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号提案:关于大力支持“公路港”物流平台发展的建议
在我国的国内物流中,公路运输占到了70%以上的比重,但与空运、海运、铁路运输等相比,公路运输长期以来表现出“松散、低效、资源浪费高”的特点,“货难找车、车难找货”的信息不对称状态普遍存在,公路物流已成为物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短板。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要培育一批适应现代制造业物流需求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提升物流业为制造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现代制造业与物流业有机融合、联动发展。我省已于2009年12月份与交通运输部签订了合作协定,成为全国交通物流发展试验先行区,为全国交通物流发展提供试点经验,这些都为我省“公路港”物流平台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但是,就目前而言,“公路港”物流平台的发展碰到了很多问题:一是规划无序。近年来全国掀起了物流园区的建设热潮,物流园区(基地、中心)比比皆是,但却鱼龙混杂,造成了土地与人力、财力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物流平台的正常发挥。二是运作模式粗放,运行效率低下。公路物流业,普遍存在“散、小、乱、传统”的状况,专业化的供应服务能力不强,缺乏合理的专业分工,内在质量和运作水平亟待提高。三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我省公路物流企业由于受制于长期以来形成的模式惯性、底子薄、创新资源分散、要素整合能力弱等因素,尤其又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在推进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方面,大多显得“力不从心”。
因此,我们建议:
1、政府应加强物流平台建设的统盘规划。政府应该加强对公路、铁运、水运、空运等不同性质的物流平台的总体布局,强化物流平台的多样性与协调性;同时也要防止同类型物流平台在同一地区的有效辐射半径内的重复建设,每个物流基地的服务辐射半径最好在100公里左右;物流平台的规划主体最好是以省为单位进行统一的规划,同时,物流平台的建设与规划要立足于经济圈和交通圈两个基本条件,在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区要严格控制,物流平台规划最好与基本的城市规划、产业规划、交通网络规划同步进行,系统考虑。
2、平台建设需要制定行业准入标准和政策保障机制。物流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承担着整合物流资源,培育专业物流企业,提升物流产业发展,优化分工合作体系,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使命,具有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二重性。因此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行业准入标准,让有物流发展战略、有品牌、有实力、有成功运营经验的优质平台企业来承担平台开发项目,以提升物流平台建设的质量,保障物流平台的健康发展。同时还需要从政策保障层面解除限制物流行业发展的阻碍因素,特别是解除阻碍运输车辆形成大网络的因素,比如区域性的税务政策,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物流产业的发展提供规范、健康的外部环境。
3、加强资源整合,加大力度培育和引导中小物流企业。
一是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整合资源,加强培育和引导中小物流企业,提升中小物流企业的服务水平,使其有能力来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流需求,承接物流业务外包合同,提高物流营运效率,从而达到节约社会物流成本,实现制造业和物流业良性互动的目的。二是政府有关部门必须支持能够实现资源整合的物流平台在运营模式上有所创新,优化资源整合模式,支持和放大政府对物流产业引导的作用,从而给物流企业创造一个有助于其发展的平台环境,做到物流平台和物流企业共同成长。
省交通运输厅对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
省工商联:
你会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公路港”物流平台发展的建议》(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91号提案)收悉。该提案深刻分析了“公路港”物流平台在发展中遇到的“规划无序”、“运作模式粗放、运行效率低下”、“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并就公路港物流平台的统筹规划、平台经营的准入门槛、政策保障机制、中小物流企业培育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建议。该提案在我省大物流建设向深度、广度推进的背景下提出,对于大物流建设,特别是对重点物流基地建设合理、科学地推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此,向你会表示感谢。根据赵洪祝书记的批示,经多次研究,并综合各会办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促进“公路港”物流发展已开展的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在贯彻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中,相继出台了一些促进交通物流的政策措施,省发改委、经信委、地税局也做了大量的促进工作,这在客观上为“公路港”物流发展奠定了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出台物流基地布局规划
