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3月10日讯 (通讯员 王静静 颜陈)3月8日本应是妇女欢喜过节的日子,洞头县霓屿乡妇女杨某却在这一天因为要过好节日而与乡镇干部发生纠纷,动手伤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进了拘留所过节。
3月8日下午14时许,妇女杨某来到霓屿乡同兴村要求村委为三八妇女节组织庆祝活动。村委的工作人员听了杨某的要求后,表示理解,但因村里的经费实在拮据,没有安排开展庆祝活动。杨某听后,对村干部不依不饶,一定要村里给个说法。无奈之下,村里求助乡妇联工作人员。等到乡里工作人员到达时,杨某吵得更凶了,乡里的女干部急忙上前劝阻。杨某不但不听劝,反而动手打伤了上前劝阻的女干部,这时大家都傻了眼,在场的群众就拨打了110。
派出所民警立刻赶到现场,对事件进行了解。经过公安机关大量的调查取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对杨某的伤人行为做出行政拘留3日的决定。面对法律无情的制裁,杨某追悔莫及,真不该在大家都高高兴兴过节的时候,将自己送进了大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