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的党建工作是伴随着民营企业的逐步发展而不断加强的。从全国范围来看,民营企业的发展大体经历了这么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个体经济开始萌芽,部分地区开始出现了民营经济。一开始,它们以街边食品小摊、家庭小作坊、货郎担等形式经营。一些人被生活所迫,开始做一些小买卖、小生意以图生计。民营企业在起步阶段完全依靠自身力量,得到的政策支持少,仅因为产权相对清晰和利益主体明确,使它们具有强烈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欲望。这个时候尚没提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初期。民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并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阶段。民营企业开始寻求企业持续发展的途径,探寻和巩固民营企业所拥有的“优势”。他们开始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和改善员工的生产与生活状况,开展培训和谋划个人职业发展计划,对人力资源进行更多的投资,等等。这个时候开始就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一些初步探索。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民营企业步入稳定的发展轨道。民营企业主一心想将自己的企业做大做强,以争得相应的社会地位。他们更多地将目标转向追求企业的长期利润和可持续发展,关注与民营企业有密切利益的相关者。这个时候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不仅着手组建党组织,还就民营企业党组织的作用进行了探索。
第四阶段: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从此,民营经济由体制外经济成为体制内经济,民营经济的地位最终确立。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更是强调: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世纪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的当今,是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时期。这个时候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得到了极大发展,提出了民营企业党的工作“工作覆盖、组织覆盖”的“双覆盖”要求,并逐步规范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还对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作了初步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杭州市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起步较早,一些工作得到中央领导的肯定。1999年胡锦涛同志就传化集团成立党委作出重要批示;2000年江泽民同志视察传化集团、大地网架和富通集团,就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作了重要指示,推动了全市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长足发展。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不断加强和深化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按照省委提出的目标要求,坚持求真务实,不断开拓创新,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提高,在规范中加强,初步形成了民营企业经济发展与党建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同频共振的良好局面。
一、杭州市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五大特别是中央领导同志对杭州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视察杭州民营企业以来,杭州市委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党建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为民营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1.民营企业党组织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各地根据民营企业规模不同、经营方式不一、产权归属各异和党员结构复杂、流动性大、分布面广、要求迥异的实际,扎实推进“安家工程”,创新党组织的组建模式,探索出了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村(社)组建、行业组建、市场组建、协会组建、楼宇组建、区域统建8种组建模式,使杭州民营企业党的工作覆盖和组织覆盖不断扩大。据统计,杭州4000多家员工数在100人以上或员工数在50—99人且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简称党建工作规模以上民营企业),都已通过单独组建或联合组建的方式建立了党组织。
2.民营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据统计,近年来,全市向民营企业共派出指导(联络)员6000多名,较好地促进了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委实施了“杭州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356工程”,各地也积极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组织民营企业党务干部赴各级党校和各类培训基地进修,不断提高他们的能力水平。这几年,全市各级累计培训民营企业党务干部近3万人次,有350多名党务工作者通过进修提高了学历。
3.民营企业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较好。全市紧紧围绕实现“五个好”的目标,扎实开展“双比双争”活动,注重载体创新,搭建有形舞台,让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展示先进性。通过深入开展“党员民主听证会”活动,使党员与群众、党组织与决策层之间架设起了沟通的渠道,保证了民营企业党组织、党员参与事关企业生产经营、文化建设、员工福利待遇、劳资关系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活动,调动了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通过开展党员“政治生日”和“不作为党员”告诫活动,党员的先锋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员教育管理手段进一步丰富。通过广泛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和以“立足岗位、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办实事”活动,实现了党员作用发挥的经常化、自觉化,党员队伍的形象进一步提升。2008年5月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杭州许多民营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急灾区所急,加班加点生产灾区急需物质,为抗震救灾发挥了积极作用。
