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号提案:关于推进部门合作完善气象监测系统的建议
浙江是我国气象灾害种类最多、发生最频繁、影响最严重的省份之一。台风、暴雨等十余种气象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占各类自然灾害损失的90%,也是水土流失、地质灾害、交通事故、电力损毁、森林火灾和农业病虫害等其他灾害的重要诱发因素。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雨雪冰冻、高温热浪、雷击干旱等极端天气频发重发,特别是去年入冬以来我省出现了阶段性干旱、少见连阴雨、反季节高温,以及初雷、冰雹奇早,强对流、大雾天气频繁发生等屡破历史极值的异常天气气候。这些现象所造成的气象灾害及其所引发的生态、环境、交通、地质等次生衍生灾害对人民生产生活和国民经济发展各个方面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广,损失程度越来越重。要有效预报和防范气象灾害,良好的气象监测系统是最基础最重要的前提。
2009年8月,省政府在其门户网站开展了《气象灾害防御》专项调查。从调查结论看,50.4%的民众认为需要切实加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气象工作的科技支撑能力。据了解,“十五”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我省加快气象监测网络现代化建设进程,初步建成了由新一代天气雷达、自动气象站等组成的综合立体气象监测体系,对于及时准确捕捉中小尺度天气系统,提高气象预报预测准确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现有气象观测系统仍然存在着不能有效捕捉突发性、局地性强天气信号的突出问题,存在着达不到精细化、网格化预报所需信息的实际缺陷,存在着部门间各类气象需求得不到满足的具体情况。还不能很好地满足浙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长远需要,也不能满足率先发展、保障民生的现实需求。因此,加强气象综合监测系统建设,将是“十二五”乃至今后相当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但如果仅靠省政府支持气象部门单方面推进监测系统建设,显然会出现进度跟不上发展需求、资金满足不了建设需要等问题。
据调查,我省目前至少有交通、国土、环保、海洋、水利、电力、民航等部门各自为主建有气象观测系统。加强部门合作,集众家之力,统筹集约各部门的气象观测资源,形成系统共建、设备共养、资料共享的合作共赢机制,改变各自执行标准参差不齐,信息数据良莠不一,结构布局不尽合理,资料处理重复劳动等问题,是建设服务型、节约型政府,推动“平安浙江”建设的可鉴之举。
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1、统一规划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条例》有关规定,在省政府主导下,由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各专业部门统筹规划全省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方案,方案分系统设计,兼顾各行业需求,并根据科学性逐步优化现有观测站网的布局。
2、联合建设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对于已有规划的建设项目,根据相关行业标准、规范和事业发展需要,依托各部门资源,采用“七巧板”方式,集中资金联合开展综合性、专业化的气象监测网建设。
3、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建立部门间长效、可靠、联动的合作机制,实现气象观测资源的集约化共享利用,有效提高监测设施投入的实际应用效益和产出价值。
4、加强部门间科研合作。充分利用各方优势,积极开展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活动,拓宽各行业与气象研究合作领域,增进相关学科的融合,共同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关于对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69号提案的答复
黄玲琳委员:
感谢您对推进部门合作完善气象监测系统工作的高度重视。您在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提案《关于推进部门合作完善气象监测系统的建议》(第46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状
“十五”以来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浙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与此同时,随着极端天气的频发重发,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也日渐凸显。
通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省气象监测系统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建设有国家级气象观测站70个,大气本底污染监测站1个,区域气象站1474个,多普勒天气雷达6部,L波段探空雷达3部,小型雷达3部,高塔风能观测站13个,土壤墒情观测站点18个,闪电定位监测站27个,GPS/MET水汽探测站51个,酸雨观测站13个,能见度观测站53个,紫外线观测站13个,生态监测站2个,气象辐射观测点2个,海洋浮标观测站2个,其中舟山海洋浮标观测站已于2010年6月投放。
海洋与渔业部门现已建有9个有人值守海洋站、10个无人值守海洋站进行业务化观测,另有苍南石坪海洋观测站于2009年建设完工并投入运行,温岭石塘海洋观测站也于2009年建设完工并于2010年开始试运行;国家海洋局在我省沿海已布设4个高频地波雷达;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在我省沿海已布设2个海洋观测浮标,并已投入业务化运行。
另有交通、国土、环保、水利、电力、民航等部门均有各自为主建设的气象观测设备,这给加强部门合作共建气象监测系统提供了一定的硬件基础。
二、规划
我局高度重视加强部门合作完善气象监测系统工作,拟于“十一五”后期和“十二五”期间加强以下几方面建设:
一是优化农业与生态气象观测系统。加强与农业、环保、林业等部门合作,针对粮食安全保障、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围绕农田生态系统、森林生态系统、湿地和湖泊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典型生态脆弱区等各类生态系统,开展有针对性的监测和服务。二是拓展交通气象观测系统。加强与交通运输、航运部门、公安部门合作,推进交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逐步纳入到各类交通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工程项目中。联合相关部门,完成交通气象观测系统试点建设,推进交通气象观测网建设。三是推进电力气象和雷电观测系统。加强与电力部门的合作,针对电力气象的服务需求,统筹规划电力气象观测系统,推进电力气象观测系统建设逐步纳入到各类电力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工程项目中。重点推进影响电网安全的雷电、冰雪灾害观测系统建设。实现全省雷电实时监测资料集中处理和共享应用的业务化。初步建立基于GIS系统基础上接入雷电监测网实时监测数据,构成雷电地理信息系统。四是加强地质站点共建和水文观测资料共享。加强与国土部门合作,在国土部门提供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信息基础上,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监测点布局规划和共建工作。加强与水文部门的合作,共享其遍及主要江河流域的雨量和水文观测点资料,丰富洪涝干旱信息的采集。五是加强行业管理。以统筹规划、行业管理、共建共享为基本思路,行使行业管理职责,集约全社会气象观测相关资源,进一步发挥本部门和行业、地方积极性,通过加强对各行业气象观测站点基本信息的收集、全省范围气象观测资料的基本共享、新建站点的审批备案等模式,提出统筹不同观测方式、不同观测需求、不同部门行业相关观测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各种观测系统的综合应用效益的规划框架。
三、展望
针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气象业务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气象环境监测、精细化天气预报、灾害预警、拓展服务领域等对观测资料精度、采样频率和空间分辨率的要求在不断提高,气象观测能力暴露出越来越多的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构建现代气象业务的需求差距越来越大。统一规划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方案,联合建设气象灾害监测网络,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加强部门科研合作等显得尤为重要,纳入“十二五”规划中甚为必要。
我省气象部门将继续加强和相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本着不重复建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实现现有资源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同时,争取建设更加完善的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加强气象科技创新,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气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