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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浙江样板 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县评选活动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中共浙江省委新经济与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浙两新〔2011〕16号

关于评选表彰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县(市、区)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两新工委: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和富民强省、社会和谐的根本目的,全面实施“强基固网、双强争先、党员人才、同心聚力、和谐示范、保障提升”六大工程,扎实推进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大力实施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有力推动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作用,扎实推进两新组织党建“六大工程”建设,不断深化“双强争先”活动和系列“红色行动”,努力打造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浙江样板”,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评选表彰一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县(市、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县、乡两级两新工委全面实行实体运作,构建起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市、区)委抓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县(市、区)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建工作全面有效覆盖,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处于前列;两新组织党建成效显著,党在两新组织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 “党建强、发展强”的理念深入人心,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党建工作与两新组织目标同向、工作同力、发展同步,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受到党员、职工、业主的普遍支持和欢迎,满意度较高。

  二、评选名额

  全省共评选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县(市、区) 14个,其中杭州、宁波、温州各2个,其他市各1个。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县(市、区),由县(市、区)委申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推荐。在各县(市、区)自评推荐的基础上,由市委组织部填写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县(市、区)登记表,于12月20日前,报省委组织部(一式三份,并随报电子版)。各地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综合考虑,不搞平衡照顾,要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近五年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被纪检和司法机关查处的,以及发生重大恶性涉及两新组织的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人为原因导致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不得评选。要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宣传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为党的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四、表彰方式

  省委组织部和省委两新工委将在全省两新工委书记会议上,对评选出来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县(市、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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