4.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大多无上级主管单位的实际,全市各级党组织通过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示范引导、强化阵地建设等工作,不断促进民营企业党组织自我发展、自我提高。早在2004年杭州市委就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6个文件,此后各区、县(市)结合实际,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具体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民营企业党建工作。2009年杭州市委又下发了《纪念胡锦涛同志传化党建批示10周年 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另外,各级党组织还十分重视民营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建点工作,全市党建工作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党员活动室达标率达90%以上,组织阵地进一步强化。近年来,有的地方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开展“非公企业创业创新成长计划”,积极应对金融危机挑战。
5.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成效充分彰显。近几年来,在党建工作的有力推动下,杭州市民营经济实力大大增强。一是民营企业的产值不断提高。全市民营工业企业完成工业销售产值已超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50%,民营经济的支撑作用已经非常明显。二是民营经济的带动力不断增大。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总量中,民营经济已占半壁江山,对全市工业增长的贡献份额近60%。三是民营经济对财政的贡献度不断增长。民营经济对市级财政的贡献度也将近50%,成为杭州市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由此可见,在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下,民营经济凭借其现实的经营规模和整体实力,已经成为引领杭州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支柱力量。截至2009年8月,杭州已有81家民营企业进入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杭州市入选全国500强的民营企业数已连续5年居全国各城市第一,浙江省第一。
杭州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迅猛发展的民营经济相比,还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党组织对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感和紧迫感还不够强。二是有的民营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有的党组织对自身建设不够重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结合不够紧密;有的企业主对党建工作存在模糊认识,存在着“重建厂、轻建党”,“重利润、轻党建”的情况,对党建工作的支持配合力度还不够大。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女组织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覆盖面还不够大和不够稳定等。
二、民营企业党建需要进一步开展的工作
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民营企业是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的先行者,是市场经济的先进主体,是实现先进生产力和践行党的先进性的重要阵地。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杭州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实际来看,进一步的工作要在以下十个方面狠下功夫。
1.全面深化“安家工程”,切实实现民营企业的组织和工作双覆盖。“安家工程”是杭州实现民营企业组织和工作双覆盖的有效载体和管用办法。全面深化“安家工程”,就是要切实做到企业发展到哪里,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的组织和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覆盖到哪里。一是要继续提高组建率。要通过仔细排查,确保做到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营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对已具备条件组建但还没有建立党组织的企业要一家一家摸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建立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民营企业的党员发展工作,在那些暂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中培养党的力量,为适时建立党组织打好基础。二是要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党员数量偏少、流动党员不亮身份,是困扰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一大难题。中央下发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之一就是《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杭州是流动党员的流入大市,我们要切实按照中央明确的以流入地为主管理的原则,加强对民营企业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认真做好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和《流动党员活动证》的管理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站,依托公安等部门的外来人口日常管理网络,对外来人员开展日常调查;利用人才市场、劳务市场的窗口功能,及时了解外来人口中流动党员情况;通过开展“党员普查登记”、“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党员找党员”工作和在企业注册、招工登记时设置党员情况栏目等手段,把民营企业党员的情况摸清楚,管起来。三是要进一步理顺新建民营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民营企业党组织一般以属地管理为主。少数规模和影响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民营企业党组织,经批准也可以直接由地方党委领导。新近出现的一些专业性较强、行业特点鲜明的民营企业党组织,经批准也可以由具有业务指导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或协会党组织归口管理。对跨村、跨乡镇经营的,可以资产归属管理为主。对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的,必须同步改建或调整党组织,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具体情况,要以有利于党组织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为原则,统筹考虑、合理掌握,确保党组织正常活动不受影响。
