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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民警巧用“三法” 6名逃犯投案自首
----浙江边防海警一支队“清网行动”成绩显著

  自公安部部署开展“清网行动”以来,浙江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结合逃犯长期生活作业在海上、通讯联系不方便、不能及时了解当前政策形势的实际,认真梳理逃犯社会关系,巧用“三法”成功劝说6名逃犯投案自首。截至目前,这个支队自立案件逃犯下降率达到了66.67%,“清网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真情感化”法 涉嫌“椒江日月轮被盗案”的在逃人员陈某被刑事拘留后一直在逃,为逃避抓捕,陈某在外不使用手机,与家里都是用公用电话单线联系,而且定期更换住所,实施抓捕较为困难。在“清网行动”中,这个支队及时调整策略,通过对其交往人员、亲朋好友进行调查分析,当得知陈某母亲病重时,办案民警多次提着水果、营养品到陈某家中进行看望,并向陈某家人讲明当前政策。经过不懈努力,陈某家人由最初的抵触变为主动配合,当陈某再次打电话回家时,其母亲竭力劝说,表示如再不回来投案自首就断绝母子关系。至此,在外逃亡一年多后的陈某终于于2011年7月12日在妻子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外围宣传”法 由于全国各地的“清网行动”政策不同,给逃犯规劝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无论是《致在逃人员亲属的一封信》还是通过电话联系宣传,在逃人员亲属始终无法相信当前政策。为此,这个支队一方面依托新闻媒体开展政策宣传,另一方面派民警赴逃犯家中进行面对面交流。行动开展以来,这个支队民警多次带着联合台州市公检法等6个机关下发的《关于督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和相关法律文书赴安徽、福建等地,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和村委会开展网上逃犯家属规劝和宣传工作。2011年9月14日,涉嫌“新杭州轮沉船钢材盗窃案”的在逃人员赵某、孙某和黄某在潜逃了三年后终投案自首。

  “攻势震慑”法 涉嫌“新杭州轮沉船钢材盗窃案”的在逃人员陈某、童某都是台州本地人,二人行踪诡密,居无定所,经常与民警打游击,多次避开民警抓捕。行动开展以来,这个支队将陈某、童某定为重点对象,对其落脚点进行仔细摸排,先后派出6个抓捕组在其最有可能藏匿的地点进行蹲点守候,形成了强大的追逃攻势,让其无法藏身,给其二人造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同时,民警不厌其烦地做其家属、朋友的思想工作,在公安机关强大的政策攻心和追逃攻势震慑下,最终陈某、童某在其家属的陪伴下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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