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信用卡当成提款机,用完一张扔一张,这样的“卡奴”一不小心就成了“犯罪嫌疑人”。近日,象山县公安局高塘边防派出所抓获恶意透支信用卡犯罪嫌疑人4名,其中3名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至案发,原是企业司机的林某,至少已有13张信用卡,欠款额度达10万元;原是服装厂厂长的王某,用10多张信用卡透支的钱还赌债,欠款已累计40多万元。
据警方介绍,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多为30岁左右,没有稳定收入,在数额较大的案件中女性犯罪的比例也在上升。
警方提醒市民,办理信用卡,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能滥用自己的信用,更不能恶意透支信用卡。否则,不仅自己的信用将遭“抹黑”,严重的还将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司法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犯了“信用卡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