2009年我厅编制出台了《浙江省交通综合物流基地布局规划》,全省近期(至2012年)将重点扶持建设12个物流园区,远期规划布局20个物流园区。上述物流园区均包含了公共物流站场即“公路港”。《规划》的出台为公路港物流的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制订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各种政策措施
近年来,省交通运输厅相继出台了《大物流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浙江省交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和物流龙头企业评定的通知》、《关于推进全省交通物流基地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物流龙头企业培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交通物流公共信息系统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对公路港物流平台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推进物流基地建设
至2009年底,全省确定了11家省交通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各地市选定了56个市级重点扶持(公路)物流中心,其中19个纳入省级大物流资金扶持范围。2008至2009年,重点扶持物流基地列入资金补助项目46个,完成投资约37亿。一批服务于公路物流的物流园区如宁波空港物流园区、义乌国际物流园区、中国轻纺城现代综合物流园区建设已具一定规模。
(四)推进龙头企业培育
为做大做强物流企业,省交通运输厅于2009年在全省确定了包括传化物流中心在内的12家省级物流龙头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市级物流龙头中的19家纳入省级大物流资金补助。上述省、市物流龙头企业绝大多数为公路物流企业。2008至2009年,扶持龙头企业物流发展项目68个,项目年度投资完成10.4亿元。
(五)推进物流公共信息系统建设
省交通运输厅牵头建设了“浙江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公共信息平台和16个省、交通运输部相关科研单位、中远、中外运、中国电信、物流采购联合会、国家编码中心进行了共建;平台立足物流信息交换,其一期产品“L1000”于2009年12月份正式发布,向全国提供了免费物流软件、数据交换等服务。目前,近2000家企业使用系统进行业务处理,利用公共平台日数据交换量10万条。2010年6月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复了实施方案,并牵头与日本、韩国相关信息平台联网。
(六)其他部门所做的工作
为引导和培育中小物流企业发展,省发改委也开展了年度省重点物流联系企业的评选和认定工作,同时,鼓励物流企业积极申报省服务业重点企业;还出台了《浙江省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部署了物流信息平台和物流标准化制度建设工作。省发改委负责编制的《浙江省物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于第四季度印发。
省经信委会同地税等部门在全省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将企业的物流环节剥离,成立单独的物流公司或将物流业务外包给专业物流公司,支持第三方物流做强做大。支持块状经济集聚区建立供应链物流服务基地,开展从接单、开具保函、设备进口、原材料采购、检验报关、出口退税等供应链集成服务。为贯彻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省地税局积极推荐国家税务总局试点物流企业名单,实行营业税差额征收;从2007年起,会同发改委审核确认给予物流企业享受营业税差额征税的优惠政策;对部分有困难的物流企业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二、物流业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通过几年的努力,我省物流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同时也遇到一些问题和矛盾:
一是园区总量控制和物流公共站场配置问题。国务院出台《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后,我省各地物流基地建设热情十分高涨,如果不加以控制,可能会出现局部超出经济发展现实和预期的需求。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一些地方在建设物流基地过程中,缺乏对服务于中小物流企业的公共物流站场的重视,出现了“物流开发区”的倾向。实践中发现,由于规划定位等问题,已经出现需求、供给不能很好对接,无法充分发挥作用的个例。同时在物流园区建设上出现了重硬件、轻软件,重设施建设、轻运营管理的现象,有的园区建设时没有充分考虑运营的实际需要,造成部分功能缺失制约后续发展的尴尬状况。
二是运作模式粗放,运行效率低下问题。从物流经营主体来讲,占运输市场主导地位的我省道路货运业中的一部分正处于向现代物流的转型初期,除了极少数运输企业在规模上和运作水平上已经跨入现代的第三方物流企业行列,另外99%的企业是中小企业,其运作模式仍属传统的货运,从总体来讲,整个行业仍处于“散、小、低、乱”的状况。
三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问题。由于我省整个物流行业基本处于低水平运作,缺乏鲜明的样板示范效应,我省传统运输和物流业转型升级进程较缓慢,创新能力较弱。
四是各方对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认识差异问题。发展现代物流业不仅是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也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目前看来,不同方面、不同层次、不同地区对此存在着认识程度的差异,现代物流推进工作合力还不强。
五是人员素质与现代物流业发展不适应问题。现代物流要求从业人员是管理类和技术类的复合型人才,需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技能和水平。目前从事物流业的多是传统货运人员,缺乏物流专业知识,经营能力、经营行为、服务意识不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要求。尤其是道路货运业高级物流人才的匮乏已严重制约了我省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下一步推进“公路港”物流平台发展的思路和措施