2.紧紧围绕“五好”目标,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战斗力和凝聚力是党组织的生命力之所在。要通过努力,使大部分民营企业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和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目标。一是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不断改进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式。要按照“小型、业余、灵活、多样”的原则,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因地制宜,注重党组织工作的实效性。要注重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紧密联系,多在促进企业发展、加深业主感情、赢得职工拥护等方面做文章,使党组织的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二是要积极利用自身资源,使组织活动与企业文化、企业发展相结合。要善于利用民营企业自身拥有的文化载体和职工群众自身的组织资源,将必要的政治学习、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科技知识的学习和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中去,把企业的发展和党组织的工作统一起来,帮助民营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真正使企业党组织在团结业主、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好作用。三是要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充分释放党组织的活力。要通过组织开展“一帮一”结队帮扶、“技术比武”、“比创业、争先锋”、“劳动奉献大竞赛”等活动,把党组织的学习力、战斗力、影响力寓于形式多样的、内涵丰富的工作载体之中;要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和联系,最大限度地提升业主对党组织工作的支持度,不断增强党组织活动的运行质量和效果。
3.加大教育培养力度,切实提高民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能力和水平。选好用好党组织负责人,是抓好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关键。民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要注重从那些处于管理和技术岗位、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中选拔。通过委派、选任等多种途径,把最适宜的人选推上党组织负责人的岗位。可以通过建立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人才库,采取党组织推荐,企业、党务工作者双向选择等办法,向民营企业输送党组织负责人。由业主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原则上还要明确一位党员同志为主配合党组织书记做好党的工作,确保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重视做好民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他们开展党建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也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排除后顾之忧,为他们放手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民营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不仅是企业的职工,也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企业解聘党组织负责人,应当事先征求上级党组织意见并说明理由,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因履行职责、坚持原则受到不公正对待时,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同企业经营者交涉,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支持他们开展工作,保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4.加强联络(指导)员队伍建设,切实促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健康发展。杭州这几年的实践证明,向民营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是促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要继续认真落实市里制定出台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制度”,加大选派力度,拓展选派范围,确保所有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民营企业都有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联系指导工作,开展党的活动。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的选拔,既可以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挑选,也可以由民营企业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的党政领导干部兼任。在选派方式上要坚持因企制宜。对于部分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选派相对固定的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规模较小的,可以由一名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负责联系若干家企业。在工作内容上要坚持联络(指导)与服务相结合。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既要成为帮助民营企业组建党组织、发展新党员的指导员,又要成为在民营企业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宣传员,还要成为帮助民营企业解决难题的服务员。要加强对党建工作联络(指导)员的培训和考核,提供党建工作的业务资料。同时,要制定考核标准,把联络(指导)员工作的实效作为考核任用、评先奖惩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能力不强、打不开工作局面或工作责任心、事业心不强的要及时进行调整。要主动关心联络(指导)员的工作和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
5.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切实提高民营企业党员队伍的素质。要努力把党员培养成优秀人才,把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中的优秀人才培养成企业经营管理骨干;把党员生产经营技术骨干推荐为企业班组长和中层管理人员,把党员中层管理骨干推荐到企业决策层,既是党管人才的原则在民营企业的有效体现,也是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最大限度地把优秀人才聚集到党内来,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党员人才队伍,促进民营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6.积极推行“民主听证会”制度,切实发挥民营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应有作用,是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永葆活力、体现先进性的根本。杭州市萧山区探索总结出的“党员民主听证会”制度,是民营企业党组织贴近生产经营实际、贴近职工群众实际、贴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发挥作用的有效方法,在实践中得到了企业主的认可、群众的欢迎和党员的好评。要指导和帮助全市民营企业党组织认真落实“党员民主听证会”制度,不断探索民营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努力使民营企业党组织真正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真正成为党在民营企业全部工作的基础;真正成为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的战斗堡垒;真正成为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的促进力量。
