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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OL/1.24.96
第294号提案:关于实施“文化惠民”,推进“公共文化”建设的建议

  并案提案1:

  2009年,省政协在完成省委交办的“人文浙江”重点调研课题时,把“公共文化”建设作为重要的子课题向省委作了报告,现以此为题提案如下。

  (一)

  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是“人文浙江”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各级政府推进“人文浙江”的重要抓手。基层公共文化建设抓好了,全面发挥它的基础性作用,就会对浙江的人文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随着文化大省建设的不断深入,我省各级领导对文化工作的认识逐步深化,基层的文化设施日臻完善,各地文化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农民喜爱的各种文化活动得以传承弘扬。特别是在完善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活跃民俗文化活动、壮大农村文化队伍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地实现和维护了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

  (二)

  但是,对照中央要求以及与外省市相比,我省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问题不少,现状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第一,文化政策落实不够,财政投入少,缺乏刚性。各地对文化投入政策缺乏刚性和连续性,乡镇一级尤甚。各级文化经费增长部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较大,而用于文化活动方面的较少甚至几乎没有,导致人民群众不能直接感受到经济和文化发展带来的成果。

  第二,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利用率低,闲置破坏现象严重。调查发现,我省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率低,“重建轻管”现象普遍。

  第三,基层文化人才后继乏力。绝大部分乡镇没有吹、拉、弹、唱和文艺创编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也没有专业的文艺辅导人才。现有人员的编制,有的归属文广局,有的归属乡镇,没有统一标准。在工作内容上经常出现乡镇中心工作与文化工作的冲突现象,难以开展有效的文化业务指导和文化工作任务的落实。

  第四,少数地方政府领导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内涵理解上存在误区。认为农村现在电视广播村村通了,相对于以前,文化生活够丰富了,再搞什么公共文化设施,那是多余的。

  文化的缺失,导致的严重后果之一是:价值观混乱,社会追求出现低俗化倾向。突出表现为:少数青少年方向迷失,缺乏信仰追求;社会大众价值观混乱,社会追求存在明显低俗化倾向。其问题的根源正在于对文化的本质问题认识不清,忽视了文化所承担的教化功能、凝聚功能、导向功能。

  (三)

  面对浙江省经济繁荣背后的文化缺失,构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公共文化基本服务,提升公共文化“人文品质”,是“人文浙江”建设的重要任务。当前,尤其是要致力于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牢固确立“文化引领”意识、“文化均衡”意识、“文化经济”意识、“文化民生”意识、“文化创新”意识,尽快启动并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实现文化的“化民”、“安民”、“乐民”功能。

  一、要“以文化民”,着力于“化”,引领良好社会风尚。

  “以文化民”,就是要充分发挥文化的人文教育功能、引领教化功能,以提高全社会人的道德境界,提升广大城乡居民的文化品味、人文素养为基本目标,发挥文化建设的应有作用。要确立以“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满足并超过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是否有利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文化国际竞争力;是否有利于区域社会和中华民族文化质量与人文精神的提升”等新“三个有利于”标准,作为文化建设、艺术生产和演艺活动的质量评估标准。要广泛运用这一标准,对基层开展的文化建设、文化服务、艺术生产等活动开展质量评估。牢牢把握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繁荣的正确方向,努力提升文化品质,倾力打造“人文浙江”品牌,高起点、高品位、高质量地推动浙江文化事业的科学、可持续发展。要把人文教育摆在重要地位,要重视浙江特有文化的发掘、研究与传播,特别是吴越文化、南宋文化和以鲁迅等人为代表的现代文化丰碑的继承与传播,建议在全省范围开展“浙江著名历史人物评选活动”,为那些浙江历史上影响持久深远、家喻户晓且可学可及的历史人物树碑宣传。在加强对时代典型和先锋模范教育的同时,可以因地制宜地加强对“平民典型”的宣传;要重视文化传播的通俗化问题,使古今中外优秀文化用老百姓听得进的“平常语”加以诠释,使之广为传播。

