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棉权,男,汉族,1957年12出生,浙江温州人,大专学历,1972年10月参加工作,197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台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二级警监。
陈棉权同志简历
1972.10—1974.09 瑞安县董田机电排灌站工人
1974.09—1976.11 温州工业学校农机班学生
1976.11—1983.07 瑞安县公安局一股侦察员
1983.07—1984.04 瑞安县公安局一股副股长
1984.04—1990.07 瑞安县(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0.07—1992.07 中共瑞安市仙降区委书记
1992.07—1993.03 中共瑞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1993.03—1995.03 中共苍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1995.03—1996.12 中共苍南县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
1996.12—1998.08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副书记
(1996.09—1999.07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业余第二专业学习)
1998.08—1999.02 温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9.02—2000.07 温州市城市管理局、园林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8.09—2000.09 浙江大学管理哲学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2000.07—2001.11 中共乐清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1.11—2001.12 中共乐清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2001.12—2002.01 中共乐清市委书记
2002.01—2005.03 中共乐清市委书记,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浙江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八届温州市委委员
2005.03—至今 中共台州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棉权同志历年工作奖励情况
1977年 获温州地区公安处侦破案件成绩显著奖
1978—1983年 连续6年被评为瑞安县公安局先进工作者
1980年 被评为瑞安市优秀团干部、县级先进工作者
1983年 因侦破反革命集团案成绩显著,经省公安厅批准荣记三等功一次
1987年 被评为瑞安市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温州市劳动模范
1988年 被评为瑞安市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
1989年 被评为瑞安市“十大青年精英”、温州市十路人才百名精英
1990年 被评为瑞安市优秀共产党员
1995年 被温州市委评为综治先进个人
1995年 被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综治先进个人
1996年 被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二五”普法省级先进个人
1997年 被温州市委、市政府评为综治工作先进工作者
2001年 被温州市委、市政府评为扶贫工作先进个人和党管武装工作好书记
2002年 获得省“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2003年 被国家科技部评为2001—2002年度全国市(县、区)科技进步先进个人
2004年荣获浙江省第十五届“绿叶奖”称号
2007年 因在侦破黄岩“2.4”火灾中发挥重要作用立个人二等功一次
2009年 因在全国县市区公安局长培训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立个人一等功一次
历年来,在国家、省级刊物发表文章、论文50余篇,其中《没有质量就没有一切》一文获全国质量管理协会一等奖;《领导干部要善于办小事》一文获全国十六家刊(报)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征文组委会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