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大麦屿边防派出所辖区地处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治安形势复杂,年刑事、治安案件发案量达上千起。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这个所以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服务水平为抓手,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辖区群众和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被台州市公安局评为“基层执法示范单位”。
玉环县人大代表洪建辉:“行政案件公开处理让案件办理全程置于监督之下,杜绝了暗箱操作、‘关系案’和‘人情案’,避免了执法不公情况的发生,对双方当事人非常公平,真正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同时也体现了执法的人性化。”
“谢谢你们啊!这次案件公开处理不仅给了我一次受教育和改过的机会,也给了我当面向对方道歉取得谅解的机会。”10月26日,大麦屿街道办事处居民张某将一面绣有“热心为民、公正执法”的锦旗送到边防民警手中。
今年6月,张某驾车与郑某的车相撞后逃逸,郑某追上后两人发生争执,张某打伤郑某并砸坏了他的车。大麦屿边防派出所受理此案后,积极调查取证,双方对案件基本事实都无异议,但就赔偿问题产生严重分歧。为了让双方当事人认同案件处理结果,这个所举行了“行政案件公开处理会”。会上,经办民警就案件查证情况、违法事实认定依据和法律依据作了介绍,当事双方分别进行了陈述、申辩。最终,经办民警依法作出由张某赔偿郑某人民币22800元的处理决定。处理会后的第二天,张某专门送来锦旗,向民警表示感谢。而郑某也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认为这种方式公正、公开、公平,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不过是这个所公开处理的数十起案件中的一例。推行行政案件公开处理制度,主动接受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进行,让百姓深深感受到执法的公平、公正,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大麦屿街道办事处龙山社区村民张志春:“边防派出所民警真正把我们老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亲自上门回访,就冲这态度我就要投‘满意’票!”
5月19日,张志春家被盗,笔记本电脑、MP4、电视等价值9000余元的物品不翼而飞。由于案发地附近监控点较少,且犯罪分子在现场也没有留下过多线索,民警虽然进行了大量调查、走访,但几个月来案件一直没有取得进展,张志春为此颇有怨言。
7月6日,这个所办案民警专程来到张志春家中,向他介绍了破案工作的进展情况,并耐心解释,争取理解与支持。“虽然家里被偷心里很不舒服,但是回头想想自己也有防范不到位的地方,才给了小偷可乘之机。你们向我解释案件未破的原因,我也挺理解的。知道你们没有放弃破案,我心里就踏实了。”听完民警诚恳的解释后,张志春动情地说。
推行案件回访制度,不仅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信赖,保障了当事人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也提高了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大大提升了执法公信力,从源头上杜绝了立案不实、执法不公的问题,警民关系日益融洽。自2005年实行案件回访制度以来,这个所辖区连续5年没有涉法信访事件发生。
大麦屿边防派出所民警杨小文:“安全规范的执法场所,使民警执法办案更加规范,不仅保护了违法犯罪嫌疑人,同时也保护了我们民警。”
确保办案民警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安全,一直是这个所的重点工作。以往所里都要安排两倍的警力对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看护,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警力紧张。而今年,这样的现象不见了。
今年6月,按照公安部关于加强执法办案场所规范设置的标准,这个所将全所划分为办事区、办案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四个功能区块。办案区入口处设置了双指纹门禁系统,实施物理隔离。安装监控探头10个、声音识别系统3个,实施全方位声相监控;审讯室、询问室和待审室都安装了紧急报警系统,内墙壁棱角进行了软包处理;“醒酒椅”根据人体结构,科学设置了约束带,防止醉酒人员意外受伤,并配有药箱、急救包、呕吐袋等应急设备。
为规范管理,这个所还专门制定了《办案区域管理规范》,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和操作流程,除办案民警、违法犯罪嫌疑人及经值班领导批准进入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案区;带入办案区域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了解伤情及生理特征,分离可能造成危险的物品;办案区使用时,值班法制员或值班领导负责对整个区域的现场管理、安全巡视,其他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办案民警或值班领导,确保执法办案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这个所所长周绍杰告诉笔者:“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让我们可以放心地进行询问、审讯工作,以后我们的民警只要按照规范操作,就不用担心会发生意外事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