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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非公企业发展强、党建强“双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

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强、党建强

“双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0年9月30日)

浙创先发〔2010〕30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部,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科学化水平,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就按照覆盖立体化、制度规范化、活动正常化,干事有队伍、工作有保障、发展有作为(简称“三化三有”)要求,全面推进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强、党建强“双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双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

  非公有制企业是我省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是解决城乡就业问题的重要渠道,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领域。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科学发展,必须既重企业发展又重企业党建,切实做到企业发展强、党建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强、党建强“双品牌”建设,对促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再上台阶,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新情况,积极探索新路子,建立和完善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良性工作机制,使既抓发展又抓党建成为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和企业主的共同理念,努力形成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和党建工作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

  二、大力推进区域化、园区化、行业化、产业化覆盖,切实扩大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影响力

  规模以上企业、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企业,都应建立党组织。职工人数80人以上的企业基本上都要建立党组织,职工人数30人以上的企业基本上都要有党员。党员人数较少的党支部或临时党支部可以联合建立党总支,以党总支为单位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尚不具备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的企业,要通过联合组建党组织、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新党员、建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等手段,大力推进党的工作覆盖。

  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具体情况,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地推进党建工作,从区域化、园区化、行业化、产业化四个向度上,构建起立体化的党建工作覆盖网。适应非公有制企业在城市基层和农村的分布情况,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区域化覆盖,以社企联建、村企联建、楼宇合建等形式,把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与农村、社区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同步推进,纳入城乡统筹基层党建新格局。适应我省非公有制企业多数集中于工业园区、特色园区、专业园区、城市商圈的实际,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园区化覆盖,在园区党工委和商圈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到整个园区和商圈。适应非公有制企业行业协会不断发展壮大的实际,大力推进党建工作行业化覆盖,通过在行业协会上建立党组织,推动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扩大到整个行业。根据非公有制企业的产业特性,通过产业链、商会组织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产业化覆盖,以产业编组共建、强企牵头联建等形式,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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