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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乡镇(街道)两新工委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两新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委两新工委的有关精神,现就全市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建立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两新工委的目的与意义

  建立乡镇(街道)两新工委,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九十周年纪念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体制机制的创新,对于加强和规范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动两新组织科学发展,巩固和扩大党在基层的群众基础、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整合基层党建资源和力量,全面提高两新组织党的建设整体水平。

  二、两新工委的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1、组建范围。全市乡镇(街道)都应建立两新工委。有条件的县(市、区)产业园区可根据实际建立相应的两新组织党建领导机构。

  2、机构性质。两新工委是乡镇(街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机构,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3、委员组成。乡镇(街道)两新工委书记,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副书记由组织委员、分管经济(社会事务)的副乡镇长(副主任)兼任;委员由乡镇(街道)组织员、工商所长、财政(地税)所长、商会党组织负责人等兼任。各地可根据实际选择1-3个两新组织相对集中的产业园区、村(社区)、商圈的联合党组织书记或较大型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兼任两新工委委员。两新工委委员的人数一般7-9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乡镇(街道)工青妇组织的负责人要作为固定列席成员,参加两新工委会议。

  三、两新工委的职责与任务

  两新工委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在两新组织的贯彻落实;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出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当好参谋;研究制定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指导本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完成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两新工委的主要任务是:积极推进区域化党组织组建,创新和完善组建模式,努力实现两新组织党建全覆盖;深化“双强争先”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两新组织党建品牌;加强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不断提高服务两新组织科学发展的能力;加强两新组织党建阵地建设,加大党建工作保障力度,为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提供有力支持;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网络化运作模式,不断提高两新组织党建信息化水平;积极开展两新组织党建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推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创新发展。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园区组织部门、两新工委要重视乡镇(街道)两新工委的组建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力争在今年10月份全面完成乡镇(街道)两新工委组建工作。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两新工委的领导与指导,按照“有机构、有班子、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的要求,切实推进两新工委建设。

  2、完善机制,形成合力。要抓紧建立健全两新工委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要形成抓工作落实的机制,通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确保工作顺畅、措施落实到位。乡镇(街道)两新工委委员要按照争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干部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3、实体运作,发挥作用。要推进两新工委实体化运作,落实两新组织党建阵地建设、经费投入等保障措施,努力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指导,确保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中共宁波市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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