7.广泛开展“树先锋形象”活动,切实体现民营企业党员的先进性。党员是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主体。要在民营企业中积极推行“党员设岗定责”和党员承诺制度,广泛开展“树先锋形象”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展示先进性。业主层面党员要在优化企业环境、争创企业品牌、依法照章纳税、创建和谐劳资关系、热心社会捐助方面发挥带头作用;管理层面党员要在贯彻经营班子决策、开展管理创新、联系职工群众、实行民主管理方面发挥带头作用;技术层面党员要在技术攻关、技能比武、课题研究、提高企业核心生产力方面发挥带头作用;一线层面党员要在管好党员责任区,站好党员示范岗,当好生产突击手方面发挥带头作用。在评选和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开展“树先锋形象”活动作为一个重要的条件。
8.认真抓好示范点建设,切实提高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党建工作示范点,是推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的有效办法。杭州先后确定了30家市级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示范点、280多家区、县(市)级示范点。同时,市委还建立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领导联系点制度,每个常委联系一个点。各区、县(市)也建立了相应的制度,党委领导成员经常深入到联系点进行调查研究,解决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通过逐点建设,有效提升了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规范水平。要加强对示范点的检查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不断调整充实,切实发挥好示范点的示范、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运用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等方式,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创新创造,努力把点上的经验转化为面上的做法,把点上的探索转化为面上的成果。
9.注重对业主特别是党员业主的教育引导,切实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民营企业主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管理能力,直接关系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关系着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杭州市委将深化实施“杭州市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356工程”,拓宽培训范围、增加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加强对业主党的知识、形势任务、共同理想、社会责任、民主法制和科技管理等知识的教育。要教育引导业主从企业发展的大局出发,注重发挥党组织的作用,特别是在制定经营方针、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和调整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出台工资福利分配、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措施时,主动多听取党组织的意见。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党员业主的“双重管理”制度,实行以企业党组织为主,上级党组织和工商联、行业协会党组织为辅的双重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党员业主和较大规模企业主的带头示范作用。要加大激励表彰的力度。对积极支持党建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业主,上级党组织要给予表彰奖励,要把业主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与支持力度作为评价其社会贡献大小的重要内容,把企业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推荐业主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选劳模、优秀共产党员以及企业评优评强、评审企业信誉等级的重要依据。
10.大力开展“党群共建”活动,切实形成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互促互融机制。做好民营企业中的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是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的重要渠道和基础。要通过深入开展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等工作,形成民营企业大党建格局,增强党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力。要坚持党的工作与工会工作双向促进,在活动结合上下功夫,在优势互补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双向联动,相互促进。对于已经建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党组织应当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他们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民营企业工会主席是党员的,在通常情况下可以同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团组织负责人是党员的,可以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企业工会主席和团组织负责人不是党员的,应当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具备条件的要及时发展。对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民营企业:一是把工会、共青团组织组建好,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把工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发挥好,利用这块阵地,大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传递党的声音,使他们能够经常受到党的教育。三是做好在工会、共青团青年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为壮大党员队伍和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三、民营企业党组织功能的若干分析与提炼
(一)关于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必要性问题
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行法人治理结构、倡导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情况下,有一种观点认为,没有必要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党的组织,因为法人治理结构和国际惯例并没有设计出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不同的是,在社会主义中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还是有必要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这一点已经被包括多数民营企业主在内的大多数人所认同。
