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8月10日讯(首席记者 童俊 通讯员 俞烽 张科顶)夏天到了,杭州的城郊地区经常有人去溪河用电瓶电鱼。
在萧山,看到有人提溜着电瓶在水里电鱼,来杭的贵州小伙王某看着稀奇,好心帮对方捞鱼,没想到竟然触电身亡。
警方也提醒市民,电捕鱼是违法的,切莫用危险方式非法捕鱼,防止发生意外。
事情发生在8月5日晚7时许,晚风习习。
萧山区城厢街道某小区的河边,吃完饭闲来无事的贵州小伙王某和朋友正在散步。
看到前边河里有人在电鱼,围着不少人,就跑上前看热闹。
电鱼的人姓许,32岁,天台人,目前家住北干社区,隔三差五就到河里来电鱼,改善一下伙食。
许某站在岸上,手中的工具非常简单,一根2米多长的竹竿,竹竿下设有电网,几根电线连接着一个小型电瓶。
这种电鱼器是许某自己组装的,瞬间能产生上千伏的电压,方圆数立方米的水中生物都在劫难逃。
“好大的鱼啊。”许某果真电到一尾大鱼,一旁观看的王某也是心痒痒,觉得这玩意挺神奇的。
“我来帮你捞起来吧。”据许某事后说,当时没等他答话,王某便径自上前伸手去抓网兜里的鱼,因为当时电鱼器还通着电且有一半尚未出水,王某的脚刚触到水,身子突然倾斜,一声都没吭,径直往后倒去。
许某赶紧关闭电源,和王某的朋友一起将王某送往医院抢救。由于害怕担责任,到医院不久,许某和王某的朋友们便相继离去。
由于伤势过重,王某医治无效死亡。
8月7日上午,电鱼的许某到城厢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因电鱼不慎将王某电死的犯罪事实。当天,许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萧山警方刑事拘留。
经查,当时包括王某的朋友在内大概有7人,但到目前为止,这些人都没有出现过。警方希望相关目击者能及时联系警方,协助调查处理。联系人:城厢派出所俞警官,电话0571—82750970。
记者也了解到,由于电捕鱼作业会严重破坏水生动植物繁衍场所,对鱼类的亲体、卵、幼体及浮游生物等进行毁灭性的破坏,导致渔业资源破坏严重,违法了《渔业法》的相关规定,因此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同时,私自改装的电瓶捕鱼器因做工粗糙容易漏电,每年都有人因此发生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