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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OL/1.24.96
第2号提案:以转型升级为重点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最近,我委结合我省产业结构优化、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关要求和发展趋势,重点调研典型工业园区、农业生产基地、旅游景区和代表性企业,并对全省近450家工业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比较全面地分析了我省生态经济发展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提出进一步加快我省生态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我省生态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矛盾

  (一)“绿韵”和“红脉”有待进一步融合

  “绿韵”和“红脉”呈逆向发展趋势。生态是“绿韵”(蓝天、绿野、碧水、沃土)和“红脉”(产业、交通、城镇、文脉)的融合。目前,我省“红脉”高速发展与“绿韵”相对失色形成极大反差,城市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呈现总体恶化趋势,环境容量限制愈加突出;港口岸线资源、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等趋于匮乏。产业结构调整进展缓慢。2008年我省第三产业比重仅为41.0%,距“十一五”规划确定的45%的目标仍有很大差距;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28个百分点,与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相差31个百分点。

  工业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在我省工业经济中,资源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低附加值的传统产业比重居高不下,一些污染较为严重的产业仍具有较高比重,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产业规模相对较小,高附加值、符合生态经济发展方向的新兴产业规模还非常有限。

  企业组织方式和总体素质落后。2008年,我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大中型企业数量仅占8%,其中大型企业仅190家,比重不足0.4%,企业规模总体偏小。工业企业R&D费用支出不足销售收入的0.2%,企业自主研发能力总体低下。工业企业的总资产贡献率仅为10.0%,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仅4.17%,工业经济效益多年来持续居全国倒数位置。

  现代产业集群发展缓慢。2008年,我省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块状经济体为312个,绝大多数块状经济内部组织分散,创新能力弱,同质竞争严重,缺乏龙头企业和产业链整合,产业层次明显偏低,公共服务和配套能力差。

  (二)环境容量无法支撑现有经济发展模式

  有限的水环境容量对我省传统经济发展模式构成巨大挑战。随着工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未达标的工业废水排放量仍然持续增长;从2000年到2008年,生活污水排放已增长0.7倍,平原河网地区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依旧突出。

  大气环境容量对我省经济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提出了更高要求。近年来,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排放量总体有所上升,城市汽车尾气污染日趋严重,重点城市的灰霾天气天数居高不下。

  农村生态环境容量对农业经济发展形成明显制约。近年来,我省农药用量约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我省约有30%的畜禽粪便、20%的秸秆和大量生活垃圾等废弃物还没有很好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偏低。

  (三)能源和自然资源禀赋成为经济发展的突出制约因素

  能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可再生能源有待加快开发。2007年,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自产量仅占3.3%。光伏太阳能产业因限于其高昂的发电成本和我国现行能源政策,仍无法在我省能源结构中占有一席之地,其它如沼气、秸秆等生物质能,潮汐、潜流等海洋能,及地热能等有待进一步开发。

  水资源和土地资源匮乏,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我省人均淡水资源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5左右,低于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自然资源禀赋的不利条件,成为了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

  二、进一步加快我省生态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着力提升我省生态经济发展在全国的地位

  及早研究制定我省生态经济发展相关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并推动规划上升为国家战略层面。迄今为止,我省尚没有经国务院批准的如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辽宁沿海等区域发展规划和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经济特区、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等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这样的国家战略层面的区域发展规划或实验区。建议尽快研究制定专门针对我省的与生态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并推动它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二)大力推进低碳经济发展和低碳社会建设

  一是大力发展具有低碳特征的产业,促进低碳工业和低碳农业发展。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提高能源效率,推广低碳技术、节能减排技术,逐步减少传统工业对化石能源的过度依赖。建议提高高碳能源、高碳工业、高碳产品的税收幅度,制定鼓励发展低碳农业、工业的优惠政策,推动低碳农业、工业的快速发展。

  二是开发低碳居住空间,发展低碳交通,推动低碳城市发展。要在建筑设计上引入低碳理念,倡导居住空间的低碳装饰、选用低碳装饰材料,在家庭推广使用节能灯和节能家用电器,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厨房系统,有效降低每个家庭的碳排放量。鼓励大中城市发展公共交通系统和快速轨道交通系统,限制城市私家汽车作为城市主要交通工具,倡导发展混合燃料汽车和电动汽车等低碳的交通工具。

