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10月26日讯(记者 李敏) 浙江在线健康频道官微的一条微博,在25日深夜引发了网友热议,截至记者发稿,至少有700条跟帖与转发。话题是关于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回答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提问的文章。
文章介绍了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食品安全地方法规《浙江省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下简称《办法》)全过程及目的意义。郑继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要用天大的力量去努力。食品安全问题没有孤岛,需要各方合作全面协同。
地沟油、毒奶粉、黑作坊……食安话题迅速引发网友讨论,而郑继伟也在深夜注意到了该话题,并参与到讨论中来。对于网友质疑的,他尽所能作答,对于网友的提问,他也真诚面对。
网友建言:浙江先行希望不只是文字行动
该微博转发的文章介绍,2009年,国家相继颁布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但其中一些规定比较原则化,需要结合我省实际予以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
从我省情况看,这些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了明显加强和改善,但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一些地方、领域的食品安全状况仍有不少隐患和薄弱环节,迫切需要通过完善制度来加以解决。有必要抓紧制定出台我省的实施办法。
2009年《食品安全法》出台当年,我省便将制定《办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一类项目。省人大常委会于今年7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办法》,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开门立法,而且又是先行省份,有网友担心立法会不会成一纸空文流于形式。网友建议,浙江先行希望不只表现在文字上。
还有网友认为,监管只是微薄之力,制定相关方面严厉法规才是有效手段,外国为什么这方面问题少,就是因为他们的惩罚太严厉了。
郑继伟与网友互动时说,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永恒的工作。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建章立业,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长远的安全打下基础。郑继伟坦承,食安问题还不少,10年20年后也还会出问题,只要有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就会有安全问题,所以需要有严格监管。
“我还坚信,全世界概莫能外。”郑继伟的这一观点,得到了许多网友的认同,被迅速转发。
副省长否认“特供说”称自己常吃路边店
说起食品安全,许多网友忌讳地沟油、路边小店。有一些网友对郑继伟也直言不讳:请问省长您吃特供吗?
郑继伟没有回避,迅速转发了该网友发言,并回应“我没有特供!买菜超市为主,经常二人在小店晚餐。”
随后,郑继伟还补充,他经常到基层调研,也是跟基层干部到一些小店吃饭。他坦言,自己也怕小店的地沟油,但相信大部分不是。
郑省长的信心哪里来?来自于浙江打击的力度。在郑继伟与中国食品安全报的问答中,也提到了一组数据,浙江警方一举破获横跨14省的“地沟油”犯罪网络,在全国率先揭开了“地沟油”违法犯罪的黑幕。
其实早在2006年,浙江省就部署开展了食用油专项检查,查获了诸如“台州温岭繁昌油脂厂生产、销售不合格猪油案件”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案要案。近年来,再次部署开展了食用油专项检查,开展了“地沟油”专项整治、餐厨废弃油脂监管整治和摸底大排查等工作。在去年为期3个月的“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中,全省共检查经营单位6.24万户次,取缔无证经营行为46起,立案查处25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非法收运、违法销售或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产生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尤其是近期我省公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兄弟省的配合下,破获了格林生物能源公司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特大案件,摧毁了多个生产销售“地沟油”黑工厂、黑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查扣“地沟油”700吨。
“它带给我们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对我们监管工作产生的政策影响远远大于案件本身的查处,对我们今后监管整治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郑继伟说。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直接给我来信”
一位身处温州的网友有点急,说有些小店公然卖着“低价菜油”,他说这就是所谓的地沟油,明目张胆,没人管。该网友的发言被许多博友转发。
郑继伟迅速做出回应:向温州市食安办(卫生局)举报,也可直接给我来信。
其实,在《办法》里,也已经明确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并公布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并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实行首问负责制,不得推诿、拒绝;同时明确规定,县级以上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城市社区、农村等聘请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开展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从深夜到凌晨,郑继伟没有逃避网友质疑,而是选择了通过微博倾听网友声音,并真诚与博友互动,面对棘手敏感问题,也能推心置腹作答。
最后,郑继伟还不忘记打趣,“可能说得不对,可能触犯了网友。请别怀疑我的真实和诚恳。睡觉吧,有空再聊。雷底斯安得乡亲们,古耐特!”
“深夜的小插曲反映的大问题。”对于不经意在微博上来了个“食安工作答记者问”,郑继伟也检讨,这是因为社会对公务人员了解不多,问题在于太不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