首先,从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来说,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核心作用,必须通过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基层组织的健全、巩固和发展来实现,党的“三个代表”要求,也必须落实和体现在每一个基层组织当中。
其次,从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来说,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营企业作为经济组织,出资者拥有企业的完整产权和独立的经营决策权,但它们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同样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归根到底,同样要接受党的领导。换句话说,党的组织领导应该是“全覆盖”的,应该包括所有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
再次,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来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国有企业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民营经济已经逐步壮大起来,在浙江有的地(市)已经超过了经济总量的50%,在有的县(市、区)甚至已经占到了90%以上,民营企业集中了大量的产业工人,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前沿阵地,因此,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是党执政的现实需要。
第四,从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要求来说,无论是协调和维护员工、业主、国家三者的合法权益,还是创建有进取力的企业文化,或者是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都需要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在中国的民营企业建立党组织已经成为有实力、有影响的民营企业特别是快速壮大中的民营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二)关于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依据问题
应该说,在民营企业中建立党组织的依据也是比较充分的。我国宪法的序言里有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地位的表述,党章也在第二十九条作出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我国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公司法这一规定,为在民营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了法理依据。
但是,上述这些理由和依据还比较宏观和间接,不够具体和直接,也缺乏足够的“刚性”,在实践操作当中还碰到一定的困难。比如有些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业主就以有关规定不够具体明确为由,对建立党组织工作积极性不高,配合不够。对于拖着不建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有关规定也没什么下文。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文件规定虽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但缺乏足够的行政权威和法律效力。
建议尽快出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条例”,在条例中明确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地位、作用、任务、职责以及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相关内容,并通过立法确定条例的法律地位,使党的意图转变为国家意志,从而加强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确保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这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好更快地发展。
(三)关于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问题
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执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在广大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我们觉得,民营企业党组织“在广大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表述,是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在实践中也比较容易操作,但从理论界定来说,还不是很全面、很确切,建议表述为“企业的政治核心”,理由有二:一是只提“职工”,有把职工群众与企业经营者割裂开来之嫌,容易使一些经营者对党组织的设置产生消极抵触情绪,不利于扩大党在这些企业里的工作覆盖面。二是按照现行政策,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所以,把他们纳入“企业政治核心”的工作范围,有利于增强党在新时期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在调研中,也有同志提出民营企业党组织应发挥“领域性”的政治核心作用,如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或在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或在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但这些说法都不够全面和深刻,没有提升到执政党应有的统领作用。
现行党章虽然没有采用“企业政治核心”的表述,但从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具体职能来看,还是发挥了“企业政治核心”作用。十七大党章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党章关于党组织地位和作用的表述,充分考虑了民营企业自身的特点,从有利于加强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有利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原则来确定的。这是因为:民营企业的组织形式、财产关系在根本性质上区别于国有和集体企业;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形成的国有、集体企业党建工作的原则、思路、工作制度,不能完全适用于民营企业。换句话说,国有、集体企业中的党组织,其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是直接的,具体体现在党组织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干部人事制度、企业的分配形式等方面起决策支配作用。而民营企业中党组织与企业主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是间接的,主要是通过党的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工作来反映。从杭州市这几年来的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实践来看,民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发挥,主要体现在对企业职工思想上的领导,对企业经营方向政治上的引导,对企业内部管理上的协助指导。传化集团公司党委把民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归纳为30字,“参与经营管理、引导健康行为、团结凝聚员工、协调多方关系、促进企业发展”。
