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8日讯
近日,长兴冠峰丝绸有限公司把出口产品向建行进行了单据质押,获得了近1000万元的信贷资金。公司负责人计建康告诉记者,“建行长兴支行这项创新业务,不仅解决了我们的资金流问题,而且还能规避汇率风险。”
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注重实效”的方针,湖州市最近出台举措,扶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湖州市从扩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总量、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强融资改革创新等方面,努力增加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总量,切实减轻企业财务负担,鼓励支持金融机构融资改革与创新。金融机构努力做到对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压贷,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企业贷款增速,确保小微企业信贷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湖州市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继续实施小额贷款公司营业税、所得税补助政策。对符合转型升级、目前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报经税务部门批准后,予以一次性缓缴3个月税款,2011年内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在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保基金不出现缺口前提下,对困难中小微企业,经统筹地人力社保、财税部门批准,允许缓缴3至6个月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至2012年底。企业在兼并重组中办理土地房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过户时,缴纳税收所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给予适当补助,有关费用给予减免。鼓励龙头企业对关停倒闭企业或资不抵债企业实行承债式重组,支持债权人以债权置换股权的形式参与企业兼并重组。
据了解,湖州市还加大经济秩序管理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对市级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实行临时性减半征收。加强涉企收费检查,提高收费项目透明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