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
关键词   范围 
杭州晴到少云 38~28℃ 全省
  首页 | 原创 | 浙江即时报 | 资讯通 | 高层 | 人事 | 浙江纵横 | 媒体广场 | 图片 | 专题 | 浙江概况 | 平安浙江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专题聚焦 > 专题稿件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发展低碳经济,做大做强我省新能源产业的建议
  

   我省96.7%以上的石化能源依赖省外调入,能源问题一直是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抓住机遇,进一步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对于优化我省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低碳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在各级政府的推动和扶持下,我省经济版图中,新能源板块正蕴积动力:统计显示,截止到2008年底,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近20万千瓦,截止到2009年5月,省电力公司累计受理光伏电站并网达25家,并网发电申请3.8万千瓦。目前,我省新能源产业已初具规模,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在一些领域,技术已取得相对领先。去年5月省政府出台了《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助推了我省新能源产业的进一步发展。

   但我省新能源产业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管理体制不顺。目前,我省新能源产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职能重复或交叉的问题,缺乏统一协调管理,难以形成合力。在立项审批过程中,环节多、时间长、手续繁杂等问题突出,影响了民间资本的进入。

   第二、政府配套扶持政策不完善,力度不够。一是电价补贴方面,目前国家出台的有关新能源电价补贴主要以全国平均成本水平为标准,受地理和地形条件的影响,我省的开发成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因此还需省里的支持。二是“太阳能屋顶计划”等工程覆盖面有限,仅起示范效应,离商业化推广应用还很远。三是财政、税收、金融等扶持政策还不完善,支持力度不够。

   第三、产业结构不合理,集中度低,核心竞争力不强。“两头在外,中间内耗”现象凸显,产业链不完善,以光伏产业为例,我省多数企业集中在太阳能电池板组装产品的生产上,技术含量低,已出现重复建设;新能源利用的大部分核心技术和设备制造依赖进口,许多企业缺乏核心技术、核心产品;产业布局分散、集中度低,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不明显。

   第四、产业发展的支持系统不健全。目前,我省新能源产业的资源评价、技术标准、产品检测和论证、人才培养等体系不完善,不能满足该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产业研发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滞后。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我们建议:

   第一、加快制定专项规划,健全地方法规。一是从制订“十二五规划”的思路和要求出发,抓紧编制新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进一步理清产业的发展思路、主攻方向,明确发展目标与重点,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二是依据《可再生能源法》,加快研究制定浙江地方配套法规体系,为该产业发展提供完善的法律依据。

   第二、加强领导,规范管理,理顺体制。一是按照上下对口、有利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统一负责管理全省新能源开发利用工作。二是建议由分管副省长领导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协调小组,以加强对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领导,下设办公室。三是建立新能源产业的经济核算统计制度,完善该产业统计监测,建立科学的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四是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降低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成本。

   第三、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扶持政策。一是加大电价补贴的力度,完善新能源发电如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上网补贴机制。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设立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如光伏、风电、热泵等专项扶持基金,对投资和设备生产进行适当补贴。在财政资金流向上,应注重扶持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新能源产品应用及项目拓展等领域,对引进关键技术或收购境外拥有核心技术的企业且获得相对控股权的企业,应给予资助。三是完善税收政策,应加快制定落实新能源产业增值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四是探索建立绿色能源评价标识体系,对于有绿色能源标识的企业,在科研经费、贴息或低息贷款等方面给予激励。五是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对该产业重点项目提供信贷支持,支持优势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在国内外上市融资;鼓励企业争取清洁发展机制(CDM)及其国际基金组织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资金支持。六是参考国家有关政策,根据我省实际,组织专家形成浙江省重点新能源产业鼓励发展目录,形成政策支持重点。

   第四、推广新能源产品应用,培育市场需求。一是贯彻落实“六个一百加一个基地”计划。相关牵头部门应抓紧执行负责的计划,制定落实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各级政府部门应发挥应用带头作用。如在政府办公大楼及公共设施中率先使用有示范和经济社会意义的新能源应用系统,公务用车加大新能源车的采购力度等。三是完善消费补贴政策。对购买新能源产品的消费者应进行财政补贴或税费减免。

   第五、完善产业结构,打造产业集群。在充分调研和统筹规划的基础上,认定一批省级新能源产业基地,重点放在光伏产业、新能源汽车和装备制造业上,在用地指标、资金扶持、税费优惠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以现有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通过产业链招商,引进一批装备、原料、配套产品生产企业,促使形成区域专业化配套能力,打造能够代表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的产业集群。

   第六、优化产业支持系统,完善产业服务。一是推进新能源产业孵化器建设。可依托现有的高新技术孵化器或建立新能源产业孵化器,吸引初创型企业、高技术人才向孵化器集聚,为新能源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专业服务、技能培训、融资咨询等服务,完善租金、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二是推进新能源研发、应用与服务的公共平台建设。整合省内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资源,由核心企业或协会牵头,建设公共平台,制定行业标准,做好上下游间的配套,开展高端、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建立研发中心、试验平台、检测中心,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为政府的科学决策、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有效支撑。三是鼓励高端人才创新创业。通过采取对行业领军人才给予住房、购房补贴、子女教育津贴等奖励,对科技领军人才的项目给予启动资金等措施,吸引海内外人才来浙创新创业。

   第七、加强新能源领域科研投入,鼓励新能源领域的原始创新。作为一种新兴产业,当前的新能源技术存在着经济性、可靠性等重大技术壁垒难以逾越。从战略眼光看,将部分经费用于新能源的基础研究,争取在若干领域有所创新,领先于全国乃至世界,占据新能源产业的制高点,对提高我省新能源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十分重要。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