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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书记答复网友反映关于口粮田安排等9条留言
  【网民留言】

  东阳市画水镇许宅村新厅村长,担任村长多年拉帮结伙为非作歹无法无天先前违反计划生育(一共生育三胎)被开除党籍。现在他又带头违法占地建房。在自己房屋前后左右道路都建筑围墙安上大铁门,原来是村里四通八达的道路都被他占为私有,没有通过审批就变成厂房严重影响前后左右邻居正常生活。我们村民多次到镇政府土管局上访都没有解决各方相互推诿。希望书记大人给我们老百姓做主,现场查看,拆除违章还我们原来的安定生活环境。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经东阳市画水镇政府调查了解,基本属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如下:

  2009年7月,许宅村新厅村村民委员会主任许锡富未经审批,擅自将一处77.5平方米旧房(土地证书号为:东集用〔2005〕字第54-55号)拆除,搭建钢棚251.1平方米(包括该住户住宅前面和右面的空地和路),用于工艺品的加工、制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画水镇政府已责令其自行改正,并于2010年12月30日由规划部门立案查处。2011年2月14日,画水镇政府向许锡富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作如下处理:1.补办占用旧房77.5平方米建设部分的规划审批手续,并处以工程造价5%的罚款;2.拆除其他173.6平方米的地面建筑物。要求许锡富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画水镇政府城建办公室领取缴款单向财政缴纳罚款,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许锡富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画水镇政府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文电处

  2011年2月26日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

  我是一名杭州本地在校大学生,马上就要毕业了,我打算自己创业,听说政府有补助,我是多么迫切地希望能够争取到啊,可是为什么,说的很好的政策到了学校就变样呢,一分钱见不到自己还付出了那么多心血,我是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为了能争取政府补助,我东跑西跑办了一大堆手续,就没见钱下来,眼看就要毕业了,但是想到政府的政策和现实的差距就不甘心,书记,您要管管我们这些自己创业的大学生啊,我们不想大学“大概学学”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直是省委、省政府近年来十分关注并着力解决的民生问题之一。各地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出台了不少支持政策,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去年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5.89%,为近年来最高;杭州市新增创业大学生7032人,创业带动就业14763人。

  您所反映的杭州市支持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政策问题,经杭州市人事局调查了解,有如下规定:

  1.大学生在杭自主创业,是指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

  2.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从事当年度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且所反映的问题也不是很具体,建议您登录杭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hzsrsj.gov.cn/)“创业就业”栏目,具体查询杭州市有关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并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政府的有关补贴。也可致电杭州市人事局人才流动开发处咨询(电话:0571-85167760)。只要您符合杭州市有关大学生创业的政策规定,他们将积极帮助您办理落实有关政策。

  祝您创业早日成功!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文电处

  201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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