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0月13日电(记者 周竟)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13日发布《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报告》,报告称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71.9%,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4.5%。
据悉,浙江省目前有各类残疾人311.8万,占总人口的6.4%。报告称,在“十一五”期间,浙江省在残疾人事业方面共做了三件实事:“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创建“扶残助残爱心城市”、筹备“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通过各方努力,到2010年,浙江省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71.9%。城镇残疾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053元,农村残疾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达7632元。通过“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共有10万名残疾人实现脱贫。同时,为进一步服务残疾人,浙江省已建成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137处,康复机构71个,30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报告还显示,浙江省残疾人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到2010年底,共有10万残疾人实现集中就业。同时残疾人参政议政能力增强,250余名残疾人当选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发布会上,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陈燕萍还介绍了《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陈燕萍说,浙江省将努力使残疾人小康程度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2015年达到80%以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社会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人人享有安全的住房、儿童人人享有义务教育;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