  二、要“以文安民”,着手于“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文安民”就是要以文化来滋养民心,安抚民心,稳定民心,凝聚民心,特别要注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普遍而突出的问题,从文化上寻找根源,开出药方对症治疗,从而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景象。

  文化安民工作的重心依然是在基层基础,在农村农民,关键在于增加投入。要拓宽思路,加大农村文化建设经费投入。政府投入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主渠道,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扶持乡村文化事业发展,使各地文化事业得到均衡发展。财政部门要统筹规划,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用于农村文化建设的比例。各级各地区都应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文化团队建设、农家书屋建设、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下乡、精品创作和各类先进典型的奖励,并确保以每年10%的幅度增长;要大力弘扬民俗风情文化,改进包装好传统文化项目,充分发挥传统项目的文化安民作用;要重视企业文化,特别要关注农民工的文化需求。在政府缺少有效办法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公共文化需求前,基于80%的外来务工人员在企业组织的现状,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丰富企业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要“以文乐民”,着眼于“乐”,提高文化供给能力。“以文乐民”就是要让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紧扣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的发展、繁荣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为根本目的,让更多更好的文化发展成果惠及城乡居民,真正实现全民道德的提升,使民乐之乐由“欲乐”提升到“德乐”,不断提升浙江人民的幸福指数。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发展与文化发展的关系,让人民群众在物质富裕的同时,在文化上也真正“富足”起来、“快乐”起来。当前尤其是要提高对加快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把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周全考虑文化设施的合理布局和配置,从根本上解决文化设施不足甚至被挤占的现象。要确立大文化观,文化设施的设计与建设要渗入丰厚的文化内涵,熔先进文化与地方特色于一域,融历史传统和时代精神于一体。要注重地方特色,打造独具浙江特色的人文景观。要加大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推进力度,让文化贴近生活、走进寻常百姓家。建议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十大文化广场”评选活动、“农村文化大院”建设工程,以惠及全省各地区和最广大人民群众为最高目标,坚持服务供给和服务水平全省均等化,确保全社会平等享有文化发展成果。

  要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克服文化人才匮乏现象,为文化产品的生产供给和“文化乐民”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大力发展文化志愿者与文化义工队伍,调动基层文化能人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带动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要明确基层文化员职责定位,努力做到专职专用;要建立基层人才奖励机制,激发文化创意、创业、创新热情。健全基层优秀人才使用制度,优化基层人才成长环境。增设“特殊人才”贡献奖等激励机制,吸引热爱文化事业、具有文艺才能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为全面推进“文化大省”和“人文浙江”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和人才环境,激发基层文化人才的精品意识与创新热情,推动文化事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并案提案2:

  关于推进“人文浙江”建设的建议

  随着我省文化大省建设的不断深入,“人文浙江”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问题不少,现状不容乐观。如文化政策不够落实、财政投入少、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利用率底、基层文化人才后续乏力等问题比较普遍。面对我省经济繁荣背后的文化缺失,构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公共文化基本服务,提升公共文化“人文品质”,是“人文浙江”建设的重要任务。为此,建议:

  一、各级政府应牢固确立“文化引领”意识、“文化均衡”意识、“文化经济”意识、“文化创新”意识、“文化民生”意识。

  二、尽快启动并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实现文化的“以文化民”、“以文安民”、“以文乐民”功能。

  “以文化民”,就是要充分发挥文化的人文教育功能、引领教化功能,以提高全社会人的道德境界、文化品味、人文素养为基本目标,以此作为标准,对基层开展的文化建设、文化服务、艺术生产等活动开展质量评估。

  “以文安民”,就是要以文化来滋养民心、安抚民心、稳定民心、凝聚民心。文化安民工作的重心是在基层、农村农民,关键在于增加投入。

  “以文乐民”,就是要让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紧扣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建议在全省启动“十大文化广场”评选活动、“农村文化大院”建设工程。建议对基层文化员实行统一培训、统一考试、持证上岗制度,实施基层文化丛业人员资格认证,提高文化员准入门槛。文化员的任职资格可由文化行政部门每年组织进行考试,并发放证书,文化馆、文化站必须聘用有资格证的人员,加强文化行政部门对文化员的管理,扭转基层文化员专干不专用、专用没专才的现状。

