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8月30日讯(记者 阮蓓茜) 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省就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主持汇报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明、厉志海等出席汇报会。副省长陈加元汇报我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情况。
执法检查期间,检查组将赴杭州、宁波、金华等地,到企业一线现场考察,与用人单位、基层职工代表座谈,并听取有关部门、企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执法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
劳动合同法颁布5年来,我省认真贯彻实施,采取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6%,全省签订集体合同共13.5万份,覆盖企业18.1万家,职工907.6万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明显增加,职工工资收入稳步增长,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直线上升,全省共有14.8万家企业、237个工业园区加入创建行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已达到1310元。
在听取情况汇报后,陈至立指出,浙江省经济规模大、企业数量多、劳动用工数量较大,面临的劳动关系更为复杂多样。浙江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有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和推广。此次实地考察,检查组将认真研究解决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进城就业农民工以及女职工的劳动保障实际问题。在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上,我们要不断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推进已建工会的企业签订并履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依法处理侵犯女职工权益案件,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检查组将通过在浙江的执法检查工作,真实、全面地了解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把劳动合同法面临的问题分析得更准确、透彻,把解决问题的措施制定得更符合实际、有效。检查组希望浙江借这次执法检查的机会,进一步做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上再上一个新的台阶,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赵洪祝在主持汇报会时指出,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我省将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精神,把贯彻执行好劳动合同法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深化对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我省的执法水平,加强劳动关系法治建设,完善执法机制,切实把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