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即时报 > 正在连线 正文
温州查处“醉驾入刑”第一人 驾驶者称后悔死了
  图为涉嫌醉驾肇事的胡某。陈侄辉 摄

   浙江在线05月03日讯  昨天下午3时30分许,瑞安市塘下镇罗凤工业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5人受皮外伤。昨晚10时30分,交警部门出具血液中酒精含量鉴定结果,轿车驾驶人胡某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已被刑事立案,并被警方控制。

  据温州交警部门介绍,这是“醉驾入刑”实施首日,我市查处的第一例。律师认为,此案的关键点在于,既是醉驾,又肇事,如何量刑,成为司法的一次新考量。

  事故还原:醉驾撞上正三轮摩托车

  昨天下午3时32分,瑞安交警大队塘下中队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称几分钟前罗凤工业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值班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发现现场停有一辆黑色“丰田卡罗拉”轿车与一辆正三轮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翻倒在地,轿车车头损坏停在路中央。”值班民警称,后据他了解,事故双方的驾驶人都去医院了。勘查完现场后,民警赶往医院。在医院,正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刘某向交警述说,他车上当时载着4名乘客,被那辆黑色轿车从后面撞上,瞬间倾翻,包括刘某在内的5人不同程度受伤,所幸均为皮外伤,没有大碍。

  黑色轿车驾驶人胡某未受伤,他陪同伤者过来检查。民警在问话中,发现胡某身上有酒气,便对他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发现已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临界值。

  由于胡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民警依法对胡某提取了血液。昨晚10时30分,胡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鉴定结果确认其构成醉驾。

  昨晚,在瑞安交警大队塘下中队,记者见到了胡某。警方的问话笔录上记录着他的简单信息:男,1976年出生,安徽省利辛县人。据悉,他平时从事废品回收工作。

  据胡某向民警供述,昨天下午1时许,他和几个朋友在塘下某酒店聚餐,席间他喝了两瓶啤酒。到昨天下午3时许,胡某的妻子打电话过来,说她的侄子要回安徽老家,让胡某送一程。于是胡某向一朋友借了车,去接妻子的侄子,然后打算送至国道线路口等车,结果途经罗凤工业区发生交通事故。

  对话胡某:如果可以回头,我肯定不喝酒

  记者见到胡某的时候,他正做好笔录,整个人明显已经清醒过来了,却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

  问(记者):当时怎么会喝酒的?

  答(胡某):正好五一劳动节,中午朋友聚会,我还特意把车停在了家里,打算跟他们好好喝一场。

  问:喝了多少?

  答:就2瓶中瓶的青岛啤酒。我原本酒量就不好,中午也不喝酒,也从来没有酒驾过。

  问:喝了酒怎么还去开车呢?

  答:侄子来我这里一个多月了,这次要回老家读书。如果是成年人,我也会放心让他自己打的过去了,但是他只有16岁,肯定要看着他安全坐上车的。我想我也没喝多少酒,而且路上的车也不多,两三公里的路应该没问题。

  问:车子是谁的?

  答:车子是朋友的,他们也劝我别去,但我不好意思麻烦别人送,怕扫了他们的兴,就自己开车提前离开了。

  问:当时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答:因为去安徽的车子是下午3点30分准时发车,我3点多回家来接侄子去国道坐车。心里有些急,可能喝了酒的缘故,加上操作不当导致的吧。我当时看到三轮摩托车的时候,已经刹车,没想到还是撞上了。我吓得一下子就清醒了,赶紧下车把他们送到医院。

  问:知不知道五一实施的酒驾新规?

  答:有听说过。

  问:如果被拘役,那家里怎么办呢?

  答: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现在医药费已经垫了四五千元了,还要给别人修车,这一年都白干了。

  在位置上,胡某拿着“五一新规”翻来覆去地看。“如果可以回头的话,我肯定不喝酒。”胡某懊恼地说。

  律师解答:醉驾出事故从重处罚

  昨晚,就胡某的行为,记者采访了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建胜。

  问(记者):依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单纯的醉驾构成危险驾驶机动车罪,那么醉驾又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属于交通肇事罪?

  答(律师):危险驾驶机动车罪是行为犯,存在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即构成犯罪,并不需要造成其他损害后果。若醉酒驾驶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即一行为触犯多个罪名,同时构成危险驾驶机动车罪与交通肇事罪,属于法条竞合,应以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若醉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该事故后果仅作为危险驾驶机动车罪的量刑参考依据,应定性为危险驾驶机动车罪。

  问:胡某如果定性为涉嫌危险驾驶机动车罪,他又在涉嫌犯罪后发生交通事故,量刑上如何抉择?

  答:根据法律,建议应在拘役1-6个月幅度中从重处罚,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问:拘役是一种怎样的处罚?

  答: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服刑场所主要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若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也可以申请减刑。

  问:依据新修改的《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将终生不得驾驶机动车,胡某会否面临“终身禁驾”?

  答:依据该法规,“终生禁驾”的适用存在一个前置条件,即酒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伤亡后果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本案中胡某并不符合“终生禁驾”的条件。

  问:胡某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答:依据法律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依法均可执行取保候审,所以本案中胡某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记者 胡建国 项丹妮 通讯员 李建兴 余晓锋 林侯文

分享到 新浪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开心网 开心网 人人网 人人网 推荐到豆瓣 豆瓣 搜狐微博 浙江在线微博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我要注册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稿件

第一时间,我在现场
杭州36.8度 没出梅
高速实施通行费新标准
微博互动
我要爆料
如您提供的新闻素材一经采用,将可获得30元到300元不等的爆料奖。
报料电话:0571-85310961 报料QQ: 553610000
焦点关注 更多...
金店老板深夜携金器回家遇劫
金店老板深夜携金器回家遇劫
调控以来浙江十大经典房产案例
调控以来浙江十大经典房产案例
三潭印月被撞掉一潭 连夜抢修
三潭印月被撞掉一潭 连夜抢修
杭州
杭州"烧烤"模式还要持续多久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