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是新形势下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保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需要。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历史,深入分析当前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形势和存在的问题,为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提出对策与思路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改革开放以来福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历史回顾
(一)福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大致经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1.探索起步阶段(1978—1996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福建省的非公有制企业得到逐步发展。面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福建省开始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问题,但比较集中在外商投资企业。1986年,晋江市委率先在晋江恒安公司建立泉州市第一个外商投资企业党支部。1991年,福建省委在厦门市召开了外商投资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会议强调了搞好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性。6月,福建省委批转了省委组织部《关于切实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充分重视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工作,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任务和作用,抓紧在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并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1992年,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省委的部署要求,加快在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党组织步伐。截至1992年底,外商投资企业中建立党组织650个,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97%。1993年8月,福建省委又批转了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工作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工作的指导思想,各级领导要亲自抓好外商投资企业党的工作。到1994年底,全省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1007个。1995年2月,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党的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在新经济组织中组建党组织的步伐,并切实加强领导。到1995年底,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1254个。
2.巩固提高阶段(1997—2003年)。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福建省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力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拓宽,党组织的网络不断健全,党的力量不断壮大,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日益凸显,党建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1997年,福建省召开全省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问题。截至1997年底,福建省已开业的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4909个,占应建数的90.1%,覆盖企业近6000家,发展党员3000多名。1998年,省委组织部和省工商联召开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并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到1998年底,全省共建乡镇企业党组织3186个,外商投资企业党组织1098个,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497个。1999年,省委办公厅批转下发《关于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省委党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经省委批准,成立了以省委组织部牵头,由宣传、统战、经贸、外经、工商、工商联、工会和共青团等18个单位组成的福建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2000年,举办了第二期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编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文件选编》指导工作。2003年,进一步总结和推广“建、联、挂、靠、升”等组建办法。截至2003年12月底,全省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4951个,占应建党组织数的98.72%。
3.深化拓展阶段(2004年至今)。2004年5月21日,福建省委在泉州召开了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各项举措。11月,省委办公厅转发了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实施“50100”计划,即通过3年的努力,到2006年底,努力使全省从业人员在50名以上的企业有党员,从业人员100名以上的企业有党组织,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和单位要建立党组织,力争60%以上的党组织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促进发展好、群众反映好”的要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2005年,深入实施非公有制组织党建工作“50100”计划,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至年底,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已建立党组织6022家。其中,建立党委136家、党总支184家、党支部5702家,占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97.8%。2006年12月6日,省委召开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提出用一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全省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全组建”的目标。到2007年5月底,福建省提前四个月完成“全组建”的目标任务。全省党组织组建率100%,单独组建率98.3%,组建率和单独组建率均在全国前列。这一成绩得到了中央组织部的充分肯定。2007年11月,又在晋江召开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座谈会,部署非公有制党组织“强作用”工作。2008年1月,省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巩固和发展“全组建”成果,发挥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作用的意见》,引导各地探索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通过以上一系列举措,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深化与拓展。
(二)福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发展历程,主要有以下五点成功经验:
1.切实加强领导是关键。确保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离不开党建工作的有力保证,而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加强领导至为关键。要把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到党的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结合各地的实际,认真加以部署;要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分级负责和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领导格局和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省、市、县、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督促、检查、指导的职能作用,形成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联动,党、政、工、团、妇、科协六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要坚持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各项制度,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
2.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是基础。扩大党组织的工作覆盖面,是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在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基础。要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提高党的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坚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从区域和行业实际出发,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加大组建工作力度,扩大工作覆盖面。与此同时,要坚持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壮大党的力量作为抓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采取各种办法,不断壮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力量。
3.取得广大业主的真心支持是条件。实践表明,在非公有制企业中组建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业主的理解与支持。要认真做好团结、教育、引导广大业主的工作,重视以启发提高认识,做到以作为展示地位,坚持以真心换取真情,通过加强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党的组织和党员为企业发展发挥作用、为企业排忧解难、弘扬企业文化、培育“四有”员工、评选“党建之友”、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主的政治待遇、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等途径,构建上级为企业服务、企业回报社会、业主爱护员工、员工热爱岗位、企业支持党建、党员展现作为的良性互动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关注企业发展和党的建设。这样,业主才能真心支持党建工作。
4.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中的作用是目的。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的工作,根本目的就是为了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就需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来加以保证。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树立围绕和服务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争创“五个好”党组织为主题,找准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结合点,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突击攻关有党员,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影响力,以“有为”争取了“有位”,以“有为有位”赢得了“有威”。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有了威信,将更加有利于党组织作用的充分发挥和职能作用的全面履行。
5.持之以恒地改革创新是动力。创新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同样,也是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不断上新水平的动力。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实践中,只有敢于探索、大胆创新,勇于突破旧观念、旧模式,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不断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形成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与时俱进的推动力量。因此,要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开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二、当前福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数量偏少,规模以下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覆盖面仍然偏低。在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中,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占90%,党员数量少、比重小、流动快,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仍比较多。
