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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为何得不到“保障”

  近些年,我国开始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但实际上保障性住房完成得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在现有体制下,地方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既要出土地,又要出钱。有限的土地供应了保障性住房,就无法拿到市场上交易,实现不了土地财政,这种潜在减收效应使政府不愿出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其次,在保障性住房投资中,地方政府是大头,不仅资金压力很大,而且短期看不到经济效益。

  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在地方政府。对于地方政府:一要引,让地方政府真想干,在政绩考核中纳入保障性住房的内容,使其成为自觉自愿行为;二要保,让地方政府能干成,这将涉及财政体制的改革,适当下移财力,建立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中央和地方财政体制,改变地方过度依赖土地财政的现状;三要促,让地方政府必须干,通过监督、问责及违约惩罚机制,督促地方着力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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