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桑植县适应新形势需要,通过抓好选人用人、建章立制、发展党员、理顺关系等四个方面,先后在“两新”组织中组建22个党组织,发展党员194名,扩大了党的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有效地夯实了新经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
一是抓选人用人,重点选好党组织负责人。对具备条件的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县委组织部联合主管部门党委及其上属单位党组织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察,通过座谈了解掌握党组织负责人的初步人选。党组织成立之初,一般由其上级党委根据考察了解的情况进行指定或委派,待时机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二是抓建章立制,重点规范党内生活制度。县委组织部向新建党组织的单位派驻了党建工作联络员,负责根据《党章》规定和党组织所在单位实际,帮助建立“三会一课”、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党员活动日等制度,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工作、学习和活动制度,引导党员积极发挥作用。
三是抓发展党员,重点帮助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县委每年都举办一期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和骨干党员培训班,向他们传达贯彻新的方针政策,传授新的工作方法。县委组织部办公室在每年的党员发展计划中都为新型经济和社会组织安排了适当比例。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动态掌握和管理,通过有效渠道,使他们尽快成熟成长起来。
四是抓运行机制,重点理顺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层级业主的关系。首先,选配党组织负责人时,充分考虑党员的综合素质和个人的影响力,一般从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中选任。其次,县委明确规定,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依法进入其所在单位董事会和其他领导机构,参加会议,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第三,鼓励新型经济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以有为争地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所在单位的中心任务,积极出力献策,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单位和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谷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