调研中,有同志提出:从社会宏观层面来看,民营企业的党组织应该成为企业先进性的园地,企业科学发展的堡垒,企业和谐存续的基地,传承文明的学校;从企业微观层面来看,民营企业党组织应该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引导仪”,发展观、价值取向的“矫正器”,激发创业创新的“动力机”,企业和谐发展的“调节器”,企业职工的精神家园。
(四)关于民营企业中党组织的职责和任务的界定问题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民营企业中的党组织在企业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民营企业的产权性质决定了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职责、渠道和方式不同于国有和集体企业。根据我们的理解,民营企业党组织的职责,按照重要性的排列次序,核心要素有这么三条:
第一,作为(政)党的基层组织,民营企业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这个政治组织的组成部分,所以首先是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包括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等自身运作(这是基层党组织的普适性职责——一般政治职责)。
第二,作为执政党的基层组织,要为党的执政目标服务,这就要求民营企业党组织协调和维护好国家、员工和业主这三者的合法权益,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包括支持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这是企业党组织的特殊性职责——社会政治职责)。
第三,作为生存于民营企业这个经济组织中的基层政治组织,实际上是与企业共存亡(企业倒闭了,这个基层组织也就不存在了),所以民营企业党组织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做到为业主所理解、为员工所拥护、为党员所欢迎,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这与国有企业不同,客观上为业主创利,这也是民营企业党组织的特殊性职责——组织生存职责)。
上述三条核心职责可以进一步展开。如《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基本任务: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2)支持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各项任务,促进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4)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6)协调和维护企业各方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推进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我们在实践中觉得,这些规定是符合实际的,也是可行的。
(五)关于民营企业党组织与业主的关系问题
调研中,不少党建工作搞得比较好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业主认为,在民营企业中,党组织与业主是“目标同向、作用互补、相互监督、共同发展”;在民营企业建立党组织,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民营企业自身发展壮大和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应主要体现在“家庭”和“学校”两个方面:党组织要努力把企业这样一个生产经营单位营造成一个“家庭”,使员工感受到“家庭”的温暖;营造成一所“学校”,使员工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调研中也有不少同志反映:民营企业党组织的作用难发挥,主要是缺乏制度保障和组织权威,仅靠书记自身的能力、水平来发挥作用,作用发挥程度也是因人(书记)而异的。书记与业主处得好,党组织作用就发挥得好一些;书记与业主处得不好,党组织作用就发挥得差一些。
另外,调研中也了解到,同行业的民营企业之间一般存在着比较大的竞争关系,因为市场份额就这么大。有企业搞大做强了,必然就有企业萎缩了、被兼并了。那么围绕企业生存和发展来开展活动的企业党组织之间是否也隐含着某种竞争关系?同样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如果说企业党组织之间存在竞争关系的话,那也应该只是党建工作比优争先上的竞争,而不是类似企业间“强并弱、大吃小”式的竞争。
(六)关于民营企业党员业主、党员大股东兼任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等问题
这个问题不能笼统来谈,而要作细分:
1.民营企业党员业主、党员大股东成分构成和思想政治素质状况。据调查分析,民营企业党员业主、党员大股东基本上由三部分人构成:一是企业转制后,原厂长、经理或一些企业骨干成为大股东、民营企业主。这又分为三个层面。首先,较多的是原乡镇企业的厂长、经理,随企业转制,多数自然地成为企业的大股东或购得原企业成为民企业主,也有部分是乡镇干部;其次是国有、城市二轻系统等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转制成为大股东;再次是村办集体企业厂长、经理或村支书、村主任和其他村干部,转制后成为大股东、民营企业主。二是原来是农民党员,经过十几年、二十几年得益于党的富民政策,慢慢积累发展而成为较大规模的民营企业主。三是由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党员,通过辞职经商办企业,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创业,成为大股东或民营企业主。
由于民营企业主、大股东入党审批比较严,所以从民营企业主、大股东党员的成分构成看,绝大部分原来是乡镇企业厂长经理、乡镇干部、村干部和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这些党员干部和企业经营者都受党教育多年,政治素质比较高。他们努力经营,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安置下岗职工,对企业内党组织活动予以支持、关心。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能起带头作用,在农村他们还捐资兴教,修桥铺路,扶贫恤孤,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影响。
2.党员业主、党员大股东兼任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利弊分析。我们认为,企业主、大股东兼任企业党组织负责人是有利有弊的,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从“利”的方面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能消除业主对企业党建的顾虑。民营企业主对党建工作有“四怕”:一怕党组织建立后,自己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决策权受到某些制约和限制;二怕多一个婆婆管多添麻烦,使自己不自由;三怕要开展活动,会增加企业的经济负担;四怕党组织活动太多,在时间上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若业主兼党组织负责人,可让业主免除上述“四怕”。二是有利于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党组织开展活动主要是经费、场地、时间。业主本身是党组织负责人,党组织开展活动在经费、场地、时间等方面都会得到较好保障。三是有利于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民营企业党组织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中要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等。这些作用,在一些企业中难以落到实处,但在党员业主是党组织负责人的企业中,比较容易做到,党组织的地位也比较高。
