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关于按照“三化三有”要求
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意见
(2010年7月12日)
为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在非公有制企业的深入开展,提升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科学化水平,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按照“三化三有”(覆盖立体化、制度规范化、活动正常化,干事有队伍、服务有作为、工作有保障)要求,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三年时间,力争实现三个目标:
——到2010年底,全市70%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党的组织覆盖,70%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党的工作覆盖,70%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党员,区域性基层商会党委基本达到“三化三有”要求。
——到2011年底,全市85%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党的组织覆盖,85%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非公有制企业实现党的工作覆盖,85%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有党员,工业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本达到“三化三有”要求。
——到2012年底,全市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基本实现党的组织覆盖,从业人员50人以下的非公有制企业基本实现党的工作覆盖,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基本有党员,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基本达到“三化三有”要求。
二、工作措施
1、着眼于覆盖立体化,进一步扩大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覆盖面。深入实施“工商联组织网络拓展工程”,非公有制企业达到30家以上,有条件建立商会的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都要建立基层商会组织。积极引导和动员区域内非公有制企业加入商会,确保每年都有一定的会员递增数,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都要吸收为商会会员。对未建立党组织的基层商会,按照“上提下分”的要求,在2010年10月底前全部建立商会党组织,符合条件的,原则上都要建立党委。对已建基层商会党组织的地方,要加大对会员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力度,有党员的企业,通过单建、联建、挂靠等方式,推进党的组织覆盖;没有党员的会员企业,纳入商会党组织统一管理,扩大党的工作覆盖;对非会员企业,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委托,由商会党组织指导其开展党建工作,或按照产业相近、地域相邻原则,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分区域建立党的组织。对未建商会党组织的乡镇(街道),要以社企联建、村企联建、商务楼党建、楼道党建等方式,实现党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区域化覆盖。对已建行业协会的地方,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内部产业相同、业务相近的优势,扩大党在会员企业的覆盖面。对流动党员超过3人,但一时不能转入党员组织关系的,可以区域、行业或企业为单位,建立临时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2、着眼于制度规范化,进一步规范企业党建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内部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联系职工、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党组织内部运行的规范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党组织与企业间的运行机制,探索推行以“建言献策民主恳谈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交流会、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分析会和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课”为主要内容的新“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企业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双向沟通、党组织书记列席企业经营决策会议、重大事项党组织提议和首议、党建带工建带团建等制度,鼓励企业在内部提拔干部时实行党组织推荐、考察和集体投票表决制度。要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与上级党组织间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商会党委的桥梁纽带作用,探索完善区域党建联系会议、商会党委与商会联席会议、商会党委与乡镇(街道)党(工)委经常性沟通、企业党组织书记定期例会等制度,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走上制度化轨道。
3、着眼于活动正常化,进一步增强企业党建工作活力。在认真落实企业党组织各项活动制度基础上,要注重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的创新。活动方式上,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要依托商会党委,积极推广“活动网络共建、基础设施共用、党员教育共抓、活动载体共享”的党建工作模式,把区域内企业划分为若干个活动单元,以党组织轮流主持的方式,分片分区定期开展活动,着力激发区域企业党建活力;企业党组织自行组织活动,要按照“小型、分散、灵活”的方式来开展,力求做到为企业发展所需要、为党员所欢迎、为职工所拥护、为业主所支持;要积极探索党建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党员活动室、网上党校,切实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实效性。时间安排上,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以业余时间为主。活动载体上,在深化完善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的同时,要围绕企业科学管理、增产降耗、技术攻关等,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民主恳谈”、“民主听证”、“技术比武”等活动,激励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多做贡献,确保企业党的活动正常化、规范化。
4、着眼于干事有队伍,进一步加强企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队伍建设。通过内选、下派、外聘、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等方式,进一步拓宽企业党组织书记选配途径。对书记缺位、作用发挥不好的党组织,抓紧配齐配强;对由党员业主担任党组织书记的规模较大企业,一般要配备专职副书记。积极推荐党组织负责人进入企业决策层和经营管理层,倡导其兼任工会主席、人事经理,鼓励从优秀企业党组织书记中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解聘党组织书记时,必须事先征得上级党组织的同意,确保党组织书记队伍的稳定性。要严格标准和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一线优秀员工、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吸收到党内来。鼓励企业招工时,优先聘用党员,技能培训时,优先考虑党员。2010年7月底前,各地要集中开展一次党员“亮身份、展风采”活动,抓好党员动态管理,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水平。要引导企业主重视党建工作,并把他们对党建工作的支持程度作为推荐其参选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参评劳动模范的重要条件。在企业评奖评优、评审信誉等级等活动中,相关部门要主动征求组织部门的意见。各县(市、区)要定期开展“企业党员技术标兵”、“优秀企业党组织书记”和“重视企业党建工作优秀业主”评选活动。
5、着眼于服务有作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围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要求,深入开展争做“活力和谐先锋”行动,把党的活动与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党员人才、服务职工群众、服务社会事业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有效途径。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落实党内帮扶政策,帮助企业制定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措施,努力把企业中的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进一步拓宽企业党员参政议政渠道,扩大企业党员在基层一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重,鼓励企业流动党员列席地方党代会、人代会,切实保障企业党员的政治权利。要充分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加强与业主、职工群众的沟通,引导业主尊重员工、善待员工,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要积极帮助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协调企业与职工、企业与政府、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努力化解企业矛盾,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友好的环境。
6、着眼于工作有保障,进一步夯实企业党建工作基础。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帮助企业党组织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做好企业党建工作的各项保障。要按照“五个有”标准,统筹解决和规范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党员数量较多、条件具备的,帮助他们建好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党员数量较少的,可以组织他们到党员服务中心、临近企业或商会党组织活动场所开展党的活动。鼓励各级财政按企业党员数每年给予企业党组织一定的活动经费;各级留存党费要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基层商会和企业党建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基层商会要通过规定程序明确一定比例的会费用于商会党组织活动经费;公司制企业要依照《公司法》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场所和时间保障,并在公司章程或管理制度中明确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渠道和数额;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可以在发生年度据实税前扣除。各县(市、区)要全面充实企业党建工作力量,按照“一商会一干部”的要求,积极选派退出现职的党员领导干部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到基层商会党委任职,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面向党员大学生招聘企业党组织书记助理,也可直接选派干部到企业担任党建特派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关心关爱企业党务工作者,努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并按照分级负责、分批培训原则,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组织领导
1、健全组织机构,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党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格局。各级工商联要加强对基层商会和商会党组织建设的指导;工商、税务部门要结合企业登记、年检、税收征管等工作,了解掌握企业党员分布和党组织组建等基本情况;经委(经贸局)、外经贸局在加强对企业业务指导的同时,要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指导开展党的工作。各县(市、区)要全面建立党的社会工作委员会,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同时,探索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研究会或专委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取得新实效。
2、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考核。2010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要全面建立企业党建工作台帐,并于每月底前将更新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同时,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督查指导,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落实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要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联系和指导,确保“三化三有”措施落到实处。
3、注重典型示范,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各地在抓好面上工作推进的同时,要突出重点,培育树立一批党建强、经济强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努力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形成创先争优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