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
(通讯员 黄颖蕾 林腾龙)2011年11月15日,孔某因涉嫌盗窃被乐清警方刑事拘留。在孔某的住处,民警搜到了赃物。东西都被偷了一个多月,竟然没有被销赃,民警感到非常纳闷。孔某却脱口而出:“我看他不爽,就是要偷他东西。”
被盗窃的受害人姓杨,是北白象镇某火锅店员工。数月前,他和孔某是同事,一起在火锅店工作。但是,因为一语不合,两人就大打出手了。这可把孔某对杨某积在肚子里的怨气都给捅了出来。好在当时有其他同事在场,将两人拦住了。没过几天,孔某就辞职不干了。
几天后,杨某发现家里的门被人踢开,电脑被人偷走了,当时他怀疑是孔某偷的,但是苦于没有证据,又找不到孔某的踪迹,他也只能无可奈何。
15日上午,杨某在路上巧遇孔某,于是将他扭送到了北白象派出所。经过民警的审讯,孔某对于盗窃杨某电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而至于盗窃的原因,竟然是为了报复杨某。
“那天,我本来是想找杨某干一架的,没想到他人不在家,我那时候很生气,看到他的电脑,就把电脑给拿走了。我真的只是想报仇,不是要偷东西的。”知道自己将要为此受到法律惩罚之后,孔某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