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12日讯(记者 童俊 通讯员 吴新宇)离异的苏女士今年37岁,2月6日在杭州某电视台刊登了征婚信息。39岁的男子刘某拨通了苏女士的电话,两人交往后,刘某以各种理由从苏女士那拿走了不少钱。
苏女士起疑后,换个名字发布征婚信息,刘某再次拨打电话应征。4月11日下午,在约会的桐庐汽车站,骗财骗色的刘某被桐庐公安局的民警逮个正着。
电视征婚 离异女士一见钟情
今年2月6日,桐庐县城南街道的苏女士在杭州某电视台的征婚栏目上刊播了征婚启事。第二天,苏女士接到一个1560587****的电话,对方自称叫“刘艳彬”,温州人,在桐乡做生意。
2月9日晚,苏女士和“刘艳彬”在桐庐长途汽车站见面。“刘艳彬”说,前妻死于车祸,有一个13岁的儿子。
苏女士觉得对方很坦率,一见钟情。于是,“刘艳彬”在苏女士家住了一个礼拜,期间双方确定了恋爱关系。
换个号码再去征婚 应征的还是他
过了一段时间,“刘艳彬”说要回家跟家人商量订婚的日子。离开的第四天,“刘艳彬”说按照风俗,正月里,要包个红包,讨个吉利,钱多少无所谓。苏女士就包了一个2200元钱的红包。“刘艳彬”说,日子已经选好了,是正月廿二日。快到那天的时候,他又和苏女士说,算命的人说那个日子不合适,要重新挑个日子。之后,“刘艳彬”先后以给母亲和儿子包红包为由,分两次拿走了共3400元的红包。
苏女士开始有点怀疑了,3月初,她重新办理了一个电话号码,又到电视台登了一则征婚启事。没过两天,一个男的就来电话了,显示的竟然是“刘艳彬”的号码——1560587****。男子在电话说的话和第一次“刘艳彬”对苏女士说的一样。
4月11日下午,两人约好在桐庐汽车站见面,男子出现,果然就是“刘艳彬”,不过这次接他的是桐庐县公安局的民警。
警方提醒 相亲过于“顺利”要谨慎
经审查,“刘艳彬”交代,他原本也姓刘,之前在电视里看到过类似骗婚的事情,就产生了人财两得的想法。去年5月份,他办了一张“刘艳彬”的假身份证。
警方也提醒,在婚姻大事上一定要慎重。相亲时,最好多方面了解对方个人及家庭信息。如果相亲过于“顺利”,要引起应有的警惕。
目前,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