  三是鼓励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进区域碳交易试点。设立低碳基金,促进低碳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开拓和培育低碳技术市场。建议依照国际通行的“碳源-碳汇”平衡规则,开展生态受益区和生态保护区之间的碳交易试点活动,使生态受益区向生态保护区购买碳排放额,促进区域间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的平衡。

  四是加快设立低碳经济发展试验区。按照联合国哥本哈根会议精神和《中美能源与气候变化合作路线图》要求,建议在我省选择低碳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较好的部分地区,如杭州临安市、湖州安吉县等地区,设立低碳经济发展试验区,力争在我省设立全国最早的低碳经济发展试验区。

  (三)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和工业生态体系建设

  一是着力改变我省工业“低、小、散”的格局。培育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快速提升我省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工业产业层次。促进产业和企业向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集聚,整合提升各类开发区(园区),推进我省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

  二是高度关注重化工业发展。一要科学规划。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选择一些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临港地区进行布局。二要严格审批。对于新上的重化工业项目要严格行业准入,制止重复建设,禁止经济效益低、资源消耗大和环境污染重的项目上马。三要完善产业政策。特别是在钢铁、石化、船舶、汽车等产业,通过用高质量的增量提升存量。

  三是逐步建立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工业体系。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企业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形成工业企业内部的“小循环”。加强生态工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产业共生体系建设,加快构建生态工业网络,分别形成园区内部的“中循环”和区域内部的“大循环”。

  (四)积极发展生态农业

  一是推广生态农业模式,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积极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开发模式、以农田为重点的粮经作物轮作模式、以减少面源污染为核心的农药、化肥、地膜科学使用模式。建设若干高产、优质、低耗和防治污染、综合开发的生态农业示范园区。

  二是建立高效的生态农业结构。建立健全耕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探索建立以规模化专业大户经营与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服务相结合的新型、高效的生态农业组织结构。

  三是加快形成绿色农产品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突出发展适应国内外市场需求的绿色名特优农产品,实现品种优质化、生产集约化、产品安全化和管理科学化。建立农产品生产、加工绿色认证体系。重点解决动植物病虫、畜禽药物残留与卫生质量、大宗农产品的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五)加快发展生态化的服务业

  一是加快发展生态旅游业。坚持旅游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把生态观念和生态文化融入旅游的各个环节,形成一种高效的生态旅游业管理模式。以区域旅游业为特色,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主题型生态旅游区,使生态旅游成为我省的重要品牌,带动全省旅游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是加快推进制造业产业链向高附加值、环境友好的环节延伸。鼓励生产制造企业将技术中心、重大产业技术平台组建成为专业化的具有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工业设计和节能环保功能的服务型企业,降低制造企业单位产值中的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大力支持生产制造企业加快构建市场营销网络,大力推进产品品牌建设,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六)加强政策和管理手段的创新

  一是进一步完善能源政策。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充分运用法律、行政手段及差别电价、银行信贷等经济手段,鼓励支持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生产能力。

  二是完善推广排污权交易制度,探索制定绿色信贷和绿色保险等政策。加快推广嘉兴以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为媒介的排污权交易试点经验,并向其他区域、领域推广延伸。建议参考“赤道原则”,以及由国家环保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共同完善的环境保护与金融部门的信息交流机制,建立我省区域绿色信贷机制。三是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积极推行自愿协议式环境管理手段。建议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政府与达标企业建立“伙伴关系”,签订自愿式环境管理协议,鼓励企业自觉地提高污染削减目标,超越排放标准的要求。

  四是提升公众绿色消费意识。加强舆论引导,提升人们对绿色产品及相关标志的认知度。倡导住房适度消费,推广建设生态型住宅。鼓励使用太阳能和沼气,使用节水、节电产品和用具,推行垃圾分拣和废弃物回收利用。

  五是在干部考核体系中引入生态经济发展绩效评估。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考核,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高度关注各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破坏生态环境、违规批准使用土地资源、水资源和森林资源等自然资源的现象,建立相关评估机制。建议将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化的服务业等方面的成绩,纳入干部考核体系当中,调动各级领导干部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的积极性。

