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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地人大代表共商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对策

  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在解决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但由于诸多原因,仍有一定数量的伤病残退役军人长期滞留部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队建设。近几天,几位军地人大代表就这一问题建言献策,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芇福成代表——健全机构机制,搞好对接服务

  “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伤病医治、残情鉴定、下达计划、待遇保障到移交安置,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移交工作。”

  河北省军区司令员芇福成代表认为,做好这项工作,军地双方应建立规范有序、高效顺畅的机制。军地双方各应成立一个专门协调机构,军队协调机构负责协助督促做好移交前的各项工作,没有治疗好的要抓紧治疗,符合评残条件的要尽快评残,并做好完善档案及相关材料工作。地方协调部门应对目前所有符合移交条件但滞留部队的伤病残军人制定工作计划,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协调相关部门予以妥善安置。

  陈利丹代表——加强思想引导,解决实际困难

  “一些伤病残军人习惯了部队体系医院的免费治疗,担心移交地方后要按医保就医,个人要承担一定比例的医药费,待遇下降。这种顾虑给移交安置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陈利丹代表建议,要采取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的办法,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做好思想工作,争取伤病残军人及其家庭的理解和配合。比如,在把符合条件的伤病残军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保障等相应社会救助范围的同时,对不符合低保条件而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也要及时给予临时性补助等。对于生活可以自理的伤病残退役军人,军地双方要积极为他们学习一技之长、提高生存本领创造条件,鼓励他们身残志不残,逐渐增强融入社会的自信心;对于确实生活无法自理、家庭负担重的伤病残退役军人,则要争取采取集中供养的方式解决他们的生活难题。

  王树芬代表——加大经费投入,搞好服务保障

  云南省民政厅厅长王树芬代表说,伤病残退役军人保障主要以地方财政为主,尽管中央财政给予补助,但地方需要承担的资金仍然很大,建议建立起一个多重保障体系,使保障经费落实到位,确保伤病残退役军人生活保障水平高于当地人民群众平均生活水平。同时,要积极挖掘社会资源,通过社会捐献、企业赞助、个人捐款等方式,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她介绍说,云南省曾发起“爱心献功臣”和“关爱功臣”等活动,为伤病残退役军人解决了不少困难,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丁明德代表——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伤残几率

  安徽省合肥警备区政委丁明德代表表示,应该从源头抓起,切实采取预防措施,降低军人的伤病残几率。

  丁明德代表说,要提倡科学组训施训,加强训练健康保护教育,力争最大限度减少训练伤残。要注重搞好官兵的例行体检和医疗保障,对官兵的疾病及时诊治,防止小病酿成病残。要严把征兵过程中的身体和心理检测关,保证官兵身心健康。

  杜建林代表——创新是根本,落实是关键

  “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工作遇到的难题,大都是伴随着国家和军队医疗、住房、人事等相关制度改革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北京军区联勤部政委杜建林代表说,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创新是根本,落实是关键。

  杜建林代表建议,针对患疑难重症人员医疗费用开支过大的问题,应探索建立大病医疗专项补助机制。同时,还应就如何着眼军人职业特点,建立与社会保障体系相衔接的军人保险体系进行探索。(解放军报北京3月6日李元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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