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执政能力和开展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领域。党的十七大指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非公领域工作,提出了理论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经过十多年的积极探索、创新,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党的十七大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我们要加强非公领域党建研究,从理论高度对实践进行归纳、总结和提升,尤其是要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特点,寻找党建工作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形成具有针对性、把握规律性的理论成果,更好地指导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
一、非公有制企业情况及主要特点
非公有制企业是指在工商登记时登记为企业的、非国有或非集体性质的经济组织。非公有制企业的范围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蓬勃发展,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高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显著,已经成为上海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至2007年底,上海共有非公有制企业约28.6万家,从业人员约634.49万人,非公有制经济GDP达到5407.03亿元,占全市比重约为45.1%,非公有制经济税收达到1352.35亿元、占全市比重约为20.90%。非公有制企业具有以下特点:
1.总体数量多,但个体规模小。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庞大,尽管其中也不乏规模较大的企业,但总体来看,规模较小仍然是其基本特征。比如,据统计,1990年上海私营企业有1604家,雇工2.36万名;1993年,企业数增加至8247家,雇工10.33万名;到2006年企业数增加到68.34万户,从业人员636.13万人,平均每个企业从业人数仍不满10人。2004年的经济普查数据显示,上海24.7万户私营企业中,中小企业占99.93%;全年营业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非公有制企业占总数的比重为66.4%。
2.发展速度快,但生存周期短。非公有制企业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保持着快速发展态势,尤其是1992年之后更是加速发展,开业户数、从业人数、注册资本总额的增长都很快。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最终生存下来并发展壮大的非公有制企业仍是少数,目前非公有制企业的平均生存周期为3年左右,绝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开关频繁,生存周期较短。
3.注册寻求优惠,但异地经营居多。由于现有政策中还存在不同区域之间的税收差异,非公有制企业与生俱来的逐利性导致了注册地和经营地分离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仅以嘉定区为例,截至2008年3月,全区有非公有制企业8.7万户,但注册并实地落户嘉定的非公有制企业仅有1.2万户左右,其余的7.5万户均为注册地和经营地分离情况。
4.用工方式灵活,但职工流动性大。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劳动力通过市场调剂,企业可以选择职工,职工也可以选择企业,用工方式非常灵活,有利于企业及时调整变化。但同时也造成了职工队伍的不稳定,人员的流动十分频繁。由于相当多的非公有制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而且具有十分明显的季节性现象,也在客观上造成了职工的流动性增大。
5.经营符合市场规律,但存在自身局限性。非公有制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产物,以生产经营活动为主,经营性是它的根本属性,因此十分注重经营行为要适应市场要求。同时,由于非公有制企业的资本是个人或若干个个人为了一定目的而聚集在一起,所以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生产者有天然的角色差异,利益分配多样化、人在生产关系中的差异化是它的基本特征,不少非公有制企业起源于作坊式小店小厂,它的家族意识和小农意识相对较强,因此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存在重经济、轻政治,重行政管理、轻思想引导,重经济手段,轻思想教育等管理行为上的局限性。
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特点
党的十六大以后,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入了整体推进阶段。近年来,上海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要求,高度重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作为拓展工作的新领域。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和领导下,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体现党建工作的有效性,努力形成了“党委公转,支部自转,党员同转”的工作局面。通过上级党组织和基层党组织两个层面的互动,激发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内生性和创造性。近几年来,上海共出现了市级党建工作示范点31个,市级“五好”党组织198个;上海市“两新”组织优秀共产党员206人,优秀党建工作者103人,优秀党建之友102人。上海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大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氛围有了很大的提升。从实践来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呈现以下明显的特点:
1.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建立较多借助外力推动。由于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具有规模小、流动快、生存周期短的特点,较为缺乏自觉开展党建工作的意识,党建基础较为薄弱。必须要从外部给予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强有力的支持,通过外力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近几年,中央组织部先后提出了“双达标”和“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的要求,通过各级党组织的努力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扩大了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的覆盖面,提高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的比例,夯实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础,有力地推动了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2.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较为灵活多样。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设置上,针对非公有制企业差异性大,经济成分多元,行业分布广泛、规模大小不一的特点,各级党组织从实际出发,分层分类运作,坚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区域特点、产业特色、经济规模、党员人数和职业分布等因素,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党员聚集状况,建立党的组织。凡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均建立企业党组织;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方便工作”的原则,联合建立党支部;对没有党员的,采取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建立党建工作站、党员联络服务站或依托工会组织等形式开展党的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模式有独立组建、联合组建、重组组建、挂靠组建和派入组建等模式。在党组织关系的管理上,又有属地管理、属条管理、属资管理、属业管理等多种方式。
3.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掌握的资源有限。非公有制企业的资产属于非公所有,我们的党政部门与绝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没有资产纽带关系、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没有干部任命关系。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组织中的地位,其所掌握、支配和能动员的资源与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不能相提并论,党章对非公有制企业和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任务规定也不相同。因此也不可能沿用传统体制内较为常见的方法和手段,比如借助行政力量、严密组织结构、实行刚性管理等开展党建工作。非公有制企业组织党建工作面临的困难,单凭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自身的力量较难克服。
4.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活动注重灵活实效。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的规模上体现小型化,设计和组织了一些小型活动,适应了非公有制企业分布散、党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在活动项目上的设计中体现多样化,从单一的组织政治学习向全方位分层次的活动形式转变,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活动。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体现有效性,引导支持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章提出的要求,在团结凝聚、协调利益、构建和谐上积极探索。
