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2月18日讯(通讯员 张谆) 经过一天一夜的奋战,2月15日傍晚,当出租车司机卫某终于承认其驾驶出租车在杭行路育苗路口附近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的事实后,发生在拱墅区杭行育苗路口“2.14”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告侦破。
2月14日临近中午,拱墅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报案人(伤者同事和家属)称,当日凌晨在杭行路育苗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受重伤,现伤者在医院抢救,后经家属和同事讯问伤者,才知电动自行车是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出租车驾驶人逃逸。警情就是命令,大队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事故查缉预案,成立现场走访组、监控查看组、证人询问组、网上作战组等多个小组,展开侦查,全力追缉肇事者。
一组民警到事故现场对现场的物貌及周边的商户进行了寻访,并对伤者同事、儿子制作询问笔录,通过调查,掌握到其父亲倪某(江苏灌南人)是杭州某清洁直运公司的一名环卫工人,事故发生地点正是其父亲骑电动自行车沿杭行路由北向南到湖州街,然后去大关新村附近上班线路上;一组民警到市二医院了解到事故的伤者倪某的伤势,伤者伤势为:重型颅脑损伤,脑挫伤,硬膜下血肿,颅底骨折,为重伤;另一组民警到事故发生地派出所调取监控,在监控中看到,14日凌晨03时55分,一辆出租车在杭行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该路口遇路口箭头指示信号灯显示由北向南、由北向东、由北向西均为绿灯时,向西右转弯车身右侧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碰擦,导致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倒地受伤,该出租车在事故发生后,采取了制动措施但未停车,竟然驾车离开事故现场。民警们掌握这些线索后,随即到相关部门调取事故案发时间,杭州出租车GPS行驶轨迹。经过努力,发现在这一时段经过该地点的其中一辆出租车较为可疑。民警立即通知出租车车主,车主又通知白班司机,车号为浙ATB230出租车在15日下午驶进了拱墅交警大队。经勘查,浙ATB230出租车车体留有碰擦痕与电动车碰擦痕相吻合。于是,夜班出租车驾驶人卫某被“请”进交警大队。开始,卫某对14日凌晨发生的交通事故始终不肯承认,但又在事实证据面前,无法自圆其说,口供前后矛盾。终于,在无法抵赖和办案民警的政策攻心下,卫某心理防线崩溃,终于承认了其驾车肇事后又逃逸的事实。
如今,这位安徽省肥西籍,现43岁的卫某因肇事逃逸,致人重伤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