从“弊”的方面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党组织对企业的监督、制约作用弱小。业主与党组织负责人一身二任,往往业主的意见就成为党组织的意见,党组织的监督难以落实。二是党建工作会受到影响。业主一人要扮演两个角色,但实践中,业主往往将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经营和企业管理上,而将党建工作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如果业主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不够强,党组织的工作和活动就更加得不到保障,甚而可能成为政治花瓶,徒有虚名。三是可能会影响党的形象。如果个别业主素质不高,个人形象不好,群众容易把党组织与业主联系在一起看,从而损害党的形象。
综合起来看,党员业主、党员大股东是否兼任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不能一概而论,在这个问题上不能搞“一刀切”,不能笼统地规定“兼”或“不兼”。一般来说,企业规模较大,分设更为有利,使业主能专注生产经营;而企业规模小,业主兼也未尝不可,但最好能配备一位能力较强,熟悉党务工作的副手,从旁协助。
3.党员业主、大股东党员的教育管理问题。党员业主、大股东党员身份特殊,对这部分党员的教育管理极为重要。与其他业主相比,他们是党员,政治身份不同,社会地位较高;与普通党员相比,他们又是企业主,有经济实力,企业党员是他们的雇工。双重身份决定了他们在党内外的影响力。这部分人的言行举止如何,对党在群众中的形象至关重要。对这部分人的教育管理更要有针对性,特别是:
在思想教育上,重点是党的宗旨、理想教育,法制教育,正确处理好国家、员工与企业三者关系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业主的社会责任感,使其更加积极主动地关爱员工、回报社会(支持社会慈善事业)。教育方式、时间要灵活多样。在中央及地方党组织出台党建方面的重大举措时,要及时组织他们学习,使他们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重大时事政策。
在组织沟通上,地方党组织有关部门和领导要经常与他们保持联系,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是否可考虑单独建立业主党支部,直接隶属于所在地的区、县(市)委,以便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
在支部设置上,若企业规模较小,现有企业党员主要是业主及其亲属时,不能单独建支部,应建联合支部,以防止党组织家族化。
(七)关于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要防止的不良倾向问题
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从各地情况来看,当前要着重防止以下5种不良倾向:
一是防止放弃。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不是简单地占有,而是先进生产力和党的先进性双实现的载体。目前有些同志认识上不到位,表现出两个方面的放弃,一是对民营企业内党组织的放弃;一是对民营业主政治关怀、政治引导、政治教育的放弃。两个方面互为关联,互为推动,成为影响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成效的主要方面。
二是防止“贴花”。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不是形式上的“贴花”,不是搞装饰性的摆设,而是有企业内生要求的体制创新,是有真正的功能作用的。不能靠外力强加,而要靠民营企业的内在渴求,这样才能水乳相融,否则是没有生命力的。
三是防止“刮风”。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不是“一阵风”,你搞我就搞,而是一个不断具体深入的过程,不能太着急,要“水到渠成”。
四是防止“走老路”。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不是原来计划经济政治工作的简单重复,而是具有新使命形成新优势的新机制的创建。在现代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在一体化竞争、强手林立的条件下,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能够营造出企业文化的独特优势,这是真正的意义所在。
五是防止“越俎代庖”。民营企业党建工作不是企业外部在搞,而是企业自己在搞;不仅上级党组织要抓,企业党组织自身更要抓;不是“贴花”,而要贴切;不仅是“形象”,更要切实行动;不能被动,而要积极互动;不是“先头部队”、做过就算了,而要持之以恒地做、体现先进性。
四、民营企业党组织定位问题刍议
就如同经济组织主要起经济作用、文化组织主要起文化作用一样,政治组织也理所当然地主要起政治作用。任何政党(政治组织),无论执政与否,其设立基层组织的目的,就是要起到该政党(政治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管事实上、客观上能否起到那样的作用。这是就“政治核心作用”的广义上来说的。我们通常所说的“政治核心作用”更多的是指狭义上的,是指具有某种领导作用的。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就一直存在着党组织“核心”与厂长“中心”之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得如何,取决于书记与厂长的工作配合程度、是否“哥俩好”。换句话说,即使在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也是一个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问题。如果再用一个没有很好说清楚的“表述”,套用在产权性质完全不同的民营企业上,那就更难说清楚了。调研中反映,民营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与否,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党组织书记本人的能力、水平、素质以及与业主的相处关系,也取决于业主对党组织的认识、态度,但缺乏可靠的法律法规等制度保障(国有企业相对来说还是有制度保障的)。考虑到中国改革开放仅仅30年,中国民营企业正处在不断发展之中,而且还发展得相当不平衡,尽管其创造的经济总量在有些县域乃至某些地区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但总的来看,相当多的民营企业仍处于创业积累阶段,对民营企业中的党组织也还未到足以广泛归纳提炼、准确科学定位的地步。建议采取十七大党章的做法,避开“政治核心作用”的特定表述,有一说一、有二说二,具体能起什么作用就说什么作用,有什么职责任务就说什么职责任务,不到时机不搞硬定位。否则,定位高了,脱离于实际;定位低了,滞后于实际。都会给指导实际工作带来“硬伤”。待以后民营企业有了更大的发展,企业运作更规范了,时机成熟了再来对民营企业党组织定位不迟。
如果一定要对民营企业党组织的作用给出一个说法,那就是“政治核心作用”。套用“股份制经济是公有制(或公众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之一,它与国有经济相比,只不过实现形式不同罢了”的观点,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民营企业党组织也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只不过发挥作用的形式有所不同罢了。
至于民营企业党组织的职责任务,按照前述三条核心要素展开,我们归纳为:
——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协调和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支持经营者依法行使职权,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推进和谐企业建设。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员工素质,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课题组
课题组成员:夏永中 李衍增 王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