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示范和先进候选单位的公示
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2011〕101号)要求,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在全省具有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的政府部门、具有行政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属的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开展了“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先进和示范单位的评选活动。
经各地、各部门审核推荐,省政风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全省共产生了12个示范候选单位和82个先进候选单位。现将候选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请于2011年12月28日前,书面或电话向省政府纠风办反映。联系电话:0571-87051090、传真:87057238。
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