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台州9月24日讯(通讯员 朱利明) “你的行为不但让自己的孩子对错误认识不够,还让别人的孩子犯了罪,而且至今你都没有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你现在有何想法?”法官问。
“事情已经发生了,我承担一切责任,其他也没办法。”一名中年女子陆某回答。
22日上午,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里,一起包庇案正在庭审中。这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引发的第三次庭审,之前,已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1月初,天台“90后”小裴无证驾驶其父亲的轿车,其朋友小杨则驾驶了另一辆轿车,两辆车准备去山上看雪景。没想到途中出了意外,在途经城区一路段时,小裴驾驶的车辆在超车时与对向驶来的轿车相撞,造成了对向车辆中一死三伤、两车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小裴自己也受了伤。
事故发生后,小杨打了个电话给小裴的母亲陆某,陆某则和其朋友陈老板取得了联系。于是陈老板也来到了医院,和陆某见了面。一见面,陆某就告诉陈老板,儿子无证驾驶,撞死了人是要坐牢的,要求陈老板帮忙下,给儿子顶罪一下。陈老板以自己没与小裴一起不知情况为由拒绝了,但陈老板说,要人顶替是肯定的。接着陈老板问小杨事故发生的过程,并驾车和小杨来到事故现场,刚好看到交警队的吊车正在处理事故现场。
期间,陆某对小杨说,这事只能靠他帮忙了,小杨没有回应。陆某就一直和小杨说话,并表示不会委屈他,自己家里关系很好,不会让他坐牢的,陈老板也在边上帮腔。这时小杨有所松动,说是现场可能有监控,会拍到照片的,于是陈老板与小杨再次来到事故现场。途中,陈老板和陆某对小杨讲,如果能够给小裴顶罪,裴家能给小杨一套房子。小杨就默认了。陈老板又要小杨和一起去看雪景的小裘也这样说,在交警面前统一口径。
在交警部门,陈老板和小裘都作了小杨是肇事者的陈述,导致交警部门认定小杨负事故全部责任的认定。随后,小杨被刑拘、逮捕。1月底,小杨的父亲来到交警部门举报,导致案发。后来,小裴因交通肇事罪被天台法院追究刑事责任;小杨、陈老板、小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庭审中,法官又问陆某,“对被害人的经济赔偿,有何落实措施?”陆某回答,“我现在没有钱,只能等以后挣了再赔偿。”
天台法院审理后认为,陆某的行为犯包庇罪,遂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