5.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一般为兼职。和国有企业内大量专职的党组织书记不同,非公有制企业中很少看到专职的党组织书记,即使一些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拥有专职的党组织书记,往往也还要兼任一些其他工作,因此绝大多数书记的主要精力还是放在行政业务工作上。而党组织书记职务和能力的高低,与党组织作用的发挥程度又往往有着密切的关系。
6.企业业主的态度对党建工作有较大影响。非公有制企业的产权属性决定了业主在企业内的地位和作用,业主对党建工作的认识和态度,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来说是最为关键的影响因素之一,取得业主支持是党组织进入企业开展工作的关键,是党建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关键。尤其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的组织覆盖工作中,相当一部分难点企业都是没有能够取得业主的支持造成的。因此积极争取业主对党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能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较好的条件。
7.不同非公有制企业对党建工作的态度差别较大。一般而言,转制企业有较好的党建基础,对党建工作比较支持,有时候在转制企业中,党组织的地位看似下降了,但党员的作用却显现出来了。外资企业对党建工作缺少意识形态和文化的认同,往往认为开展党建工作没有法律依据。私营企业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个人的态度,但普遍来看,非公有制企业在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开展党建工作的意识和愿望会得到增强。已经成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一般都已过企业初创期,具有一定规模,企业生产经营较为稳定。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对党建工作需求强烈,往往会聘请较为有力的党组织负责人,但规模较小的非公有制企业主要精力关注企业生存,对党建工作的内在需求较弱。
三、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规律
深化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要深化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规律的认识。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实践,寻找适应非公有制企业经济特点和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方式方法,探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规律,增强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在深化实践中不断探索对规律的认识,在实践中体现符合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工作规律。
1.必须勇于创新,不断探索,才能激发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活力。创新不仅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力量的源泉,在社会大变革的背景下,必须要积极创新传统党建思维理念和方式方法,焕发新的活力。非公有制企业是改革开放的时代产物,是党的工作新领域,没有现成经验和模式可供借鉴和参考,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建工作者不仅要有探索的勇气,更要具有开拓创新的真才实学。针对非公有制企业数量多、门类多、变动多而党建工作可依靠的行政资源少、个人因素明显等特点,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通过调整组织设置、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活动内容,走出符合非公有制企业特点的党建之路。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在组织设置、活动方式、工作方法上求活、求变、求新,在工作效果上求实,重在实效,要不断根据企业的特点,寻找新的课题,探索一些新的载体,推动党建工作,从而使党建工作成为企业需要、业主支持、党员欢迎、群众满意的一项基本政治建设。
2.必须坚持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才能找准党建工作的方法途径。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必须把“服务非公有制企业、服务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以服务凝聚人心,在工作中变“领导者”的身份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推动者、非公有制企业和谐的促进者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服务者,要了解和掌握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需求,了解他们碰到的难点和问题,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在服务中加深理解,在服务中沟通思想,在服务中实现工作目标。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信息送到非公有制企业,宏观上保障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空间,通过服务激发非公有制企业对党建工作的内生需求和动力。“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放到十分重要的位置,为基层党组织提供教育资源、工作经费和活动场地等服务,引导基层党组织善于为业主、党员和员工服务,为企业的发展服务,在服务中传递党的声音,体现党组织的作用,使非公有制企业的业主和员工自觉地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提高政治觉悟,与党同心同德。
3.必须推进大党建格局,整合各方资源,才能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提供各类外部支持保障。相对而言,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由于自身掌握的资源比较有限,必须要借助外部的力量予以推动发展。党的各级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要自觉站在全局的高度,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出发,充分运用自身的各项资源,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提供指导和帮助。要积极推动单位党建、区域党建、行业党建互联、互补、互动,有效解决各种资源配置不平衡、分布不均的局面,从而形成党建工作的最大合力。充分发挥党的执政优势,牢固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把政府部门的行政资源,化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资源。各级党政工作部门,在与非公有制企业进行工作联系和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多方面服务的同时,应有意识地将党的工作渗透到非公有制企业之中,从而增强党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影响力、凝聚力。要从组织构架、制度建设、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入手,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合力机制的建设,逐步形成党、政、工、青、妇、企、社齐抓共管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合力机制新格局。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自身基础相对较弱,存在经费短缺、活动场地缺乏、教育资源不足等问题,要充分利用现有党内资源、调动相关行政资源、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在人、财、物等各个方面逐步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保障机制。
4.必须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才能找准基层组织的工作定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定位既要体现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保证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又要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切合非公有制企业实际,有利于党组织开展工作。根据十六大党章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定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应成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在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导作用。要通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从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巩固和扩大执政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党组织在企业中要以服务凝聚为核心,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以推动发展为核心,发挥资源整合作用;以促进和谐为核心,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应做到:参谋不拍板、参与不干预、帮助不添乱,围绕企业发展、职工利益有所为有所不为。把公司的难点作为党组织工作的重点,把为公司和职工排忧解难作为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入脚点,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巩固自身在企业中的地位。