  三、“人文浙江”的建设,必须把文明公民的培育作为其重要的基础。要确立人文教育的理念,丰富人文教育的内容,改进人文教育的方法,合理设置人文教育的培育目标,改进和加强高校的人文教育和研究,并加强人文社科知识的普及教育。

  四、应建立科学的综合评价指标,改变对党委、政府及领导者的评价标准,改变单纯以经济GDP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评价标准,建立包含人文建设在内的科学的综合评价体系,并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浙江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研究。同时,进一步发挥媒体的积极导向作用,重视社会心理在打造“人文浙江”中的作用,优化“人文浙江”建设的舆论环境和社会心理环境。

  省委宣传部对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94号提案的答复

  李林访、张国强、徐海荣、邱昱、林晓峰、金永玲委员:

  你们在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所提《关于实施“文化惠民”推进“公共文化”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294号),已转至我部办理。经与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情况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自1999年提出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目标以来,先后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加以推进。2005年,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作出《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其中文化阵地工程等主要围绕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任务而设立。2007年,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2008年,省委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兴起文化大省建设新高潮、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工作,制定了《浙江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纲要(2008—2012)》,提出继续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等“三大体系”,努力使我省文化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整体而言,在实施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策部署中,我省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关注文化民生、实现文化惠民的重要举措,以农村文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大力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在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丰富社会文化生活、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多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列。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不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坚持把公共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规划当中,优化结构布局,构筑公共文化阵地网络,促进城乡文化均衡发展。一是建成一批大型文化设施。着眼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加大重点文化项目建设力度,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近年来,省本级建成了西湖文化广场、浙江美术馆、科技馆、博物馆(新馆),各地也续建或新建了杭州大剧院、宁波大剧院、温州大剧院、湖州大剧院、衢州市博物馆、舟山市文化艺术中心等一大批上规模、上档次的现代化大型文化设施,发挥重大文化设施的辐射作用,为满足城乡群众高层次文化艺术享受创造条件。二是形成基层文化阵地网络。把完善农村文化阵地作为公共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以县县建成图书馆和文化馆、乡乡建成综合性文化站、85%的行政村建成文化活动场所为目标,实施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工程,开展“浙江文化先进县”、“浙江东海文化明珠”、“浙江省文化示范村”、“浙江省文化示范社区”评选活动,通过新建、改建、扩建、联建等方式,加快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步伐,形成较为完善的省、市、县、乡、村五级(公益性)文化设施网络体系。目前,全省县级文化馆、县级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的覆盖率分别达98%、90%、77%、80%。其中县文化馆和图书馆的平均建筑面积分别达2568、3848平方米。三是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持续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覆盖农村,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联合共建基层服务站点4万余个,其中乡镇覆盖率达100%,村覆盖率达98.5%。在全国率先开通网络图书馆,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在嘉兴、杭州等地率先推行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推进公共图书馆系统“一卡通”工程,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从2004年开始,以浙江省博物馆为试点,率先在全国试行国办博物馆面向社会常年免费开放,受到广泛欢迎。目前全省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总数达92家,实现了国家规定范围内博物馆纪念馆的全部开放。

