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9日讯
(通讯员 饶小飞)在建工地三个杂货搬运工看到工地电焊工工作较为轻松,仗着家中学过一点手艺,客串一个“电焊工”进行明火作业,不料被消防执法人员检查到,三个杂货搬运工因无证电焊违规作业,分别被行政拘留三日。
2011年8月18日下午,衢州柯城消防大队在检查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情况时,发现位于市区荷花中路一号储备地综合商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正在作业,电焊火花四处飞溅,作业区域内未配置任何的消防器材,稍有不慎就会发生意外;消防大队执法人员上前询问一名何姓电焊工,要求电焊工出示电焊操作证时,电焊工无特种行业操作证,且不以为然继续施工,执法人员当即制止,关掉电焊机电源,责令该工地停止电焊施工作业,并通知单位负责人到场进行询问。随后,检查人员发现旁边的工人许某、任某也未取得电焊操作证,且也在从事该施工工地的电焊作业,三名作业人员随即被消防大队带回进行调查处理。
经调查,三名施工作业人员分别是综合商场建设工程在建工地的杂货搬运工,平常在工地主要负责工地的货运搬运,这两天工期较紧,施工方电焊工吃紧,三名杂货搬运工见电焊工工作较为轻松,待遇较高,自认为在家学过几天电焊作业,三人虽未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且均来自同一地方,只要说自己有证会操作,施工方电焊工缺乏,便毛遂自荐客串几天。
8月19日,情况调查清楚后,综合商场建设工程在建工地三名无证电焊人员违规作业,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衢州柯城公安消防部门决定给予任某、许某、何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经衢州市柯城分局审核后,三名杂货搬运工人当晚被移送至衢州市看守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