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指示、决议,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负责对省级统战系统的重大统战活动进行协调,并对贯彻落实各项统战方针、政策进行督促检查;向省委反映党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助省委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省级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省级各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
三、负责调查研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协调全省宗教专项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四、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港澳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台湾各界人士的联络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等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六、负责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受省委委托领导省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调查、研究并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七、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治、生活待遇的安排。
八、 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九、 管理浙江海外联谊会、统战理论学会。
十、负责指导市、县(市、区)党委统战部门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指导省侨联工作,代管省台联、黄埔同学会等有关团体;联系、指导省社会主义学院的工作;联系省参事室(省文史馆),并在人事安排和贯彻统战政策方面进行指导。
十一、完成省委和中央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