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十一五”浙江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省本级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省政府两办《关于评选“十一五”期间全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按照评选表彰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经省残工委成员单位自荐,省残工委秘书处组织联评推荐,省残工委主任会议审定,拟对省残联等5个先进集体和虞超英等10名先进个人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对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一)拟表彰浙江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
1.省残疾人联合会
2.省财政厅
3.省民政厅
4.省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5.省智障教育资源中心
(二)拟表彰浙江省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
1.虞超英 省体育局群体处调研员
2.王建忠 省发改委社会处主任科员
3.罗 斌 省统计局主任科员
4.王伟军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任科员
5.杨文清 省地税局主任科员
6.吴云燕 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7.柳 炜 省就业管理服务局副科长
8.洪朝阳 省防盲指导中心主任
9.邬祖根 省残联宣传文体部部长
10.董慧芳 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干部
二、公示时间
2011年6月23日-6月27日5天。
三、反映问题方式
如对上述拟表彰对象有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省残工委秘书处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反映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联系人:李萍、邵建
电话:0571—86463087,88847924
传 真:0571—88846997;
电子邮箱: lping@zjcl.com.cn
浙江省政府残工委秘书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