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规章;处理人民群众给省委、省政府的来信来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和省委、省政府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提出解决问题和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指导全省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了解并掌握全省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