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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非公企业中开展省级“双强百佳党组织”评选

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

省级“双强百佳党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为扎实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实现企业党建与企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根据《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争当“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浙组〔2010〕45号)精神,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七一”前夕将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评选表彰一批省级“双强百佳党组织”。现就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要求,通过开展省级“双强百佳党组织”评选,促进各地各单位更加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升非公有制企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党建工作水平,为实现我省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选范围

  原则上从各市、各系统确定的省级“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党组织重点培育对象中评选产生,个别工作成效特别明显的企业党组织,也可以参加推荐评选。

  三、名额分配

  全省评选省级“双强百佳党组织”100个。根据各市和省直单位非公有制企业数、企业党组织数、企业党员数和确定的重点培育企业数等情况,并适当兼顾相互间的平衡后,将评选名额分配到各市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具体见附件1。

  四、评选标准

  省级“双强百佳党组织”,应具备“生产经营好、发展成效好、劳动关系好、文化建设好、履行社会责任好、党组织自身建设好”的标准,在所在地区或系统非公有制企业中起标杆示范作用,能够代表各地各系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先进水平。

  1、经营管理规范,发展业绩突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经营有方,内部管理科学。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注重科技创新,企业核心竞争力强。注重企业发展活力足,经济效益好,资产、纳税状况良好,综合实力在全省或全国同行业位居前列,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认可度。

  2、党建工作扎实,作用发挥明显。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企业经营管理层和技术骨干中党员比例较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配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组织工作制度健全、运行有序,活动经费、场地、设施得到较好保障。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不断创新党建工作载体,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3、文化活动丰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价值目标正确,企业文化建设富有特色,企业凝聚力强,职工精神风貌良好。注重员工发展成长,员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工青妇组织健全,作用发挥良好,职工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企业内部和谐稳定。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的有关规定较好落实。关心关爱职工,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

  4、企业形象健康,社会评价良好。企业法定代表人政治素养较高,重视和支持党建工作。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村企共建、扶贫帮困等活动,为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抓好节能减排,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企业外部关系融洽。注重企业品牌建设,有较好信誉和口碑。

  近3年内企业如出现以下情形的取消评比资格: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企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企业出现因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导致群体性事件的;企业有信贷、工商、税收等方面不良纪录。

  五、评选步骤

  1、企业申报。4月下旬,组织符合评选标准的企业党组织进行自查自评,认真填写《省级“双强百佳党组织”申报表》(附件2),并形成800字左右的参评介绍材料。

  2、初步推荐。5月初,参加评选企业党组织所在的县(市、区)委和系统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企业党组织申报情况,在广泛征求纪委、工商、税务、环保、安监、计生、政法、公安、银监等有关单位意见后,研究确定初步推荐名单。

  3、审核遴选。5月上旬,各市委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初步推荐的企业党组织进行审核把关和遴选后,按照分配的名额研究确定推荐企业党组织名单,将《省级“双强百佳党组织”汇总表》(附件3)和《省级“双强百佳党组织”申报表》、企业党组织的参评介绍材料,一并报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评定表彰。5月中旬,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各市和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上报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研究确定100家“双强百佳党组织”,在“七一”前夕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评选表彰省级“双强百佳党组织”,是深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同时,要结合纪念建党90周年,组织评选表彰一批本地本系统的“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党组织,全面开展非公有制企业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建指导员评选表彰,进一步激发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情,努力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营造齐争共创、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

  中共浙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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