总体方案,争取尽早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加快推进“三位一体”港航服务体系、以舟山为主的海岛开发开放和国家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建设等重点工作。二是加快推进中心镇改革发展和小城市培育。积极推进强镇扩权改革,加快启动小城市培育试点,抓紧出台培育小城市的政策意见。研究制订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加快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政策,力争在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上取得一些新的突破。三是加快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抓紧出台产业集聚区建设政策意见,尽快发布全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争取年内批复14个省级产业集聚区规划。四是加大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研究制定6个重点欠发达县加快脱贫致富三年实施规划,重点解决提高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户收入水平、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形成农民稳定增收的内生动力和长效机制等问题。同时,深化长三角区域合作与交流,全面完成青川灾后援建任务,认真做好对口支援新疆等工作。

  (五)着力抓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力度,按照“下铁的决心、用铁的手腕、以铁的纪律”的要求,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尽快扭转节能降耗下降不快的局面,确保三季度达到年度节能降耗进度目标,确保完成全年和“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一是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监管和调控。按照行业能耗标准和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依法加强对耗能大户和污染大户的监管调控,加大迎峰度夏期间高耗能企业有序用电方案实施力度,从严从紧落实高耗能企业轮流停产要求,对不能达到节能降耗要求的高能耗企业,坚决采取停调措施,切实落实国家对高耗能行业、超能耗产品实施差别电价等政策。二是推动地方政府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建立地方节能降耗进程月度报告制度,加大考核督查力度,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对没有完成节能降耗进度要求的市县实行区域限电,对不能完成全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三是大力推动结构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在三季度前完成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进一步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新上项目,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四是进一步做好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和环保设施建设。年底前完成4个省级重点环境问题的“摘帽”任务,确保完成太湖流域“十一五”整治任务,按时完成新一轮环境保护“811”行动计划主要目标。

  (六)着力做好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完善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帮扶力度。扎实推进社会保险费五费合征,全面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农民工、非正规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贯彻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快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编制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研究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综合调控,完善落实低收入群众物价补贴制度,确保低收入群众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二是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积极开展教育改革试点。扎实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村级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办好省运会和省体育大会。三是加强社会建设和公共安全管理。深化基层平安基础建设,及时排查、疏解社会矛盾。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以做好“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和开展严打整治行动为重点,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七)着力推动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一是深入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11+1”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积极争取义乌国际贸易综合配套改革列为国家试点,尽早对11个市开展转变发展方式综合评价工作,以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和生态省建设为抓手深化相关领域改革。二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医改近期五项重点改革工作,启动第二批县(市、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完善和落实基本药物招标配送、定价等政策,继续做好农村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改革。三是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抓紧推进省科创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创新载体、重大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实施十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程,加快国家和省级高技术产业基地培育和建设,提升或扩容一批省级高新园区。深入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强省级重点创新团队建设,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力度。

  (八)着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防汛抗洪救灾视频会议精神,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全力做好防台防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一是进一步完善防汛防灾工作体系。加强对气象变化的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防灾救灾物资,健全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二是切实做好危险区域的灾害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山区在建公路和通村公路、切坡建房居民点等危险区域的巡查和监测,进一步加强对水库、重要堤防、危险堤段、在建工程的巡查和监测,认真做好危险区域内人员安全转移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三是切实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防洪排涝工作大检查,严格做好防洪排涝设施的维护保养,重点加强立交桥、地下车库、商场等地下空间的防洪与排涝,落实各项防范应急措施,防止局部集中强降雨带来的城区内涝、积水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下半年,我们还要认真组织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各项专项规划,谋划好“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

  各位委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和艰巨。我们决心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下面,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作关于关于2010年浙江省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浙江省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及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草案。

  一、国家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2010年由财政部再次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0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实行预算管理,全额纳入省本级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预算,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政府年度预算已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的,要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县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管理。地方政府债券期限为3年或5年,年利率通过招投标确定,发行后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企业和个人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地方政府债券债务人,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责任。

  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用于完成在建项目,严格控制用于新上项目;必须主要用于保障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优先保障2009年后两批(第三、四批)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缺口,同时要留足债券资金安排用于2010年中央投资公益性项目地方配套,确保不留缺口;如仍有剩余,优先安排其他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

  二、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分配方案

  国家根据中央投资项目配套、地方投资项目建设等因素,核定我省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为80亿元,其中计划单列市宁波13亿元。我省(不含宁波,下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67亿元,与上年持平。债券分3年期和5年期两种,按照财政部规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券的70%即46.9亿元为3年期债券,30%即20.1亿元为5年期债券。

  (一)分配原则

  1.全额用于市县。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省本级不留,全部用于市、县(市)保障2010年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缺口和其他项目的需要。

  2.因素法分配。统筹考虑市县综合财力、偿债能力和配套要求等客观因素,测算分配各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

  3.向民生项目倾斜。支持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加大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投入,扶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民生基础设施建设。

  4.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支持铁路现代化建设,在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六线二枢纽”铁路建设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安排杭黄铁路沿线市县(区)资本金。

  (二)分配方法

  参照财政部《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性债券分地区规模测算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拟定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规模测算分配办法,从今年起采用包括综合财力、债务率、偿债能力等因素,结合分类分档系数,测算分配各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各市按省下达的债券规模,结合本地发展需要,上报具体项目并由省财政厅核定。

  (三)分配建议

  根据财政部要求和我省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原则、方法,2010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拟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及基础设施、重大基础设施(水利、交通、能源等)、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工程等项目,并预留一定额度的中央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分市的规模分配建议作如下安排:杭州市10.90亿元、嘉兴市5.85亿元、湖州市3.50亿元、绍兴市8.90亿元、金华市7.30亿元、温州市7.50亿元、台州市6.45亿元、丽水市4.10亿元、衢州市3.00亿元、舟山市3.50亿元、预留中央项目地方配套资金6.00亿元。详见《2010年浙江省(不含宁波)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分配建议表》。

  三、2010年省级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国家核定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和预算管理要求,相应调增省本级2010年“国内债务收入”预算67亿元,相应调增省本级2010年“债券转贷支出”预算67亿元,收支平衡。市县政府安排使用地方政府债券收入时,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的相应支出科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接下来听取有关《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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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文字直播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