  省发改委对省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转型升级为重点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的提案收悉。十分感谢你们对我省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工作的支持。经认真研究并会省环保厅、省农业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经信委,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当前我国经济回升向好,我省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时刻,省政协人资环委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我省“绿韵”和“红脉”逆向发展,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日趋严重的资源环境制约的现实状况,提出的大力发展我省生态经济的建议,对我省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切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按照中央五位一体发展的要求,在听取全省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已将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列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目标,要求在“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加快形成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的产业结构,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清洁生产普遍推广,生态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多管齐下大力发展生态经济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生态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很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际意义,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入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加大服务业发展的引导和支持力度,优先发展物流、金融、信息、科技、商务、批发等生产性服务业,着力提升三产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优化我省产业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深化汽车、船舶、石化、钢铁等11个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的实施,加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集聚化发展区域化布局;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抓紧完善促进落后产能退出和改造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加快小火电、炼钢、造纸、皮革、印染、化纤、水泥等落后产能的淘汰。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启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研究制定支持性政策,优先支持新能源、生物产业、新材料、物联网、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海洋新兴产业、核电关联产业等九大新兴战略产业发展。实施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合理规划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土地利用和城市化格局。加快建设产业集聚区,打造现代产业集群,促进产业集聚和产业升级。

  二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实施《浙江省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各环节和企业、园区、社会各层面的发展。大力推进工业企业清洁化生产,重点抓好石化、钢铁、电力、化工、建材、有色、纺织印染、造纸等重点行业的资源消耗减量化,着力构建循环型工业产业链;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内围绕核心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加大关联企业的整合力度,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生态工业网络,促进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以及园区之间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促进农村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畜禽污染物、农产品加工副产品、废旧农用薄膜等的综合利用。大力推广设施栽培、生态养殖、立体种养、种养加一体化、休闲农业等循环型农业。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建设,鼓励培训、认证、投资、咨询等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服务业发展,大力推动循环经济科技服务体系发展,鼓励发展循环型服务业。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推进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报废汽车、废旧轮胎、废旧木制品、废纸、废弃油脂等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力争“城市矿产”成为我省主要资源基地。建立完善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系统,积极推进全省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全面推进污泥、城市餐厨废弃物、农业农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大力推进工业节水和农村农业节水,鼓励发展中水回用、海水淡化,推进工业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和冷却水回用,开展城市再生水利用。

  三是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低碳发展。推进《浙江省应对气候变化方案》的实施,将低碳发展的理念融合到我省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各个领域。推进一次能源消费结构转变,减少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的使用量;优化火力发电体系,淘汰高碳排放的小火电机组;推进核电设施建设,实施铀储备战略,提高核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提高现有水电设施的发电能力,合理建设新水电设施;积极开发和利用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城乡推广太阳能热水器,鼓励建设集太阳能照明、采暖、发电一体的建筑设施;在农村地区推广沼气照明、采暖及发电,降低农业植物直接焚烧比率。大力推进低碳发展模式,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加强电力、钢铁、石化、水泥等高能耗行业的节能技改,余热余压利用;大力发展光伏终端产品、节能机电产品、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产品等,形成低碳发展新的增长点。在城市推广节能高效建筑,发展绿色建筑业及绿色建筑物;优先发展轨道交通、公共交通,推广绿色出行;商场、广场、道路等公共场所大力推广绿色照明;加大节能标识产品推广力度,鼓励发展绿色消费;通过杭州市国家低碳城市的试点,不断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进一步加强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增强森林固碳能力。

  三、完善生态经济发展政策保障机制

  加大生态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科技创新等各类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扩生态经济发展相关专项资金规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支持政策,加强金融机构对生态经济相关产业的信用贷款等多元化信贷支持;健全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财政专项补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饮用水源保护生态补偿等机制。健全有利于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价格机制。加快推进居民用水、用电阶梯式价格制度,积极推行非居民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继续实施8大高耗能行业差别电价政策。完善实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价格改革,合理确定再生水和海水淡化价格。健全污染物减排机制。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健全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省市两级排污权交易平台,完善省市县三级排污权交易信息网络,实质性开展全省范围的二氧化硫交易和COD交易,探索二氧化碳减排交易机制。建立健全经济转型升级统计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经济转型升级的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生态发展、循环经济发展、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统计监测,完善经济转型升级评价指标体系,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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