2.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素质不够高。有的党务工作者对党务工作不够熟悉,对新形势下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多,创新不够,办法也不够多;一些党务工作者兼任行政职务过多,在党务工作方面投入精力较少。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3.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不够明显。有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找不到工作切入点;有的党组织活动内容简单,活动形式单一,缺少吸引力和有效性;有的党组织仍然存在活动时间、场所、经费等困难。
4.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不够强。一些党员不愿亮出自己身份的现象仍然存在,游离于党组织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流动性大,身份构成复杂,有的党员员工只为赚钱谋生,考虑生存发展的多,考虑党员“权利义务”的少,组织观念较弱,心态较为复杂,一些党组织不能根据企业的生产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5.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主对党建工作认同感不够强。非公有制企业主由于各自经历、觉悟程度不同,对开展党建工作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和认识。有的非公有制企业主尤其是台资、外资企业主对党组织组建工作心存疑虑,对在企业建立党组织不够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的认同感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三、新形势下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现实路径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面,创新活动方式,不断提升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整体水平,为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在队伍建设方面,要重在“发展提升”
1.在党员队伍建设上,重在发展壮大。一要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代理制度。对需要接转组织关系的党员,由党员本人向所在企业党组织提出申请,由党组织无偿为党员代理或协助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要采取定期普查、定点服务、定人跟踪、简化手续的“三定一简”等办法,切实方便党员亮明身份和接转组织关系。二要落实外来党员接转组织关系鼓励措施。要定期开展企业党员普查工作,推行党员证制度和党员身份确认制度,采取思想动员促转、组织联系协转、发电发函商转、派人派车帮转、报销路费助转、评先评优励转等办法,支持和鼓励外来党员接转组织关系。三要构建发展党员工作机制。要引导各级党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指导。
2.在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上,重在提升素质。按照“选准一个支书、配强一个班子、带好一支队伍、促进一家企业”的要求,坚持内选、下派和外聘相结合,完善选任、委派、兼任和聘任等选聘形式,选好配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把管理能手和技术骨干中的党员培养为党务干部,把党务干部推荐进入企业管理层。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制度。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列入干部岗位考评内容,注重抓好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考核、管理和服务等。
(二)在发挥作用方面,要做到“三个引导”
1.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要提倡建立党组织负责人与企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以及群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提倡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列席董事会、经理会,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努力把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到企业各项工作之中,引领企业健康发展。
2.要引导企业党员积极推进企业发展。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比武”、“劳动竞赛”和“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制”等活动,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重点攻关有党员;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承诺制,让党组织满意、企业满意和群众满意;加强非公有制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把党员培养为技术骨干,把技术骨干培养为党员,把党员技术骨干培养为非公有制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积极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3.要引导企业党组织加强对企业群团组织的领导。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共青团组织有特殊的优势,党组织必须注意充分利用和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加强与企业职工的联系,发动他们积极、紧密地配合党组织的工作,把党组织开展的活动与各种群众组织开展的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得以顺利实现。
(三)在工作机制方面,要健全“四项制度”
1.要健全领导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发达的市、县(区)可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配备专(兼)职的党务干部,具体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非公有制经济比较发达的乡镇(街道)成立企业党委。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抓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和调研督查制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强化监督、检查和指导,各有关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工作,持续形成部门联动、群团互动、合力推动的工作运行机制。
2.要健全活动制度。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断创新企业党组织的活动方式,构建和谐企业文化,以活动增活力促发展,在推进企业发展的同时,壮大企业党组织力量,增强企业党组织的感召力;要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70%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达到“五个好”的要求;要组织广大党员广泛开展技术比武、劳动竞赛,普遍推行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制度等,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困难面前有党员、重点攻关有党员;要深入开展职工维权活动,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要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通过开展先进表彰、走访慰问和结对帮扶等活动,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3.要健全保障制度。在经费保障方面,要借鉴机关党建工作的做法,鼓励各地按照一定标准,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经费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并确定一批试点单位;借鉴并推广江苏等一些地方的成功做法,试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经费按照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适当比例列入企业财务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纳入税前成本据实扣除;实行非公有制企业党员缴纳党费全额还拨制度,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积极探索党建经费的筹措渠道;县(区)以上各级组织部门应从本级所管党费中拨出专款,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和订购学习资料等。在活动场所方面,借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的经验和做法,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在成立党组织的同时,统筹抓好党组织的活动场所建设。
4.要健全党组织与企业、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制度。要牢固树立“大党建”观念,坚持以党建带群团建设、以群团建设促党的建设,制定和实施党工团建设规划;实行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与企业董事会、经理会、监事会以及群团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制度,提倡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列席董事会、经理会,倡导企业党务工作者兼任群团组织负责人,建立党组织与群团组织联席会议制度,为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在成立党组织的同时,同步成立工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并统筹安排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活动;要鼓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党组织班子成员与企业董事会、经理会和企业领导层交叉任职等途径,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由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兼任的比例。
(四)在隶属关系方面,要创新管理模式
要本着“便于领导、有利工作、不重管、不漏管”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明确隶属关系,理顺管理体制。一般情况下,可实行属地管理,同时也要注意因企制宜,哪种方式有利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管理和开展党的工作,就采取哪种方式。
1.属地管理。县(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由所在地的地方党组织领导,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由市(县、区)委直接领导,规模较小的划归乡镇(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管理,农村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由乡镇党委领导和管理,城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由社区、街道工作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要摸清本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情况,及时指导建立党组织。
2.归口管理。即“谁主管、谁负责”。由企业项目批准登记中的确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党组织管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由同业协会党组织统一管理本区或本行业的党组织。对专业性较强、行业特点明显的,可由具有业务指导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党组织归口管理。个体工商户中的党员和党组织,由当地工商联或个体劳动者协会党组织管理。对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一般保持不变。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适合自身实际需要的活动,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的成效与水平。
3.指定管理。对一些不便确定隶属关系的非公有制企业,由地方党委组织部指定管理。如开发区、投资区、工业集中区、科技园区的非公有制企业,行业区别较大,产权分属多头,业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与之距离较远。对于这些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可指定由开发区、投资区、工业集中区、科技园区的党组织统一管理,协调并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通过这种指定管理模式,可以较合理地确定和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工作指导关系,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联合课题组
执笔:张诺夫 温敬元 徐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