  2、不断丰富公共文化供给。大力实施“新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即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送戏送书下农村工程、农村文化活动繁荣工程、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农村文化示范户创建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十项重点工程)及“文化低保工程”,积极推动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丰富公共文化供给。一是加大“送”的力度,把文化源源不断地送到基层。省政府连续多年把送文化下乡活动列为“为民服务十件实事”之一,为全省所有欠发达县(市、区)和部分中等发达地区配送了48辆流动舞台表演车和48辆多功能图书流动车。持续组织大规模的送文化下乡活动。2009年,全省送演出下乡1.89万场,电影27万场,图书169万册,有效丰富了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2007年以来,由省新闻出版局牵头的百种服务“三农”重点出版物,已推出“三农”重点出版物300多种,今年已有99个选题列入重点规划。各地广电部门和单位积极推进对农节目服务工程建设,努力增加节目数量,目前,全省对农节目总量超过350档,55%的市级台和70%的县级台广播对农栏目数量已达每周3档以上。大力实施“文化低保工程”,着眼于填补农村文化服务的空白点和薄弱点,从2008年开始,开展为农村困难群众捐赠电视机的“彩虹行动”已累计筹集资金8350多万元,向全省登记在册的15.2万户低保困难群众全部捐赠了电视机。在广电领域启动“低保工程”,对城乡低保户免除有线电视网络初装费和视听维护费。同时,省财政每年安排600万元的困难群众文化活动经费,重点加强对全省低收入集中村、农村贫困人员、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二是加大“种”的力度,使文化在基层生根发芽。坚持“送”“种”结合,在全省农村组织开展“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目前,全省农村已建立近2.5万支业余文体队伍,集聚了51.4万名业余文体骨干。三是加大“育”的力度,培育一批公共文化服务品牌。以扩大影响为目标,以政府采购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为主导,成功打造了“钱江浪花”艺术团文化直通车巡演、唱响文明赞歌专家辅导团、“赏心乐事”系列音乐演出、“雏鹰计划”优秀儿童剧演出、“新年演出季”、公共图书馆讲座专栏联盟、民族艺术和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服务品牌,满足城乡群众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2005年7月成立的“钱江浪花”艺术团,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利用文化直通车下基层巡回演出,重点组织省级专业院团的优秀演员和优秀剧目,常年赴农村基层免费演出,年均演出场次超200场,已成为服务农民的文化品牌,得到中宣部、文化部的表彰。扶持重大文化节庆活动,对全省各地已举办多届、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18项重大节庆项目进行指导、协调和扶持,着力打造文化品牌群并发挥效应。四是加大“创”的力度,创作生产更多大众文化产品。大力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每年创作生产一批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电视剧《北风那个吹》、《十万人家》、舞剧《十里红妆》等文艺精品广受群众好评。群众文化发展势头喜人,在不久前举办的第九届中国艺术节上,我省共有19个节目获“群星奖”,获奖数位列全国第二,仅次于东道主广东省。

  3、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把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创新作为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改革管理办法,创新服务方式,释放发展活力,推进文化惠民。一是创新管理体制。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和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全省市、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实现三局合一,形成了一个综合文化责任主体,从体制上保证了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二是创新内容供给机制。引入项目招标等竞争机制,对一些农村公共文化产品、文化服务项目、文化活动,实行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通过竞争提高公共文化产品质量。三是推进公益性文化单位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创新文化事业单位内部运行模式,加快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的内部机制,促进省级公益性事业单位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功能。四是深化城乡联动机制。坚持以城带乡、城乡联动,不断创新载体、项目、内容、形式,推动城乡文化协调发展。通过举办全省农民文化艺术节、广场文化艺术节、社区文化艺术节、组织乡镇优秀节目展演等方式,激发基层办文化的积极性,引导农村“送文化进城”,实行“文化反哺”。全省各地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机制,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能力,如台州市的“三个三”文化计划、嘉兴市的图书馆总分馆制等。2009年4月,中宣部和文化部在台州召开全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台州市实施“三个三”文化计划、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和经验。文化部在嘉兴召开全国农村图书馆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推广嘉兴市建设农村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城乡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这两次会议都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4、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投入力度。坚持政府投入与社会参与双轮驱动,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繁荣。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增强文化自觉,逐渐加大文化投入,强化政策保障,为文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十一五”以来,全省各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大幅增长。2007年全省各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总额(不包含对基本建设的投入)突破20亿元大关;2008年超过26亿元,2009年超过32亿元。尤其是农村文化投入增幅明显,仅省财政每年通过转移支付用于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从“十五”期间的1500万元增至目前的1.58亿元。据统计,我省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连续八年居全国第一位。二是鼓励社会参与。充分利用浙江民营经济发达、社会资本丰厚、民间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抓住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后求知、求美、求乐愿望日益强烈的时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形成了以公益文化单位为主体、社会办文化为补充的良好格局。目前,全省登记注册的民办博物馆(艺术馆)达56家。当然,我们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方面取得的工作进展,与党的十七大及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文化建设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你们在提案中提到的问题,如文化政策落实不够、财政投入少;基层文化设施利用率低;基层文化人才缺乏;有些地方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内涵理解上存在误区等,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确实存在,值得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举措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是摆在全省面前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任务。为此,我们将积极吸收提案中的有关建议,努力在“广覆盖、高水平、可持续”上下功夫,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和维护好全省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推动我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1、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公共文化建设驱动力。一是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切实履行政府在文化领域的公共服务职能,加大财政对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投入,扶持公益性文化单位,建设基本文化设施,购买文化产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承担起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责任,下大力气解决基层文化活动场所、设施、编制、经费等方面的问题。二是以基层为重点,在集中力量建设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工程的同时,把欠发达地区、农村基层、街道社区的文化设施作为今后公共文化建设的主攻方向,优先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项目,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地享用各种文化服务。各级财政部门要探索建立基层公共文化建设转移支付机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基层的政策倾斜和扶持,着力解决城乡文化建设的“剪刀差”问题,确保在2012年建成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体系。三是拓宽公共文化投入渠道,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单位采取“以文养文、以文补文、以文促文”的方式,利用文化经营收入补助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不足,形成公共文化投入的良性循环。

