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双强争先”活动的实施步骤
1、制定活动计划。各地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双强争先”活动的工作意见和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活动开展。要坚持“一企一策”,积极帮助指导企业制定深入开展“双强争先”活动的具体方案,明确争创目标和重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重要任务,结合企业实际,采取有力措施,真正使活动过程成为促进企业发展、夯实党建基础的过程。
2、实施项目管理。各地要采取项目管理的办法,把深入开展“双强争先”活动的任务逐项分解,明确每项工作的目标要求、分管领导、责任部门、时间进度。要推行“挂牌销号”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评估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一项一项抓好落实。
3、加强重点培育。“双强争先”活动在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开展。各地要排出一批“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争创单位,结合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把这批争创单位作为市、县两级党员领导干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成员重点联系企业,作为各级党建工作重点联系企业,采取各种措施,进行重点培育,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
4、组织评比表彰。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考核和激励,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原则上,市级评选表彰50—100家、县级评选表彰20—50家、乡级评选表彰5—10家)。在各地评选表彰的基础上,省里将在明年适当时候评选表彰100家省级“发展强、党建强”先进企业。
五、切实加强对“双强争先”活动的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市、县(市、区)党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各地都要建立党的社会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双强争先”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特别是对一些规模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要重点培育指导。党委组织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宣传、统战、发改、经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
2、配强工作力量。加强党委组织员队伍建设,年底前所有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工业园区都要配备1名以上组织员,积极发挥他们在指导推进“双强争先”活动中的作用。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实行定人联系和指导。各级组织部门和社会工作委员会要对党建工作指导员逐人建立台账,对联系指导工作进行定期跟踪管理和考核。
3、加强督促检查。通过专题调研、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通报督查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解决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双强争先”活动深入开展。把“双强争先”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创先争优活动督查点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双强争先”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提出批评,限期抓好整改。
4、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和党建工作手机信息平台等,大力宣传“双强争先”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各地探索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企业、优秀企业主和优秀党组织书记,努力营造你追我赶、齐争共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