5.必须指导非公有制企业科学发展,才能让党建工作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推动发展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必须立足于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实际,深入学习、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和引导科学发展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把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员培养成为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执行者和促进者。在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主动转变发展方式,依靠科学进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通过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的有效性,更好地将党的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组织活力转化为发展动力,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融入科学发展的实践之中,始终保持蓬勃的生机和旺盛的动力。
6.必须争取非公有制企业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支持,才能创造企业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属性来说,是个人或者若干个个人结合起来的所有制,形成了两元的领导结构——企业主是产权核心、党组织是政治核心。要做到“两核同心、两元和谐”,双方应该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以事业为重,真诚合作,密切配合。共事的底线是双方都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把促进企业经营发展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重要舞台,实现党建工作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的和谐共赢,积极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为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较好的条件。同时也要加大新公司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企业业主认识到,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安排和必然要求,也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内在需要,从而消除思想认识上的误区,营造支持党建工作的氛围。
7.必须选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才能将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到位。选好配强一个政治素质好、党性强、工作能力强、既懂党务工作又熟悉生产经营、热心党建事业、善于做工作的党组织书记,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要建立一支善于做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适应社会发展的高素质、稳定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及后备人才队伍。借鉴传统领域干部管理方式,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纳入干部管理视野,鼓励从非公有制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中挑选党组织负责人。进一步健全基层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关怀机制,上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执政资源,关心基层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生涯和职业生涯,帮助解决切身利益问题。形成定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培训体系,在政治上予以关心,事业上予以关怀。探索鼓励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的老同志和青年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到具有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中担任党组织书记,帮助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扩大党的阵地建设,发挥好老同志的作用,为青年干部在基层成才提供舞台。
8.必须突出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才能体现党建工作的活力。党员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应该首先是一个合格乃至优秀的员工,从工作和生活中积极地发挥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证、监督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带头维护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维护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群众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带头学习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做专家型党员、学习型员工;带头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和生产任务,主动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带头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主动迎接和圆满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带头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创造幸福生活;带头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凝聚职工群众,帮助和引导群众增强生存和发展能力,带动群众共同致富;带头遵纪守法,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弘扬正气,同各种违法乱纪行为和歪风邪气作坚决斗争,必要时牺牲自己个人的利益。总之,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广大共产党员应带头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技术攻关有党员;党员身边无事故,党员身边无次品,党员身边无违章,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9.必须形成党群工作一体化思路,才能形成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合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积极领导企业工会等群团组织,联合组织开展活动。发挥党的政治思想工作优势,把党的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维护企业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同时增强党组织对职工群众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要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同步、上下同心、和谐同建,在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中推广党组织与群众组织组建联动、活动联动、队伍联动的“三联动”机制,进一步探索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群联动的联系会议制度、推优入党制度、激励保障制度以及工作考核等制度,努力形成一套符合市场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特点,资源共享、组织共建、工作共抓的群众工作模式和机制,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工作实效。在构建和谐企业中,重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和生力军作用。通过工会、团组织收集员工中的思想状况,反馈来自一线的信息,畅通民主渠道,化解员工中的矛盾,密切员工关系。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培养团队精神,营造企业氛围。
2007年4月,胡锦涛同志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展显著。要在继续抓好组建党组织工作的同时,努力探索和总结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挥作用的经验”。这为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规律的研究,更加了解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发展的客观要求和本质属性,自觉地按照规律的要求去指导和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可以事半功倍,更有成效。这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用科学发展的理念去加强党建工作,实现党建工作的有效性,保持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不断增强党的执政能力。
上海市党的建设研究会中共上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联合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