  2、进一步提高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强化公共文化建设的服务力。一是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坚持以大众文化产品为主要生产和服务内容、通俗大众文化与高雅精品文化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创作、生产和提供各类适合基层群众生活特点、深受群众喜爱的公共大众文化产品,同时通过编印公共文化服务地图和指南等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能够方便地掌握公共文化建设情况,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成果,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监督,丰富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二是改进公共文化服务手段。逐步提高公益性文化单位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现有公共文化设施的主阵地作用,切实管好用好,不能闲置浪费、甚至用来搞创收。要在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的基础上,逐步把免费开放范围扩大到公共美术馆、科技馆、图书馆等。同时,在原有报刊图书、广播影视、戏剧演出等公共文化服务形式基础上,积极运用现代化手段,发展数字报刊、手机网站、手机报刊、移动数字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和供给能力。三是关注公共文化服务对象群体。针对公共文化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分类别、多层次提供文化产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种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延伸,广泛利用全省文化建设重点工程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类文化服务,使广大群众各取所需,各享所爱。

  3、进一步抓好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强化公共文化建设的保障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需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系统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培训,采取省培训专家、市培训专干、县(市、区)培训骨干、乡(镇、街道)培训积极分子、村(社区)培训普通群众的方式,不断提高各级各类文化人才水平,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二是吸纳各类人才。积极吸收各类优秀文化人才充实专职文化队伍,开辟绿色通道引进文化专才建立文化人才高地,大力发展和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鼓励民间成立各种形式的业余文艺团队,发现和培养一批热爱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文化志愿者,构建省、市、县、乡四级文化志愿服务网络体系。三是解决后顾之忧。关心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生活,尤其要妥善解决好文化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等实际困难和问题,激发他们的创作激情和服务热情,保持基层文化队伍的稳定。

  4、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公共文化建设的活力。一是完善评估考核机制。在目前省文化厅提出的《浙江省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指标体系论证会,协同省政府办公厅、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体育局等单位,对现有的评估指标体系作进一步的充实和论证,提出一个较为科学、较为全面的评估指标体系。明确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评估考评细则,量化各级财政投入、设施规模、目标任务、服务质量指标,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评估考评,并将评估考评结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评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政绩评价体系,将之作为衡量地区发展水平、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标准,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和文化先进县的重要考核范围。二是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加强管理,推动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完善表彰奖励机制。设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奖和项目奖,定期对工作突出的市、县(区)、镇、村以及先进文化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特别要充分发挥县级党委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广大文化工作者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其中,促进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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