(一)基本思路
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发展战略指导下,把公路港建设作为现阶段推进全省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重要步骤,在优化“公路港”模式的基础上,重点发展适应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的物流平台。以浙江省公路主枢纽规划、浙江省物流基地布局规划为指导,重点发挥传化集团等大企业的优势,在省政府统一规划布局、制定标准、给予政策的总体框架下,采取新建和对现有交通物流基地改造提升等方式,用5年时间建设一批分工有序、协同服务的公路港项目,形成公路港网络,使之成为推动我省交通物流基地进一步向集约化和网络化发展,实现社会物流资源有效整合,完善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我省现代物流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积极推进公路港物流平台设施建设
1.制订标准。由交通物流行业协会牵头,召集传化物流等大企业、大集团参加,总结、归纳、提升现有公路港网络建设运营的实践经验,制定统一的公路港规范、运营和管理标准,并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发布。
2.梳理项目。根据浙江省公路主枢纽规划、省交通重点物流基地布局规划和省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和产业集群分布情况,经充分论证、科学合理控制物流基地的服务半径,防止同类型物流平台在区域有效辐射半径内的重复建设,避免物流资源浪费,降低物流成本。采取地方政府主动申报和大企业、大集团调研论证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十二五”期间的公路港项目重点扶持计划。
3.出台政策。针对公路港的公益性设施特点,借鉴社会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建设机制,对列入重点扶持的项目,明确公路港项目在土地、税收、基础设施补助等各方面的扶持政策;开通绿色通道,对于经过审核、符合开发要求的公路港项目给予快速批复。协调商业银行,对于公路港项目建设融资给予便利。同时,省地税局将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相关建议,并争取得到税收上的支持。
4.确定主体。按照市场公平竞争和择优选择的原则,引入“有物流发展战略、有品牌、有实力、有成功运营经验的优质平台企业”来建设和经营。鼓励当地政府按照上述原则,采取招投标等形式选择开发或改建、扩建主体。投标主体需提出公路港项目的网络化、集约化经营方案。当地政府须严格按照公路港建设、运营和管理标准的要求进行筛选,中标结果上报省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5.建立机制。相关市县和中标主体应按方案和投标承诺,组织项目实施。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确保政策到位,并帮助解决中标主体与入驻企业在公路港网络化发展过程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同时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照批复和协议,定期督促检查。对达不到要求违反承诺的及时终止政策扶持,并按文件和协议处理。为确保上述措施的落实,我厅将建议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浙江省公路港网络化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公路港物流平台的支撑性条件建设
1.提升进驻公路港物流平台的生产经营主体水平要在已有的物流龙头企业培育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以引导和带动中小物流企业发展为目标,通过龙头企业示范引导、从生产制造和商贸业分离物流企业、引进先进物流企业、提升整合传统运输企业等途径,为公路港物流平台培育一批相适应的经营主体。同时,鼓励公路物流企业要把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A级评估作为企业升级的标杆,确定自己的阶段性发展目标。
2.加快公路港物流平台信息化建设在“浙江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基础上,加快开发适用于公路港物流平台的运输管理、基地管理、仓储管理等管理软件,帮助和引导中小物流企业推进管理信息化和业务处理信息化。积极推进“园区港区一卡通”试点,实现公路港之间、公路港和外部系统信息共享。
3.积极支持公路港平台的集疏通道建设把连接公路港物流平台的集疏运道路、水路作为重点项目纳入年度交通建设计划,做好建设规划、项目、资金、实施计划与公路港建设计划的对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加强物流人才培养
制定物流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引进和培养。积极与国内外培训机构加强合作,以各种方式开展目前企业急需的管理型物流人才培训。加强校企合作,在物流基地和龙头企业建立实训基地,培养企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总之,公路港物流平台是以传化物流中心为代表的我省道路运输企业实践总结出来的一种现代物流运作模式,它是传统的货运站场向综合运输枢纽发展过程中一种形式,它对目前整合各种物流资源、促进道路运输及传统物流的转型升级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厅将在深入贯彻“建设大物流”战略目标中,把支持公路港物流平台发展作为重要的抓手。同时,希望省工商联继续支持我省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继续关心我省公路港物流平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